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不看电影,偶尔看上一看,无意间选了这个。
纪录片的拍法,初看觉得寡淡,感觉上就是一砣支持安乐死的家伙,跟一砣宗教、伦理人士打架的故事。
好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吃饱了撑得搞出来的内耗型故事。
开初,我很想质疑那个人的动机,为名或为财?
但看导演的拍法,显然,沿着他崇拜的目光,我找不到这个动机。
正郁闷着,电影到了后1/3的部分,高潮出来了。
不算峰回路转,却浮现了那句话:动机真得不重要,结果有时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他后面的路是怎么走的。
挺好的一部电影,讲 执着、死亡、人性、媒体的功用以及法律的尊严。
影片进行到10分钟,杰克向病人解释在安乐死中用的3种药剂——输液管先向你输送镇定剂,让人进入熟睡状态;然后是肌肉松弛剂,这时人就不能呼吸了;最后是大量的氯化钾,它让人的心脏停博,这样就死了。
好熟悉的经典注射死刑剂。
杰克劝说自己的病人捐献器官,“不仅给你的生命一个了结,而且让你的死亡更有意义。
”“你可以捐赠你的器官,我们向你保证,对器官移植接受者遵循First-come-first-serve之原则。
”以至于抗议者质疑他为了拿到器官,随便取人性命。
他的朋友劝说他,最好先只做一件事,可他质疑:他们的器官有用,为什么不去劝说捐献?
——这几年,Nerd果然流行。
再然后,杰克找到了一个好伙伴,费戈律师,俩人一起跟电影里的大坏蛋、保守分子汤姆森打架,赢得痛快淋漓。
打到高潮处,杰克穿着中古世纪的服装,带着木枷、脚镣,出现在法庭。
他要拿到一个自己无罪的判例,结果,当然是赢了。
判决后,费戈律师忙着去参加州长竞选——安乐死,是一个多么好的公民权利的话题,而一个为此奔忙的律师,多伟大。
而杰克呢,他也赢了,他没有被判刑,州检察长甚至允许,他只要别声张,愿意协助多少人自杀都行。
但杰克呢,他偏不要躲在宇宙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做事,还得悄悄的。
他说:“我要到最高法院去,要求立法。
我要一个法律,让协助自杀合法化。
”现在,没有人帮他了,他要把事情闹大……过去协助自杀时,安乐死的患者用自己残余能动的器官打开死亡的阀门,他从不亲自按动那个按钮,那不合法。
可是,那一天,他直接向病人注射了药品,把这一切拍下来,托人交给了麦克•华莱士,要让这个国家所有的观众都看到,他,死亡医生杰克,是如何亲手帮助一个病人死亡。
进而,引起争议,引来诉讼,促进立法。
那就是他的目的。
可是,他失败了。
宣判时,法官说了段让我很是受用的话:“很明显,你到这儿来做最后的抗争,但你选错了地方,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是因为我们通过文明、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内部冲突。
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有违人心的法律。
你,可以批判、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或向选民请愿。
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你不能犯法。
没有人能忽视由为了控制痛苦而终止生命所引发的激烈论战。
这次审判结束后,这场争论仍会以平静、理智的方式持续下去,但你的行为已淡出了公众的记忆。
——这次审判并非针对这次争议,它只是针对您。
”杰克亲手杀了一个人,一切都证据确凿,法律至上,他要被判刑。
前搭档儿费戈律师看着电视里的审判说,如同看着一个人如何把自己绞死,“他就不明白,他们会把他关到笼子里,然后把钥匙丢掉。
”杰克被判了10年,实际服刑8年半,2007年出狱,时年79岁。
补充:看了豆瓣,才知道,这只是个微型电视剧,哈,有点像小时候上下两集的电视剧。
不过,挺深刻的——其实,我不喜欢泛泛儿地去谈死亡、伦理,让人心烦意乱的,不好。
可是法律,谈起来有精巧的逻辑,很自洽,看着就顺溜,嘿嘿。
杰弗逊在《人权文件》里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文明社会,当人的生命产生之后,即被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甚至包括这个生命的拥有者。
但是我有我的自主选择权,我有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不论以何种方式来结束都是我要走的路,我活我的我死我的,又关你什么事。
对于一个陷入生存绝境的人,你不知道,活着对于他们有多辛苦,因为你有健康,你有明天,你有希望,你说你能够将心比心,你能好好照顾这些人支撑到自然死亡那一天,而他们这样艰辛的苟延残喘的活着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虚荣的良心。
对于安乐死的坏处所谓有志之士可以林林总总的列出一堆,却没有人能为绝望的患者做出最好的决定。
我无法选择何时、何种方式来到世界,但我愿能平静而有尊严地在我需要的时候离开,这应该是生命权利的一部分。
你凭什么干涉。
这个世界对于安乐死和协助死亡太过伪善,安乐死有他的规范和限制。
我们鼓励坚强的生者,但我们并不应该排斥安乐的死去。
不是要我们要轻生,而是痛苦的无法生活。
Jack Kevorkian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他站在病人的一边看到了他们的痛苦与艰辛,他做了这些人不敢做的事和不敢开的先河,或许那句生不逢时真是说对了,可是我相信,很多个很多个明天,当社会进步到那个阶段时,安乐死一定能通过法律合法化。
看到电影的名字,大概瞄了一眼简介,看了2分钟开头,我想我已经看到这部电影的全部了,剧情似乎尽在掌握之中,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可是当我再去品味台词时,我已经无法停止欣赏,放弃对电影的崇拜,阿尔.帕西诺的每一句台词都是近乎惊艳的,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都让我回味良多。
阿尔.帕西诺的表情与眼神也很到位,让我感觉他就是那个曾经挑战法律的医生,并相信这一切都不是胜利,而是理所当然。
也许就像影片中那些示威者所说的那样:life is god‘s choice。
但是,也许,作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死亡。
我不是一个信徒,所以我不谈宗教,不要说宗教不允许安乐死,就像是不允许自杀一样。
因为我所理解的安乐死跟自杀,完完全全的是两码事,或者可以这么说,安乐死是一种不涉及道德问题的自杀,它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自杀。
好的,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个根本的问题:人是否拥有死亡权?
生存的权利是人类最最基本的权利,无论任何情况下,人类都可以选择活着,活下去。
那么,这种生存的权利究竟是源于人类的本能,还是源于人类的自由意志?
也就是说,这种生存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人类关于自己命运的一种选择。
好吧,我不得不说,这个问题,我的答案趋向于后者。
安乐死被指控为“协助自杀”,甚至是“谋杀”。
好好好,我们又要来谈一下法律,法律,法律,这种目前为止最为合理的荒谬规则,由人制定出来,由人来执行,同时高于任何人,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然后来控制人的行为。
不得不承认,我不懂法律。
然而,然而,如果另一个人饱受人间的痛苦,然后请求医生来帮助他解脱,这个医生帮了他,协助他死亡,那么,你在这个事件中看到了丑恶吗?
法律,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
我猜,也许是让这个世界更为有秩序,更为合理,然而,对于安乐死的谋杀指控,我们说,这样合理吗?
法律,也许是寻求一种普遍的存在规律,然后用来约束众人。
不要谈宗教,在现实社会里,法律成为了我们的上帝,是的,法律就是上帝。
而那个真正的上帝,我们说他在哪里?
在你心里,是的,在你心里,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帝也是违法的,你懂我意思吗?
那么,为什么不能为安乐死立法,涉及到了伦理问题,哦,还有,还有,就是人的生命,多么可贵,多么珍惜,如果为安乐死立法,那么就有坏人来利用法律干一些坏事,干一些不好的事情,干一些剥夺别人生命的事情,好的,好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了,那么也许就会有人伪造病历,伪造证据,然后来杀死本来不需要安乐死的人。
好吧,好吧,这些问题都存在。
我承认,我也混乱了。
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在发生之前就做好完全的预测,也就是说,立法者也许是惧怕那种难以预测的变化的,所谓的蝴蝶效应。
一个小小的改变。
然而这个问题的合法与否,竟然会依赖于实施者是否是一个好人,好人干好事,坏人干坏事,好人,当然是帮助了病人脱离苦海,然而坏人,也许就是谋杀了。
这里最难做到的一点就是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即使你做了一辈子尽职守法的好公民,你仍然无法证明你在下一刻,你在帮助别人安乐死的一刻是一个好人,谁知道你不是一个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而去杀人,谁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刽子手,一个变态,一个杀人成瘾的瘾君子。
也许只有你自己知道,但是你无法证明,是的,你自己无法证明。
什么样的人才需要安乐死?
痛苦的,哦,不对,仅仅痛苦不够,要痛不欲生才行,简言之,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与折磨,这种病患,有权利接受安乐死。
但是,谁能证明呢,谁能证明这些病患痛苦的无以复加了,难以忍受了,谁能证明?
病患自己,病患自己的证明却并不能构成别人也认为他痛苦的理由,好吧,我又混乱了。
非要有这么一群人,非要有,也许是无聊,也许是良知,来反对这种人道的行为。
好的,我先现在讨论一下人道,撇开一下法律,因为法律讨论不清楚。
好吧,有一些人开始坐不住了,安乐死,安乐死,这就是让我去死,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所以,要反对,要反对,人就是要活着,人就是要选择生存。
上面的这种逻辑是什么逻辑,虽然,即使它是对的,我也只好说,这是混蛋逻辑,你要活着,你要选择生存,但是你不等于人类,不要把自己抬那么高了。
还有,医生无论是协助别人自杀,还是谋杀了别人,还是帮助别人脱离了苦海,并不证明这个医生会把同样的手段用到你的身上,因为,那些人跟你的选择不同,你选择活着,你就活着,同时不要对选择死亡的人指手画脚,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了解,你凭什么呢?
既然,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协助自杀,好吧,我们来谈谈自杀。
自杀,是什么情况,结束自己的生命,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感觉自己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即使你什么都没得选择了,你仍然可以选择死亡。
很酷吧?
你感觉酷吗?
你感觉到了自由意志吗?
如果你有感觉到自由意志,那么你就是正常的人,但是如果你因此去莫名其妙的自杀,那我只能说,你做了一次选择,但是这个选择,也许不怎么明智。
我们总喜欢去评价别人,别人的选择,别人做了什么,我看不惯了,我赞同了,我激动了,我怎么怎么样了,却没有考虑一下别人,别人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别人到底怎么了,如果我是别人,我会怎样。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词语来重新考虑一下,这个词语就是“设身处地”。
停止讨论责任感,责任感,对于社会,对于自己,对于父母。
我们来看看症结所在,如果你不希望别人犯错误,所需要的不是在别人犯错误之后去不断的批评,批评,打击,打击,需要的也许是在别人犯了错误之后,让别人看到正确的路,看到更好的未来。
如果我告诉你你错了,但不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你会信服吗?
即使我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但是没有告诉你正确的方法,你是否还是会犯错。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好吧,我们来看看,有人自杀了,假设,仅仅是假设,虽然这种假设每天都在发生,也许我打字的期间就又有几个不堪折磨的不负责任者选择了死亡,好吧,我们先不考虑这些,仅仅考虑,有人自杀了,是的,已经死了,生命已然变成了尸体。
我们假设他是一个青年,青年人。
好吧,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什么,告诉我,我自己来充当一下这个角色吧,我的第一反应,我来想想,我慢慢想想,我的第一反应:“这个人,不孝。
你一死了之,你的父母将备受折磨。
”反应大同小异,我只是说出来我的想法,接下来呢,接下来呢,接下来你体内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你开始关心:“他是为什么自杀呢?
”你开始推测:感情,家庭,社会压力,工作,等等等等,并且让自己的猜测逐渐完整,同时开始与别人交流,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很信服的理由。
但是,其实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是当事人,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自杀,即使他留给了你遗书,你对于他的死亡也毫不知情,因为你是局外人。
那么既然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还去评价别人,有时候还是恶意的,而且是大多数时候。
一个人自杀了,他是为什么自杀的,为什么,莫非是为了寻找上帝跟理想?
如果他认为死亡更美好,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那么这自杀式纯粹的自杀。
但是,如果,他是因为流言蜚语,社会压力,衣食不保,理想破灭而自杀,那么,我们说这不是一场自杀,而是这个世界对于这个渺小的人类个体的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是的,谋杀。
如果生存是人类的本能,那么人如何会选择自杀,原因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被逼无奈,但是如果这本能足够强大,也许,逼迫都没有用,那么,我们只好说,生存,死亡,都是人类自己的选择。
让我们再谈回宗教。
宗教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总结了普遍的人性,并且将所有的美好都上升到上帝的高度,并激励人类不断去追求美好,忍受痛苦,寻求光明,寻找慰藉。
然而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宗教了,因为宗教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执行的,想想中世纪欧洲那些最最黑暗的岁月,想想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也许你就知道宗教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宗教,本身没有错误,问题出在人类身上,人类制定了宗教,又加以利用,然后成为少数人的工具,成为了多数人的枷锁,宗教给予人的力量成为了一种错觉,基于对于彼岸世界的美妙幻想,宗教抽象出一个无限伟大的上帝,这个上帝来引导人们走向光明,同时惩罚那些走向黑暗的人。
他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但是,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想,他是不会在乎光明与黑暗的,他的心里是没有丑恶与美好之分的,因为它至高无上,它是规则,他凌驾于世界,而美丑善恶真是人类对于自己世界的评价,而且这种评价有时候往往只针对于个体,是很肤浅片面的。
既然上帝是这样的,那么他为什么要除恶扬善,因为善与恶同时存在,也许才能推动世界进步,世界才会取得平衡,或者说如果它至高无上,那么世界存在与否,它应该是不关心的,因为对于它来讲,这一切都无所谓。
所以,除恶扬善,也许只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人类对于自己的一种安慰,人类创造了宗教,同时把宗教作为了自己的精神缓释剂。
上帝都不在乎生死,你作为人类,有何资格来充当上帝的发言人,来说上帝选择让人类生存呢,如果上帝希望人类生存,那么又何苦创造死后的世界呢。
这些问题永远也讨论不清楚,因为基本出发点就不同。
就像是唯心与唯物,没有人能够说服对方,没有人。
说了这么多没用的,也许要说说这部电影本身了。
这部电影是一部很棒的电影,原因在于,它没有掺杂导演的私人情感在里面,是一部公正的电影,而且它发人深省,让人思考,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认为它是一部好的电影。
当然,也许主角是这么一位医生,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导演的一种暗示,暗示了导演自己的观点,但是电影总要有主旨,我们看到这部电影算是比较写实,一直在陈述事实,并没有让我们看到幻灭的希望,也没有让我们看到莫名的绝望。
它只是在陈述事实,所以我很喜欢。
思考都在我自己。
虽然它没有评价,但是却让我思考,这就是这部电影最最让我觉得可贵的地方。
抛开主题,我们来谈谈细节。
首先,我是阿尔帕西诺的死忠粉丝,是的,演技出神入化,对于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人,他演绎的很真实,很完美,再次对他致以我的敬意。
接下来,剧中的主角,这位医生,我们先来看一下现实中的这位医生:“82岁的美国前病理学家杰克•科沃基恩有一个绰号:“死亡医生”。
因为他已经帮助130名生命垂危的病人施行了自杀。
这名死亡权利保障者近日表示,自己也非常害怕死亡的到来。
据悉,1999年,科沃基恩医生曾被指控二级谋杀被囚禁了8年半。
他对生命、死亡、未来的沉思和冥想被拍成一部90分钟的电影。
电影中还包括对他家人、同事和狱友的采访。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现在活的很舒服,所以我和其他人一样害怕死亡。
我觉得大家要是叫我‘生存医生’会更合适。
人们从小就被教导,生命是一种美好的馈赠。
但是如果你很健康,衣食无忧,然后问受苦的苏丹和阿富汗人民同样的问题,他们不会给出同样的回答。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
” 科沃基恩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话很有深度,谈到了伪善。
电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以难免要描述一些涉及情感的故事,比如科沃基医生的妹妹突然去世,他对自己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实施了安乐死,他试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拒绝律师,他不在乎坐牢,只要维护自己心中的真理。
不得不说,这些细节与故事让这个人物,让这整个真实的事件更加丰满了。
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死亡医生也害怕死亡,死亡医生也会面对亲人的死亡,感到无助,感到绝望,感到痛苦。
片中,当医生对别人讲述起母亲去世自己的内心感受时,最后,他用到了“lost”一词,lost,迷失,I feel lost。
不得不说,这个词深深地震撼了我,这个词的含义是如此丰富,同时如此生动的表达出了那种痛失亲人的痛苦。
当然,最后那段法官的话也非常发人深省,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我们的医生主人公最终也被判有罪,guilty。
很多国家对于安乐死的讨论还在继续,最后,让我们看一下有哪些国家已经将安乐死合法化: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其后,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
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裁定,医疗行为由各州自行管理,包括协助自杀。
2008年11月,华盛顿州近60%的选民投票通过了第1000号动议案,成为继俄勒冈以后第二个由选民投票允许安乐死的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长时间的思考与讨论,但是,我愿意相信,安乐死,将在将来作为一种合理的并且是美好的事物而存在下去。
一,最最的伟大是超越对错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恰恰因为它的超前,广大,和孤独——You never know Jack;二,安乐死的重点不在于减轻痛苦,在于临死前能够清醒地为自己做决定和准备,同时对别人做交待。
换种说法:在于死得其所和死的其时。
等等.....这是儒家观点么?
三,州法官的陈词很炫,但字幕最后只打出了一行美国最高院对此的态度:拒绝听审。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REFUSED TO HEAR THE CASE。
Will you choose to die while you can?to die or to live, it is always a question...安乐死,一向是争论的焦点。
中国有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当生存成为一种痛苦,当呼吸都令人不堪,当病痛、苍老将我们折磨得失去尊严、不成人形,我们是不是能够选择一种平静而又体面的方式死去?
我想,或许那时,解脱是唯一的念头了吧!
死亡,也是人的一种权利和选择。
我知道,没有经历过的人,没有立场来评论,但是换作是我,大概会选择自己在平静中离去,而不是在痛苦中挣扎。
这或许是自私,或许是对身边亲人的残忍,但是未尝不是另外一种解脱。
Jack的悲哀,在于他对信念的坚持,他是支持安乐死的先行者,却是宗教主义者唾弃的对象。
他挑战法律,想将安乐死立法,可是法律最终还是将他击垮。
片尾,女法官对他的宣判,句句不离法律,“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法律不是人制定的吗?
不是为人来服务的吗?
那些生存已经成为一种折磨的人们被剥夺了平静死去的权利,他们的痛苦能被法律救赎吗?
不能,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我并非安乐死的支持者,但是我同情Jack,看到他以71岁高龄被判入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阿尔·帕西诺太nb了,演技真是没得说啊,他一个人足以撑起整部片子!
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及其深层意蕴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涉及了不同的人或群体,包括安乐死者本人、医务人员、安乐死者亲属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者。
由于各方的社会身份、社会角色、责任和义务的不同,由于各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导致不同的人或群体具有不同的安乐死观念,引发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伦理争议。
1、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是安乐死中首要的伦理争议。
生命神圣论否认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认为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违背神的意愿而随意结束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任何他人的生命,即“人活着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义务”。
由于西方的宗教传统,生命神圣论的观点颇为流行。
生命质量论则肯定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突出强调了人权和人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性,认为人具有社会属性,因此一方面人必须保证最低限度的生命质量才有必要继续存活,另一方面人具有社会价值,当社会价值被破坏时,人的生命质量就失去了意义,人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自由。
很显然,生命质量论还逻辑地蕴含了另外两种被称为生命尊严说与生命自主权说的观点。
因为当人由于自己的社会价值遭到破坏而选择结束生命时,事实上就是违背生命神圣论所认同的“神律”而作出的选择,同时这种追求生命质量的做法,也可以被看作是维护生命尊严,如中国儒家文化中的“舍生取义”和西方的“为真理而献身”。
2、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争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对安乐死的反对与支持主要反映了两种医学伦理原则,即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间的矛盾。
救死扶伤原则自古以来都是医家的根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
在被奉为医务人员操守准则的《希波克拉底宣言》中就明确表示“我绝不会对要求我的任何人给予死亡的药物,也不会给任何人指出同样死亡的阴谋途径”。
成立于1947年的世界医学协会在充分肯定该誓言的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法规,强调医生必须以保护生命为己任。
因此恪守救死扶伤原则的人们认为安乐死违背救死扶伤原则,是变相剥夺他人生命,有悻于医生的职业道德的行为。
减轻痛苦原则也是医学伦理实践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医生的职责除了治愈疾病还包括为病人减轻痛苦。
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为患者治疗疾病是减轻痛苦,当患者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并遭受极其痛苦折磨时,使其结束痛苦无痛死亡亦是减轻痛苦,是人道的行为。
因而任由那钱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而又颜临死亡的患者饱受病痛与医疗手段的折磨,医生却无动于衷,这才是不人道的,才是有悖于医生职业道德的。
因而现代医生的职责不仅在于“挽救生命”,还在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减轻或免除病人的痛苦,以表现对病人的深层伦理关怀。
3、资源浪费与合理分配之争在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中资源的分配一直是争论的一个焦点。
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社会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将大量资源用于救治那些患有不可治愈病症的人,或者用于维持那些植物人以及重残儿童的生命,实质上是一种对医疗资源的浪费,破坏了社会公正,而允许患有不可治愈病症或植物人等的安乐死则能使一部分医疗资源被节省下来,从而用于更需要医疗救助的人。
反对安乐死的人则认为,虽然社会的人财物等资源非常有限,但如果以“节约资源”为名为患有不可治愈病症者或植物人实施安乐死,则可能导致对人的功利化理解,而且每个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因而每个人理当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以“节约资源”为名使不可治愈者或植物人安乐死强制性地剥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恰恰破坏了社会公正。
4、尊重人权与情境选择之争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将自愿安乐死限于承受难以忍受痛苦、自愿谋求死亡的绝症病人,认为患者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因此必须尊重他们的安乐死意愿,才能体现对患者的伦理关怀。
但是也有学者出于境遇伦理学的考虑,主张人总是处于一定情境或境遇之中,并从这种情境或境遇出发做出自己的伦理决策,从而对患者的安乐死意愿的真实性提出诸种质疑:第一,每一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活着总比死要好。
第二,自愿难以确定,一个患者在疼痛发作或因服用药物而精神恍惚或抑郁时表示的意愿是否可以算数?
很可能在疼痛缓解或意识清醒时又放弃他的安乐死请求。
第三,患者受到民生诊断的影响,有了某种绝望的愿望,但如果这种诊断是错误的,这又意味着什么。
因此,应当谨慎对待安乐死,不可轻易肯定其价值,也不能武断地否定其价值。
5、中国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在中国的安乐死讨论中,支持与反对的伦理之争主要表现为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
反对安乐死者认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群体和病患者,以孝悌为基础的传统道德要求子女和亲属必须对患有重病的父母和其他亲属细心侍奉直到病人生命结束,而出于减轻痛苦致亲人速死的安乐死则有可能使子女背上“不孝”的罪名,这容易对中国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传统伦理模式构成严重威胁,导致“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断裂。
安乐死的支持者则坚持认为传统“孝道”与现代安乐死在意蕴上不能相容,因为现代安乐死本身就是人的现代亲情理念的表现,即家庭中各成员之间的权利平等,子女和父母都拥有对自身生存利益的决定权利,当遭受不可治愈的疾病折磨、难以忍受病痛的情况下,父母本人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子女要尊重父母本人的意愿才是孝顺父母;而且现代亲情理念还认为子女应注重在长辈生前关心长辈,尊重长辈、提高长辈生活质量,这样才是真正的“孝”的表现,否则只能表明子女的自私自利。
安乐死伦理争议的深层意蕴安乐死引发的伦理争议一方面向安乐死实践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安乐死实践背后隐藏的关于人类自身道德困境的深层矛盾。
这些矛盾既有类主体所共同面临的生与死的矛盾、医学伦理决策道德原则冲突、人性自身的矛盾以及社会公正问题,同时还包括具有特殊性的传统“孝道”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
1、生与死的矛盾安乐死中关于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争论反映出人类主体所共同面临的生与死的矛盾。
生与死的矛盾是人类获得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直接结果。
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获得,意味着人类能够将自我与周遭世界区分开,进而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及消亡。
由此,人类的生与死产生分裂,人类也从大自然的秩序中分裂出来,因此“绝不能把他(指人)理解成动物自然秩序里的一种动物,因为他已经脱离了自然,并且由此提出他自己的意义问题(以及自然的意义问题)作为他的命运”。
也就是说,人类可以通过追寻生命的意义超越死亡,从而解决了必然要面临的生死矛盾问题。
在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争论中提供了三种超越生死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即信仰的方式、科学理性的方式和道德的方式,它们都可以被看作以追求生命意义的方式寻找超越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认为,这三种超越死亡矛盾的方式都不可能真正达到超越死亡的目的。
所谓信仰的方式,是指为了获得自身的意义,获得存在的依据,而将自我虔诚地献给神灵,并将此归因为神灵的恩典。
尤其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即人类还不能在观念上将自身完全同自然界对立起来进行考虑,因此神灵处于人们生活的中心,支配着人们的观念和实践。
此时,一方面人们只需虔敬地侍奉自己的神灵,遵守神灵的旨意,便可以毫无疑问地找到生命的意义,并且心里感到满足、安宁和充满希望;另一方面,神灵在能够安慰早期人类的同时,也给他们以生的许诺,如上帝会将人死后脱离肉体的灵魂带到天堂,灵魂就会不死。
在这里,死亡变成了灵魂永生的一道门槛或者必不可少的程序,从而死亡的形象在人们心中也变成了可接受的和带有某种美的对象,肉体则变成了受冷落的、应该被抛弃的对象,它的痛苦与消亡也就显得不那么紧要。
很显然,通过信仰而得到神灵的安慰与许诺只是使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和生的热情得到了幻想般的释放,因为死亡具有不可怀疑的实在性。
所以,信仰的方式不可能真正超越死亡。
所谓科学理性的方式则是指人类对自身意义的看法从通过信奉神灵获取自身存在依据转变为通过遵循绝对精神或绝对律令而获取支配和改变对象世界的力量。
随着近代社会理性与宗教的斗争进一步深化,理性获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精神生活的中心随之发生改变。
这种转变使得神灵顺理成章失去了对人们的吸引力,因此神灵和彼岸世界也就无法再承担安抚人们心灵世界的重任,比如“上帝死了”。
彼岸世界的妈塌,意味着人们只得在此岸世界寻找生的命运与死的前途,即将获取支配和改变对象世界的力量作为自身存在的意义。
但是这种方式直接造成了人与对象世界的绝对对立,同时取消了克尔凯郭尔?所谓的人类内在精神生活的主观性,也就一方面使得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和生的热情得不到释放,另一方面将热情地生、恐惧的亡变成了夹带着恐惧的生、不知所谓的亡,因此对死亡的恐惧和表达绝望等主题在这一时期被视为消极的生活态度。
所以,科学——理性的方式也不可能真正超越死亡。
所谓道德的方式是指通过追求某种道德信条,践行某种道德原则而获取自身存在意义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也只是表现出了一种幻想出来的超越。
如中国传统式“舍生取义”,由于死者只能凭着他本人的“义”的信念而“舍生”,而不同的利益归属所要求的“义”是不同的,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这种“舍生”通常都是形势所逼的“自愿”之举,并没有人真正喜欢死亡。
通过对以上三种超越死亡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点都是企图通过以意义的追寻否定死亡,而获得另一种形式的再生,而这正是对死亡的恐惧所带来的心理幻象,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再生。
2、医学伦理决策中的道德原则冲突安乐死中关于救死扶伤与减轻痛苦之间的矛盾其实反映了现代医疗实践当中伦理决策的困境,即现代医疗体系中伦理决策原则相互之间的冲突性。
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得到较多共识的是以下四个原则:尊重自主,即要求尊重自主人的决策能力的原则;不伤害,即要求避免引起对他人伤害的原则;行善,即要求阻止伤害、促进利益和权衡利益与风险、代价的原则;公正,即要求公平地分配利益、风险与代价的原则。
此四项原则是医疗实践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根本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即维护患者利益,但每一具体原则又有其各自的伦理依据和对象性要求,从而在具体医疗情境之中,它们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出现矛盾,即当我们从不同的伦理决策原则出发,会对同样一件事情得出不同结论。
我们分别从尊重自主原则与不伤害原则出发,就会形成对待安乐死的两种不同态度。
3、社会公正问题安乐死中关于资源浪费与合理分配的争论反映了各个利益相关方在社会公正问题上的博弃。
各个利益相关方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另一个是富有的人与贫穷的人。
显然,一定社会的社会资源总量都是有限的,那么社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就会成为一个社会所必然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社会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存在着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富有的人与贫穷的人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的问题。
发达地区和富有的人凭借其财富优势占有占用一多半社会资源,而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则由于其财富上的劣势只能占有占用少量社会资源。
由于这种对社会资源占有占用不均衡问题的存在,其必然使人产生对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能够享有足量社会资源的担忧,进而认为安乐死可能成为剥夺欠发达地区和贫穷的人享有社会资源的新方式。
4、人性中的非自洽性人性中的非自洽性是指人性自身固有的矛盾性和人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偶然性使得人性并不能满足任何理论上所设想的逻辑完满性。
但在理性主义的背景下,出于理性的选择和行为才被视为是可理解的和可靠的,由此导致了对出于非理性因素的选择和行为的忽视、曲解和否定。
在关于安乐死的第四点争论“真实意愿与情境选择之争”里集中表现了对处于具体情境中的人的伦理决策能力的怀疑与不信任。
我们可以进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这一点。
第一,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安乐死之所以能够获得支持,是因为患有不治之症并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人是值得同情的,因此他们寻求安乐死的请求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即他们面对疾病和痛苦不得不作出求死的选择。
而反对者给出的“活着总比死好”的理由也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将安乐死的最终结果理解为死亡这一事实。
显然,在生与死相对立的前提下,支持者和反对者双方都无法提出无理由地放弃生命的有效根据。
因此,放弃生命一定出于某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也就是“无奈之举”。
第二,放弃生命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具体到安乐死的支持者那里,就是患有不治之症和不可忍受之痛苦,并且这一值得别人同情的原因更进一步肯定了“活”的善与“死”的无奈。
但是在反对者看来,不治之症和不可忍受之痛苦与安乐死之间显然存在着一个人如何选择的问题以及选择是否可靠的问题。
第三,前边已经确定,在安乐死的支持者看来,选择安乐死一定是出于不可抗拒之原因,也就是说别无选择或这种选择出于某种必然性,最为重要的是病患者本人令人同情的遭遇似乎使得他们的求死选择能够被道德承认。
反对者似乎对此存有疑虑,认为人的选择应该是出于纯粹理性的才是可靠的,但病患者的选择很可能会因为服药与否、疼痛加剧与否、医生的诊断正确与否、医疗水平的提高与否甚至病人的情绪正常与否等因素而发生改变。
很显然,反对者的意见使得支持者最为重要的理由“自愿”变得不那么可靠和真实,但同时反对者的意见也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的选择不仅仅是理性与必然性的表现,恰恰相反其中充满了偶然性与非理性的影响,也就是说人性中潜在地存在着对社会理性规则的破坏性因素,这些人性中的非自洽性并不因为同情心与理性功能而自己消失,反而时刻影响着人类理性的正常运转。
5、传统“孝道”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语境下,害怕因为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而背上不孝的罪名,这种担忧本身只表明了传统“孝道”的矛盾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孝”是为人们所认同的伦理价值取向。
因为一方面中国的“孝”文化由来己久,并且与政治关联密切。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关于“孝”的社会政治作用的明确记述,如《论语?学而》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意为一个人只有在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在外才不会犯上作乱,做出有悼礼法的事情。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组织。
中国古代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个人既是家族成员,又是社会成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家族关系扩大而成。
一个人正是从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开始,不断扩展,达到爱朋友、君王,以致爱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
所以作为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孝”,既是家庭关系的重点,又是扩展社会人伦关系的起点。
这样,个人被牢固地固定在了家族——国家这一整体、集体的利益链条之上,并产生了一种个体对家族——国家的牺牲意识与服从意识,即只强调个体对家族——国家的义务价值。
因而现代安乐死对于自身权利被尊重的要求往往会遭遇到极大的片面义务论价值取向的阻碍。
第二,“孝”中所包含的尽义务者的利己动机,使得个体如果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安乐死可能得到“不孝”的外在道德评价。
由于现代安乐死所要求的是人工干预死亡过程,而且在直观上,发出安乐死请求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依然被称为活着的人,在这个意义上,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要求会被子女或晚辈当成是处死的请求,难以接受,即会获得“不孝”的外在道德评价。
但父母或其他的亲属的安乐死请求出于自身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子女或晚辈应该同意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
实践表明,子女或晚辈大多拒绝了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请求。
很明显,这种拒绝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要求安乐死者本人的利益而使子女或其他晚辈符合外在的积极道德评价为代价的。
由此,“孝”与“不孝”除了强调被尽义务者的需求外,更加取决于一种外在的积极道德评价,即“孝”中包含有尽义务者的利己动机,也就是俗话说的“好名声”。
- He's out of time.- Yes.-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by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Supreme Court.Moreover, you'r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This trai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No one is above the law.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
一网络社会摆脱无知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问百度。
它知之甚多,如像:1、生命泛指有机物和水构成的一个或多个细胞组成的一类具有稳定的物质和能量代谢现象、能回应刺激、能进行自我复制的半开放物质系统。
2、死亡,生命的本质是机体内同化、异化过程这一对矛盾的不断运动;而死亡则是这一对矛盾的终止。
3、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然而,强大的它,却搜找不到这样一篇对白:因为这是我的名字,因为我一生仅此一个名字,因为我连绞刑犯脚下的尘土都不如,没有名字我该怎么活,我已给你我的灵魂,请把我的名字留下。
---the crucible 《激情年代》台词二 鲜活的生命是任何搜索引擎都找不到的,他可能在绿草茵茵的农场边,也可能在白墙伫立的医院里,总是让人毫不费心思地去说:“早上好。
”能这样的机体是幸福的,可以任性地吵架、悲伤地哭泣、奋力地摔打,甚至木讷地发呆。
只有感觉呼吸困难的时候,才会珍视空气的存在。
也只有行为受控的时候,才能领悟自由的真谛。
当然,前提是你还有时间,高质量的平凡生活。
我们常说世俗的日子是多么的苍白,井巷间的言谈又是如此的无稽,一身脏臭的农民工让人心生怜悯,西装笔挺的富二代使人摒弃过往。
黑黑白白,是是非非,是大家存在并快乐的源泉,低俗又如何?
粗俗又何妨?
只要活着。
三幸福的死亡,希腊语,是安乐死的名词解释,也是片中杰克的服务项目。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赞成把自杀作为解除无法治疗的痛苦的一种办法。
后继者也不乏认为在道德上对老人与虚弱者,实施自愿的安乐死是合理的。
如果,年人均收入才几百块钱的贫困农民家庭,在百感交集中迎来了一个身体残疾而且智障的婴儿。
他们应该怎么办?
让孩子痛苦自卑无法正常地长大?
还是把他看做夜空中的流星,稍瞬即逝?
后者吧,于情于理于现实,都是个不赖的方法。
但,这不是“如果”,而是数以万计的案例。
四植物人不是天然的生命,而是高技术的产物,停止给植物人以生命支持的措施,并不意味着杀害性命,而只是停止制造人工的“生命”。
---这是百度的话,可它也是高技术的产物。
在百度搜索“安乐死”时,看到了一下两条比较醒目的帖子。
1、请求一些安乐死的方法患者性别:男患者年龄:16问题描述:轻度抑郁症,我喜欢一位女生,但是很累,很痛苦,我很想到世界的另一边,尽早的忘掉她。
2、注射安乐死后,文强几经抽搐,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五不否认每个时代梯队,都会有勇敢出现。
不管他们头发是否花白或尚未长出,而一些曾经执拗的影像和文字,足以让后来者理性地、警醒地活着。
而不是像唐宋元明清被颠覆时,满街逃散的平民,没有目的,只为生存。
杰克为了实现立法,很多人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因为大家骨子里还是相信法律,这不是最好的事情吗?
但没有立法,也绝不意味着不作为。
不要对病榻上的残喘生命视如无睹,在他们生命的最后阶段尽量减少痛苦,我们可以选择生,亦可选择有尊严,有幸福地死。
前些日子,琼瑶阿姨在脸书上写下一则三千字的死亡信,起名为《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
突然惊觉,琼瑶不再是阿姨,她已年近八十,变成了要开始考虑身后事的老人家。
在这封信里,琼瑶嘱托:如果自己变成失能老人,请让我走得快。
她用“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
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
”来为人生作结。
琼瑶是一位活得通透、洒脱的智者;即便是她,也免不了一个平常老人的顾虑——在丧失了“活着”的感知能力时,那些以爱的名义进行的救援,是不是对生命的凌迟?
那时候,人能不能选择有尊严地死?
许多电影的悲怆感来自于英雄末路。
是苟活还是利落地去死?
《金刚狼3》选择让年老体弱,泯然众人的狼叔战死。
《飞越疯人院》中,被做了脑部手术的麦克墨菲变成了行尸走肉,酋长选择杀死这个躯体,带着他的精神出逃;
《百万宝贝》里拳击手麦琪摔断了脊椎,插着喉管,教练弗兰基拔掉了那根维生的管子,为她注射了“毒药”。
观众为这些结局买账。
而且在心里承认,这些好死胜过赖活着。
死亡包含了所有最难的伦理问题,人有没有权利选择安乐死一直是争论不断的话题。
电影《死亡医生》,是一部传记电影。
它再现了九十年代轰动一时的“死亡医生”杰克·科沃基恩的故事。
这位医生在密歇根州为130多位疾病晚期患者提供安乐死服务,他一直和政府较劲,甚至希望最高法院能为安乐死立法。
最终因为一例亲手注射毒药的案例,杰克被以二级谋杀罪判刑。
阿尔.帕西诺饰演杰克·科沃基恩,并一举拿下艾美和金球奖。
阿尔.帕西诺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说非常满足“能去刻画一位智慧、有趣,独一无二的人。
”当时,杰克·科沃基恩就坐在观众席上。
左图是杰克,右图是阿尔帕西诺这部影片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它是重现:重现了杰克·科沃基恩,也重现了主人公带来的大辩论时代。
这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反对者,支持者,病人,政府,医药协会,我们能看到真实生活中各方的姿态。
反对者认为他在扮演上帝,他的所作所为是歧视,是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灭绝;支持者认为,他让人实现了有尊严地死,解除了许多人的痛苦。
医药协会说他是一部杀人工具,是对公众的威胁。
病人则把他当作生命中最后的礼物。
一位记者的描述更加中肯一些“他对于社会而言,更主要是正面力量。
因为他让人们意识到,有许多人,活着还不如死了。
”支持和反对者都认同,在杰克·科沃基恩出现之后,大家都意识到晚期病痛的折磨,知道人对死亡尊严有诉求。
关于临终关怀的研究变多,医生也更愿意给临终病人开缓解痛苦的药物。
目前,世界上有5个国家,美国有7个州已经安乐死合法化。
2015年美国民调也显示支持者数量更多。
数据来自Euthanasia Statistics全剧最血脉贲张的一幕是在庭辩时,杰克·科沃基恩雷霆大怒。
指着对方律师高喊“你怎么敢?
你怎么敢,把安乐死和种族屠杀做比较!
”现在距离杰克·科沃基恩为病人提供安乐死的九十年代只有二十多年,距离他的去世不足十年,人心已变。
支持安乐死将是大势所趋,只是任何一种理念传播都需要一些先驱,需要抗争和牺牲。
所以琼瑶以如此高调的方式把临终、安乐死这些问题带入大家的视野,是一件好事。
就像她说的“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对于一件必然的事情,我们需要让死亡变成一段“美好的告别”
阿尔帕西诺可谓老戏骨了,他诠释的争议人物——专注在安乐死的杰克医生,既没有魔化也没用完美去神化,而是表现了他执拗、自大、悯世、尊重死亡的不同面,演技精湛,传神感人。
難以言語,我信仰上帝、天主,然,我相信上帝、我父給我生的喜悅,亦給我死的尊嚴。另,盲目信仰帶來人性災難。
直白地说,我就是想死个痛快。
老灯好似😅
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不再精彩了,一丝光泽也没有了。我也会选择死亡。IF GOD DON'T COME FOR ME,I GUESS I WILL JUST GO TO HIM.
不止一次我和我的朋友们说,人是利他的。他们难以置信的问,你怎么证明?我觉得愿意顶着嘲笑来一厢情愿分享这种感受就是证明。人应该是善良的,也是美的,但难免有些孤独。知道了这份孤独也就不孤独了。电影用类似纪录片的手法描述这样一个利他的故事,但也难掩对坎坷的同情。
一个疑问:癌症晚期或者渐冻症这种疾病,想要自杀是很难实施吗。
看了一半,看下去,并不好看
看到今年年整七十的帕西诺还在荧幕上用他那干枯嶙峋的面孔和渐已走样的身躯为我们表演着,作为影迷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douban评分很高 我个人觉得表演比较实在 3.5
稍显拖沓,但作为传记还是可以的,最后法庭戏颇有亮点。所谓的死得有尊严,其实就是让你有得选。
没意思
一般吧,大卡司最后只拍出了倾向明显的流水账
真尴尬。不适合我这么活泼的人观看啊。
人其实是不该有自己生命的完全支配权的,这将会引至更大的剥削;安乐死合法的前提该是更加透明的医疗制度,与更严格的评估体系。Jack确实是过于激进了。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杰克在监狱里服刑八年半,于2007年出狱,时年79岁,美国最高法院拒绝神力此案。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我们什么时候不再纠结怎样有尊严的活,也像人家想想怎么有尊严的死。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看不懂
法律和道德这两盏所谓的明灯指引的是好好基督徒的路,因此标榜人世最真实情感和最简单逻辑的飞蛾就只有涅灭的份!
我支持安乐死,但我反感用宣传意味,认同感宣扬这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