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猛女一枚。
带着个指南针牵着四匹骆驼,孤身横穿澳大利亚荒漠1700英里,不为旅游,不为探险,甚至不为看风景,更不为征服,只为寂寞,为穿越而穿越。
其实是有点反社会人格,后来果然解释成了心理受创,完成心愿了就能写畅销书了。
正因这样的动机,加上一路几乎可以说是顺利,搞得编剧都没法把这事升华得更有看头,只能默默地围观她走啊走,就象拍纪录片的在近200天时间里挑了几天去拍了几段,还虎头蛇尾。
那条狗也很了不起,陪着她几乎走完了全程。
自传体式的澳洲自东悉尼向西海岸沙漠穿越之行,行进迂回的纬线,不确定沿途地理风情涉及地貌、植被、动物、原住民间涵盖面广度;也不能确定小说原作者穿越举动在整体人类学中,作为思潮源起最早追溯时间,或流行鼎盛时期;但肯定是可以感受时间多维空间带来的不可确定性。
隐晦细致与舒缓音乐间展现热浪、个人多层意识与沿途困顿,间接缩短我们体验生活羁绊的心理路程。
前行中续续热浪与潜意识交杂,忆起我们曾何时某日午后相似的炙伤感......"出发与结束将改变形式"是影片的收尾,也是此文的结尾。
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一开场就是FLASHBACK,女主角还是少女的时候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和塑胶凉鞋和她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奔跑着。
这个镜头后来多次出现,直到影片中段,女主角被摄影师问起母亲的时候,观众才意识到原来那天她回家的时候父亲出门迎接她……她母亲上吊自杀了。
就像ROBYN说的,她就是想一个人。
无论是好朋友带着别人来找她,还是摄影师的跟拍,都让她异常烦躁。
当她一个人身处在广阔的沙漠里,她才真的是她自己。
到了Ayr Rock被公园管理员正眼都不看地告知,这里不允许骆驼进,因为是“圣地”,一边放走一辆又一辆冒着尾气的汽车。
本来是自然公园,却拒绝和自然最亲近的动物,还真是讽刺。
经过沙暴之后Robyn精神终于脆弱到几近崩溃,她哭着说这根本没意义。
然后在脆弱中,她吻了Rick。
也许内心深处她还是渴望和人接触的罢。
一个月前悉知:文哥成功观看他人生中第一部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我忽然想,我的第一部电影是哪部呢?
脑海中忽然闪过两个镜头,第一个镜头是一个男人倒在沙漠上,他面前站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摘下自己那皎白光洁面容,露出机械骨骼和路线,扔下面具缓缓离去,随后镜头便聚焦于插在漫漫黄沙的面具······我多次寻找,都没有找到这部电影,以至于我不能坚信这个镜头是否存在于现实。
第二个镜头,便是一个女人带着一条狗,牵着几头骆驼,她眼前是一片无垠的沙漠,身后是绵延至无垠的足迹——这队旅者就这么走啊走,走啊走,从我的回忆起点一直走到回忆终点······平淡的剧情、碎片的印象,使我只记得小狗死时一声枪响以及一曲冗长而缓慢的沙漠独奏。
电影本无特殊、情节本无特殊,但这两个镜头却将一种独特的情感赋予给我,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性格与导向,这是日后数百部电影所不能给予我的。
那么文哥,你是否能感受到爱德华创造冰雕却不能拥有的无奈?
渴望靠近却造成伤害的自责?试着拥抱却不敢搂紧的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一些场景总会在各种不经意的场合重新出现在你的心中,你肯定不会记得脉络清晰的情节,也不会记得各类抽象概括的特征,你只会忆起一段支离破碎的场景,以及朦胧难言的感觉。
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带着四头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洲沙漠,最终抵达澳洲西海岸。
类似的电影还有《荒野生存》《天涯沦落女》《与个人无关》,主角都是一个略带神经质的人,为了逃避现实或者心理受创后独自旅行。
他们的结局都是死亡,有的横尸荒野,有的途中被强奸。
沙漠驼影与以上几部比好像顺利的多,女主既没死,也没被强暴,还被国家地理杂志一捧成名。
从男主角出场时,我就在想,他俩会不会搞到一起。
一个是旅行者,一个是国家地理杂志记者,半年多的行程中碰面四五次,都是年轻人,一个干柴烈火,一个血气方刚,俩人不做爱一次似乎都不合乎常理。
果然,两人在第二次见面时就滚了床单。
这样的剧情我没有失望,甚至可以说,滚到我心里去了。
也许俩人一旦发生关系后,陌生人总能一眼看出他们之间的微妙。
在草地上跳舞时,一个老女人问女主:你丈夫不好吗?
女人立马否决:他不是我丈夫。
给她提供过帮助的男人说:你男友拍了一些不该拍的私密照片。
女主也是悻悻的说:他不是我男友。
多么熟悉的对话: ——She is your girlfriend?
or your wife?
——No,No,We are just friends! 他们好像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们极力撇清和对方的关系,多么脆弱啊。
澳洲的风光美丽不可方物,无垠的沙漠,寂寥的落日,蓝得浓郁的大海,还有给予施舍的老夫妇的房子,好心带路的艾迪,垂着奶子的妇人,骑骆驼的小孩,美好到宁愿一直活在这片土地上,死不足惜。
最主要是无人管制,随便裹件衣服在身上,也可以赤身裸体,脚上一双破烂的鞋子,吃很少的食物,终日见不到一个人,自然不必考虑社交问题。
女主过了半年多这样的生活,当面对一大批记者的镜头和话筒时,她怯懦了,像头野兽般躲在树丛里。
她早已疏于人类,无法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她。
她的事迹被报道而出,推崇到一定高度,把她举向光新亮丽的舞台,带来的除了盛名,还有财富。
她就势写了一本畅销书,然后拍成这部电影。
如果她没那么幸运,如果她和大多数旅行者一样,结束完一段旅程后就回到之前的生活,这个女人又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第一眼就觉得跟Into The Wild有些像。
后者大概两年前看过,三遍,触动很大。
至今还能想起里面的一些细节。
感觉两部电影的相似点太多,我是说过程。
Wild的主人公没有Tracks这么幸运。
当然两部电影都是改编自真实的故事。
还有Wild的配乐简直了,Tracks感觉要差点。
罗宾坚持要独自一人从澳大利亚中部穿越沙漠到达印度洋。
她说她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探险家,但是她还是要去,别人问她问什么坚持要去,她回答为什么不。
其实想去就已经是很好的理由了,所以导演一直在影片中贯穿的关于罗宾童年的回忆,每次我都感觉没有必要而且牵强。
罗宾完成穿越后写了本自传,我想这些童年的阴影应该是来自这里。
但我想如果影片不说明原因,或者至少不这么生硬,反而会显得更自然和真实:就是想去,而且去了,并且回来。
就这么简单,不是挺好。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你知道只需要暂时战胜它就可以获得安宁和平和,但是这安宁也只是暂时的。
我一直想到马克思讲的“人是社会性动物”,特别有道理。
由于能力有限,每个人都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
但人又有很强的自尊或者自负的倾向,有时候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
这就是为什么罗宾出行前要寻求国家地理杂志的资助,但又跟杂志派来的摄影师就多长时间来拍(打(补))摄(扰(给))她一次而讨价还价。
不能不拍?
不行,杂志要吸引读者。
不能不联系杂志?
不行,长途穿越要有合适的装备。
那既然如此,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穿越(一开始的目的)是不可能了,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觉得意义就在于,她去了,至少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尝试去尽量避免别人的打扰。
这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想法和现实的差距时时候所能做的吧。
我觉得比那些胡乱揣测别人动机,或者对别人坚持自我的行为妄加评论的人,可爱得多。
但是我觉得导演把记者和游客拍得有些太肤浅了,就只是作为衬托,或者作为现代社会肤浅一面的缩影。
但不正是这些人,这些拼命工作之后,有时间有钱出来旅游的人,为主人公的旅程买单的吗(间接)?
更直接的,那个土著向导,直接吓唬游客要钱。
所以这个社会并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你可以追求你的只有对自己才有意义的理想,甚至不惜生命;但你却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而这些人可能只有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帮助你。
所以当他们拿着相机来拍照求合影,罗宾可以觉得烦,但是导演,还有什么可批判?
或者说,要不是那些努力工作的人,哪来的人拍这电影?
因此,只是怀揣理想面对现实时,人们的选择不同。
大部分人选择妥协,所以我们想看看那些没有妥协的人是怎么样的。
看过也就算了。
要是所有人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大家都实现不了。
实在忍不住想跟Wild再比较一番。
1. 都是计划好久的“不可能”的旅行。
一个要去Alaska,一个要横穿沙漠。
2. Wild是真正的独自一人(所以挂了)。
Tracks是有摄影师不时来拍照。
3. 路途上都要靠给人打工。
农场,酒吧,骆驼农庄。
4. 路上都有各种好心人帮助。
而且主人公可能跟这些陌生人反而更加容易相处。
5. Wild中别人的忠告:射杀猎物后要迅速处理不然会烂掉。
Tracks中:看到野生骆驼直接开枪。
6. Wild中最难忘的镜头:熊遇、裹在睡袋中等瞳孔慢慢放大。
Tracks中:暂时没想到。
7. Wild中的配乐真的特别棒,个人感觉。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
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5/19/2018 MSP alone 先看了攝影師的講座,再看了書,再看了電影。最會講故事的是攝影師。
除了男主有点丑,其他都挺喜欢的,狗狗要是不死就好了诶。装备党都弱爆了。
有一点二的文艺青年装13没有装好,恩,就是这个感觉。
此等故事只有帝国主义边远地带才能发生啊!
像是一个电影学院的学生,第一次摸到好机器,课本里见过的手法,统统都要上一遍。作曲家,第一次接到大单子,音乐塞满整部电影。
开头就絮絮叨叨的一大段旁白,无能者才用这种低级表达手段。为了摄影师多给一星
澳洲的景色值三星
有些人物安插的莫名奇妙,故事性也不强,对比涉足荒野,这女主的动机也过于意识流惹。。狂野澳洲美,米娅也挺美的
好于预期
真就挺平淡的,不过听说原书也是流水账。演员还算尽力了。
可怜的狗狗。按照最后放出来的女主原型的照片,感觉塞隆更像她
家属总问我,为什么总喜欢到处旅行,可能就是不管在家还是在远方,都抛不开的孤独,希望来生做一条金鱼吧,只有三秒记忆就好
荒野余生
有点传记的意思,但说起传奇有点差强人意,励志剧情片吧
2014年7月20日22:57:38,就纪录片来说的话,也显得很平铺直叙了,但最重要的是通篇充斥着女主角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那种条件,那种旅程,是我们这一般人想一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看来人生不白过,这就是指路明灯啊。
显然创作者自己也对这个因为一时兴起而开始的徒步故事束手无策啊。四个字,极其平淡。
2014年看的最后一部电影,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我的奥德赛中的奥德赛。非常难得的是在简洁的流水账的记录中拍出了诗意,在Rick说要去前面先把水箱放置好的时候,女主不置可否的态度掩饰不了心中的感动,而我也心中一动。
一个伟大的女性,完成了一项壮举,这个事情在现在这个社会也是不容易的,更别提是在四十年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行李,一个女人经历200天穿越沙漠,多么的励志。没有死真是幸运。
不是传记是旅游观光片。
Mia没有文青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