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个国家都有一座断背山,高山仰止,教代代国民前赴后继变着法子YY。
譬如法国的维尔伦蓝波,日本的新选组,而在英国则非鹰钩鼻礼帽烟斗的神探和他的助手医生莫属。
这么多年欲说还羞后,一贯曲折婉转的英国人民终于耐不住心中峥嵘,挣脱维多利亚年代的重重束缚,迎来奔放CULT的新天地。
先是筋肉颓唐神探和傲娇医生,再来又是这部,瘦削,浅色玻璃瞳、唇色苍白的Freak侦探,high functional sociopath, 以及坚毅沉默,内心渴求着战场生死一线快感的退伍神枪手军医。
玩CP的要旨在于平衡,单方面的强势未免有不匹配的缺憾感,此片编剧深谙此点,使华生自一个单纯的记述者的角度予以深化,赋予他更丰富的人格和内心厚度,甚至在第一集的篇末就来了个英雄救美,萌的人嗷嗷叫。
再配以“深明大义”的房东太太和餐厅老板,畸形恋弟(大雾)的老哥,尚未登场的宿敌及头号FANS莫里亚蒂,哎呀呀,好一场华丽的大戏。
可巧这两天在看原著《sherlock holmes》,看完第一集,发现原来是老剧新篇,创新值得称道,仿佛百年前的Sherlock穿越到了新世纪。
但这一穿越,性格都变了,原著中的S机敏,长于推理演绎,关注极小的细节,为人有礼有分寸。
而在这部剧中,S自大狂妄,还老骂Waston白痴笨之类的,原著中S会不断提示W,即便在W完全没有头绪的情况下,S也会说“你看到了,只是没有那么仔细罢了”E1 A sutdy in pink片子一开始就把S描述得过神,比如他已经知道他们在实验室找他是要合租房子,自大的神情时时刻刻都在。
还有手机这个重要的道具,编剧这点很聪明,原著里是手表,但不管是划痕还是上面的孔以及背后的字都可以完美地复制到手机上。
只不过原著里W是对S一点点信服的,通过S娓娓道来的分析让W明白前因后果,而不是像电视剧里这样语速极快地咄咄逼人。
,原著叫A study in Scarlet,嗯,改得很有趣,一个粉红,一个血红。
包括在地面上的RACHE也跟原著一样,只不过一个刻在墙上,一个在地上。
也是毒药,原著是小药片,这个是胶囊,差别在于原著里S一早先发现了毒药,还在斗牛犬身上做实验,电视里到了最后S被动地发现毒药,而且滑稽得是S也得吃.还有什么?!
哦,动脉瘤,开出租,都是凶手的特征。
看到片子最后,觉得实在逻辑不清,就像S办案时说的,犯罪的动机很重要!
原著里很多事情都是关于复仇,就像A study in Scrlet一样,长长的故事,让人看到了勇敢隐忍。
可是电视里的第一集看完我很懵,不明白这个可怕的司机到底想要什么?!
仅仅是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吗?
就要莫名地杀人?
非常含混,而在凶手洋洋得意说受害者是自愿的时候,最后却不得不用枪指着对方,好低级啊!!
W竟然还救了S一命,原著中S倒是经常提醒W要带上左轮手枪,不过总得来说W还是胆小的,没有那么淡定从容,只是对这些案件都充满了好奇。
而片子同时把S塑造成了一个嗜血的变态,什么凶杀案都让他兴奋莫名。
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S是对有趣的案子感兴趣,哪怕案件很小很小,哪怕无关死亡。
ps:还有两个人物跟原著中的一样,一个是Ms.Hudson,房东太太,在原著中人名经常提起,但几乎没有正脸描述,常常是给他们开门的。
一个Mr.Lestrade,原著中此人不聪明,但不会傻傻地跟S对着叫嚣。
E2 变得愈发狗血,那个黑莲堂堂主在山洞里变得又2又无能,毛气场都没有。
那个玉簪子价值九百万号称皇室用品竟然是一条小青。。。
这粗俗的道具。
还有那做作的茶道和哥哥的誓死效忠都完全没有说服力。
S经常暴躁还嘴里乱嚷嚷,尼玛确定这是在褒扬么?
我怎么觉得怎么演怎么都在毁人啊?!
Waston愈发怂了,眼看着S通过防火梯爬上了人家的阳台,W只能干瞪眼,在门口乱叫。
而S则回回都不由分说地硬拉着W参与他的案件,真是情何以堪。
尽管在原著里S有着各种各样的怪癖,但礼仪和风度完全不缺,每回都是W对案件不由自主地发生兴趣而要求跟进。。
而S面对一些解不通的谜团变得跟普通人一样焦躁不安,像热锅上的蚂蚁。
E3 剧情还算不错,不过分析出来的结果罪犯动机很令人费解。
尽管片头一开始更架强化S是个嗜血的神经病,一旦没有案情竟然暴躁到大喊无聊,还乱开枪。。。
S和他哥的关系怎么被扭曲了这样。。
还有警局那个女探员神经兮兮地不断警告W不要和S在一起恐怕也不是正常人的表现。
如果没看过原著,恐怕气性不会这么大,不介意时间场景道具的更换,但既然地址人名特征都一样,性格被弄得如此离谱实在让人接受不了。
各个版本已经轮番地把福尔摩斯的绅士和严谨性透支的淋漓尽致,大不了留些残羹剩宴和某些细节也够盖里奇拍一壶的了。
不知道盖里奇是不是西游记的改编看得太多了,把福尔摩斯的命运同唐僧联系在了一起,在力求不同的想法下变成了一个打星,虽然邋遢依旧,但是掩不了福尔摩斯那中年帅哥的本性。。
《神探夏洛克》里福尔摩斯极富时代感的狂放不羁还是那略带些黑色幽默的言语,其实根本的源头都来自于福尔摩斯内心那颗极其自信又细腻的情怀。
不论是将福尔摩斯塑造成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目中无人从不把苏格兰场放在眼里的形象,从福尔摩斯原著中流露出的精神其实是一直没有变的,它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性烙印。
不论演员如何表演,其实在我们看来都是一脉传承只是在细节上做出改变。
(在同描写出的强大内心比起来的任何东西都算是细节)福尔摩斯本身的魅力在很多程度上其实来自于探案过程中他所体现出来的毋庸置疑和自我的行动力,所以在不改变这部分的前提下福尔摩斯的魅力并不会因为不同演绎而改变。
在很大程度上也得感谢柯南道尔爵士给予了读者更大的宽容度,使他们除了精神之外不会一味产生福尔摩斯本就是哪样哪样的想法。
对于演员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他可以充分地释放自我,不用去担心和原著的精神有丝毫的偏离。
所以接演福尔摩斯其实不是压力,而是一种幸福。
编剧在改编上选择了一条能够很好发挥却又有对古典推理所保留的道路,当然能否发挥好又另当别论。
我们没办法去强求编剧写出钻进全新案件里的福尔摩斯,但是编剧在保留探案集中古典推理的精华过程中也被迫的赋予了它更具时代性的动机与探索方式。
当然,在过程我们不能指望福尔摩斯在GPS等高科技的帮助下还依旧能重现最为古典以及传统的推理。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为重现福尔摩斯的魅力打了折扣,高兴的是编剧能够在演绎法推理的指导思想下找到最为合适的弥补方法,所以创造了更加叫人直呼过瘾的演绎法推理片段,以及还可以有些功夫玩玩对于犯罪心理的深掘。
第一集无论对于抱着满怀期待的还是根本就不抱期待的观众来说都是强大到爆,福尔摩斯那极快的语速和几乎无懈可击的逻辑,是足以点燃一个人完全的激情。
第二集除了中国元素的运用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之外,其他都拉低了剧集的整体水平。
第三集算是上乘之作,在情节上的控制程度显然吸取了前两集的优点。
编剧明显不是一个推理爱好者,只是单单将《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一部世界名著来读。
虽然他把原著中最为经典的演绎推理在他的笔下妙笔生花,变成了足以媲美柯南道尔原著的让人称道的细节。
但是诡计的弱项依旧值得我们关注。
我本来是相当期待他对密室杀人的解答,心想着不知道能不能再次诞生一个惊人的诡计。
可惜的是他依旧在玩着四签名玩剩下的,如果他是爱伦坡,这也许还能大火一把。
我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腐男腐女们守在电脑前拼命地去找其中的萌点,而且尤其是这么一部本该是靠逻辑性取胜的电影。
不知道是不是同我们这些睁大眼睛去寻找植入广告的心态类似?
既然是推理剧,也许主创们想让植入的广告也变得含蓄。
每一集开头都要出现移轴镜头下伦敦的模样,是否就是昭示着相机厂商也准备在这里面露一次面?
果然不出所料的是福尔摩斯就很帅气的拿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佳能相机,并且装配齐全。
让我和好友一直在争辩的是《神探夏洛克》和《神探伽利略》到底在很大程度上有相似性?
(每一个卓越的推理剧都需要一个平庸的译名)我的看法是自从我看到福尔摩斯扮演者那一头蓬松的卷发和他身上的黑大衣,黑围巾之后,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印象便是福山雅治那儒雅的气质。
不知道这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又或者这本该就是绅士的打扮?
最终我们默认的是英伦风在推理剧中的流行。
《神探伽利略》有很强的目的性,它明白自己要表达的就是案件的不可思议性,而《神探夏洛克》似乎在这方面很欠缺,它想涉足悬疑,让观众有身临其境惊心动魄的感觉,又想忠实原著玩玩很古典的推理,但最终得到的是不尽人意。
尽管其他细节足以弥补。
编辑把与原著的决裂描写的恰到好处,除了保留基本的人物,和一些诡计的原始想法之外,其他一概都扔在了21世纪来表现。
曾经的贝克街小分队可以用街边要零钱的姑娘取代,华生记载福尔摩斯探案过程的博客人人皆知。
同时也在人物性格上摒弃了传统福尔摩斯形象上的儒雅,绅士,而是变作了现在很流行的毒舌科学怪人。
华生依旧还是那个傻傻愣愣被欺负的角色,不管是出现在如何不靠谱的剧集里华生的形象一直都还是一个老实人,他的爱情故事也基本上是被忽略的内容。
是编剧在限定的时间里只能在内容上做出无奈的选择还是特地准备为福尔摩斯和华生创造条件,我们无从得知。
反正至少,这部剧不仅是为英伦风与毒舌怪人两个元素在推理剧中的流行加了一把柴火,而且为后世继续改编福尔摩斯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个里程碑式的剧集,足以唤醒福尔摩斯的第二春。
(用纯中文写不太流畅,会夹杂很多英文慎入)出租车司机自己承认的行凶手法是逼迫被害人选择毒药or非毒药,并且暗示他可以操纵被害人选到毒药,而自己吃没有毒的药。
理由是Ordinary people are stupid; they won't think,而自己是一个genius,尤其是一个类似Sherlock的genius,擅长看透人心。
他宣称这种行凶方法很有趣,并邀请sherlock一起参与体验这个“有趣”的游戏,挑战智力。
I'd say, this is wholly bullshit. The cabbie is a liar. That is not the way how he killed the 4 victims.Why? 首先,预测选择这种事情很不靠谱。
就算你100%了解一个人,也不代表你就可以预测他/她的每一个微小动作。
对于普通人来说,选哪个药瓶根本就是随意的。
是的,they don't think。
就是因为they don't think,他们的行为才是最难预测的。
博弈论里面那个经典的求所有数平均数的2/3的游戏,如果全是最聪明的人参与,答案就是可预测的:为0。
反而,如果是普通人,不愿意动脑筋的人参与,答案就是不可预测的(甚至会有人写50以上的数字)。
所以了解过博弈论的人都会明白,靠了解普通人来推测他/她的行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普通人是non-logical,是混沌。
没人能有完全把握参透混沌!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心理暗示,促使前4个受害者选择了同一瓶毒药呢?
I don't think so。
要进行有效的心理暗示,司机必须非常了解他的受害人,然后利用每个受害人独特的性格/人生弱点进行暗示。
他自己一个人不可能做到。
如果是莫里亚蒂教授的团队出手,收集到每个受害人隐私的消息再传给他,那么莫里亚蒂就要面临风险:因为要收集到受害者这么详细的隐私,必须和受害人走得很近。
警方只要查查四个人的共有社会关系,很有可能发现端倪。
为一个出租车司机这种无名小卒布大局、冒风险?
别逗了,教授根本犯不上这么做。
何况就算拿到这些资料给了cabbie,他也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找到其中的弱点进行利用。
话说回来,这个cabbie要是真这么懂人性弱点,怎么可能还被前妻摆布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呢?
这是第一个矛盾:如果出租车司机那么厉害那么明白普通人的弱点,他不可能独居三年以上郁郁寡欢找不到机会看自己的孩子。
第二个更主要的矛盾,在于司机宣称的作案心理和动机。
没错,他想通过替教授做事筹到留给孩子们的钱,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他同时说这种作案手法是为了满足自己作为genius的优越感和自尊心,这就是个lie。
如果他真是为了获得“打败别人”的心理优越感,他就不会在最后透露教授的名字:为什么要喊出教授的名字?
他明知道sherlock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如果是一心想挫败sherlock,他不告诉sherlock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司机把自己比喻成跟Sherlock一样的人,试想一下,如果Sherlock陷于死局、对手逼迫他说出同伙的名称,他根本不可能直接说出来。
就算说出来也是假的。
从这一点看,司机和Sherlock完全不同。
司机是因为感到疼痛才喊出来的,可他当时都快死了,临死前还害怕疼痛,这必须是一个胆小的人。
胆小的人不会做自己没有100%把握的事情。
他们不敢冒风险。
所以,司机根本不可能和前四个受害者玩那个选药瓶的游戏。
这个游戏有太多不可控因素,教授也不可能花大心思帮他这么一个懦弱卑微的人。
他只能单枪匹马干掉四个人,还要注意不被发现。
好了,现在他把人质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他有一把枪,一瓶毒药,怎样才能最快最没有风险地杀掉人质?
废话,当然是用枪指着受害人,让他/她把毒药吃下去啊。
就算司机非得要玩那个选药瓶的游戏,也一定是拿两瓶毒药,让人质选了吃下去,他自己不吃。
他干嘛吃啊?
又没有一个裁判指着说他不守规矩。
这样才能100%,确定杀死四个受害人。
而这也是他最后和Sherlock对决时采用的战术。
Sherlock太天真了,以为对手真和他一样喜爱游戏、尊重规则。
敌人其实只要100%杀死你就可以了。
要做到这一点,无非就是把两瓶里面放得都是毒药,然后同归于尽。
不然,总有一种可能,让Sherlock选到无毒的,而Sherlock是不可能像前面四个人一样,放任司机不吃选剩下的药的。
我认为这才是教授的计划,他指使司机激将Sherlock,然后让司机用两瓶毒药和Sherlock同归于尽。
他可能告诉司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孩子们拿到钱。
司机不可能反抗,何况他得了肿瘤,时日无多,该有这种觉悟。
Watson虽然不知道这里面的枝枝蔓蔓,做为普通人的他却直觉明白敌人给的东西不能吃,所以一枪毙了司机,救了Sherlock一命。
这个局,本来就只对Sherlock这种狂妄自大、追求智慧对决的人有效。
他不在乎案件能不能破、凶手会不会伏法,他只追求“看透了你的阴谋、打败了你”这一点精神上的刺激。
所以虽然他一开始就准确地判断出选药瓶是个不可能的手法(“It's pure luck."),却在司机的谎言下,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以为这世界上真有比自己更聪明的对手在。
一旦想到这个,他就认为自己必须在敌人擅长的领域比其更聪明,从而着了道。
写到这里,突然意识到这部剧中的Sherlock和原著的区别了。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虽然也厌倦无聊的生活、通过破案来追求刺激,但他本质的出发点却是为了打击罪恶。
原著里的福尔摩斯经常会感叹,伦敦这个光鲜亮丽社交场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勾当,自己多想将那些人于黑暗之中拉出来,制伏消灭。
所以原著里面,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被莫里亚蒂的诡计骗到,他一直很冷静:他的目标是打倒教授和教授的团伙。
他用计、用帮手、甚至最后与教授直接交手扭打跌落悬崖,都是为了致教授于死地这一个目的。
为了这一个目的,他不会执着于手段,更不会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就放松对敌人的警惕。
也许这种为了正义的情怀,就是维多利亚时代,和我们这个消遣无趣的时代最大的区别吧。
第三集大大超越了第二集啊,太给力了,BBC卖腐不遗余力!
从开头,阿福穿着晨衣,坐在二人同居的公寓里独自开枪,本来已经停下来了结果听到门开了,啊!
花生酱回来了,于是又对准了墙壁开始了一顿乱射。
可怜的墙君!
花生酱一进门就摆出了大婆的气势,你tmd的在干吗啊?!
这你都看不出来?
当然是想你了啊!
“我无聊死了!
”,阿福说。
同学们,有没有觉得很熟悉,这是不是我们小时候面对下班回家的爸爸妈妈第一句说的话哦!!!
然后阿福又对着墙君发泄了几下,在花生酱走过来的时候默默的将手枪交还给他的管家婆。。。
我神马都没说啊。。。
神马都没说。。。
管家婆问,阿福,有冇吃的啊,我好饿。。。
然后打开冰箱,发现一颗头。。。
昏阿福说,我看你博客上写完了那个出租车司机的案子啊,“粉字的研究”,不错嘛!
花生酱:嗯,你懂的。
穿粉衣服的女子,粉色的箱子,粉色的手机。
你不喜欢么?
【小心翼翼的问。。。
】阿福:呃。。。
一点也不。
【翻白眼】花生酱:神马?!
你没觉得我把你都捧上天儿啦?!
阿福:捧上天儿啦?
【开始转述】“阿福能在几秒之内看穿任何事任何人,然而对于某些事情他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无知啊诶呦喂!
”花生酱: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阿福:感情“无知”是夸我呢?!
我真不care谁是首相谁跟谁睡过。。。
花生酱:【小声吐槽】还有地球是围着太阳转的。。。
中间略去不表。。。
花生酱:但这是太阳系!!!
阿福:so what 啊!!!
地球围着太阳转而不是围着月亮转?
还是我们都像泰迪熊一样围着花园转啊!!!!
有毛区别啊!
【他这里太可爱了。。。
卖萌绝杀!
】没有了那些工作上要紧的事,我的头脑都上锈啦!
哦,对了,别忘了把这句也写进你的博客。
省省吧你,别再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全世界!
【讽刺状】【扭转身子,蜷缩腿,脸朝墙不理花生酱了。。。
囧飞我,这简直就是生气的小受啊!
】花生酱坐不住了,受气了,于是要走!
阿福虽然没在看,但是耳朵那个好使呀,一下听到了,转身问,你这又是去哪儿啊?
花生酱:我出去透透气!
阿福又狠狠地转过身去,还拿靠垫出气。。。
昏这时候Hudson太太资深腐女登场了!
看到花生酱气鼓鼓的走了,阿福一个人躺在床上,说:"呦,你们俩吵架了啊!
”【Hudson太太V5,domestic专门就指夫妻吵架,家庭暴力这种意思。。。
昏】阿福受不了了,一个鲤鱼打挺就从沙发上起来了,撩起窗帘,看阿福的背影离去。。。
默默汗。。。
第二天一早,在Sarah家的沙发上躲过一宿的花生酱刚刚睁开睡眼,就在早间新闻上看到了自家公寓,【其实是阿福他心之所在。。。
喂!
】附近被炸了,于是他连早饭都不吃了,就匆匆忙忙的向着家的方向跑走了。
【配乐太给力了啊!!!
】跑回家,附近一片狼藉,全是警察和不明真相的观众。。。
于是花生酱踩着碎玻璃碴子啊,那简直跟割在心上一样。。。
感到楼上,结果发现阿福和哥哥在说话。。。
昏现在阿福的哥哥把花生酱简直当成了阿福的老婆。。。
昏阿福看花生酱一夜未归,虽然表面上还很淡定,但是心里哦,那个慌乱啊!
还得拿着小提琴装装样子,问花生酱,充气床垫怎么样啊。
这时候哥哥一看弟弟这么心急,就在旁边暗自提醒他,花生酱睡的是沙发,沙发!!
看清楚点儿!
这时候阿福才放心一点哦。。。
阿福哥哥:【编剧大人我对不起你啊一直记不住你叫神马。。。
】【对花生酱说】自从你俩成为“伙伴”之后,阿福的生意水涨船高啊!
跟他住怎么样啊?
花生酱:他花样繁多啊!
中间略去不表。。。
Moriaty这个不淡定的姑娘终于走了。。。
于是阿福以光速把花生酱那件炸弹大衣给扒了下来,边扒边问,你到底有没有怎么样?
有没有啊?
【请脑补景涛教主。。。
】花生酱也被感动的不得了,说,阿福,阿福,我没事!!!
我没事!
阿福!
然后就瘫倒在地上。。。
花生酱:阿福,你怎么样?
你还好不好?!
阿福:刚刚。。。
那个。。。
你。。。
舍身取义。。。
这事儿。。。
真。。。
好【阿福已经感动到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形容了!
】花生酱:我真高兴没人看到刚刚那一幕啊。。。
【其实语气里充满了叹息,他巴不得全世界都做他和阿福的见证人吧!
你放心!
我们都看!
到!
了!
】阿福:嗯?
【装傻。。。
】花生酱:你。。。
你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游泳池旁边,撕掉了我的衣服。。。
人们会说闲话的。。。
【巴不得人们说吧!
】阿福:那些人也不干别的。。。
【暧昧一笑】叫你们俩打情骂俏吧!
Moriaty看不下去了,本来人家都走了,结果又被气得回来了。。。
昏你们那么高调干嘛呀!
非得弄得路人皆知么?!
ps,楼上不是还有一间卧室么,干嘛花生酱要出去住啊。。。
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以前无数次的被搬上银屏,全世界一次又一次为这个聪明,倨傲,不可一世却又很寂寞的天才侦探所折服。
Doc.华生,是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人,同样寂寞,没有人理解的他们成为了一生的朋友。
相对于以前看的福尔摩斯,新版的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
同样的人物,却搬到了21世纪的这天。
不得不说,编剧和导演将这种关系处理得很好,所以我并没有觉得福尔摩斯在现代有什么样的不适宜的地方。
现代版的福尔摩斯同样具有令人折服的魅力。
他与Doc.华生强强联手,破解了一件又一件奇案。
虽然他与华生志同道合,但是双方相处的过程中总是有很多的矛盾,但是这样的矛盾却使得双方越走越近,成为终身不变的好朋友。
华生总是在不停地陷入与不同女孩的交往中,那是因为他渴望一个家庭,但却总是因为夏洛克的要求而放下与女孩子的约会或者是在约会过程中寻找线索,往往闹出很多的笑话,最后与女友不欢而散。
每每这时,夏洛克就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而华生总是很苦恼地看着夏洛克。
有些时候华生真的很生气了,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每当夏洛克告诉他哪里有新案情的时候,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前往。
这或许就是华生能够与夏洛克一向做好朋友的原因吧,两个人都有强烈的想要破解谜底的意识,即使表现不一样。
夏洛克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动物,只是过分的理智让他常常不会轻易表露感情。
这点只有华生才明白他。
但是在应对艾琳·艾德勒的时候我不清楚夏洛克是怎样的情感,毕竟对方是个难得的美貌又聪明的女人。
艾琳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敌,福尔摩斯对她的情感谁也看不出来。
夏洛克似乎对谁都不悲哀,甚至对自己,他所关心的只是如何破案。
但是,不难看出,他对华生的友谊是真的,要不也不会再华生遇险的时候慌了阵脚。
华 生对夏洛克也是如此,他们两个在危险时刻总是能够互相帮忙,总是能够想着对方。
我想,华生对夏洛克就应是又爱又恨,他佩服夏洛克的才华,欣赏他的破案潜力,他是唯一认同夏洛克并相信他的人,夏洛克对华生就应是以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他的,他对华生是100%的信任和依靠,他在危险的时候总是想着不让华生一齐去,自己去应对。
所以,夏洛克和华生是难得的真朋友,好兄弟。
看完这部电视剧,总觉得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英国式的幽默时常让我哈哈大笑,紧张的案情发展又常常让我屏住呼吸。
真的很喜欢夏洛克和华生,真的期望现实中也能够有这样的人存在,更加期望的是我能够像夏洛克一样找到华生那样的好朋友。
http://www.wangxiaoxin.net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
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
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
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
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
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
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
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
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
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
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
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
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
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
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
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
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
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
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
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
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
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
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
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
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
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
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
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
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如果说小萝卜头跟洛大美人那一版是在搅基,那么这一版根本就是公然出柜,满大街宣扬兼派发请贴:我们要结婚了记得来参加婚礼哟。
口味生猛到连我这种重口人士都觉得有点消化不良。
第一集玩了个文字游戏,把a study in scarlet改成了a study in pink,从题目上就看到了编剧的企图昭然若揭。
一见钟情没话找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房东太太明示暗示让俩人住一个房间也就罢了(最后看架势好像真的是住一起了是吧= =),出去吃个饭也还要被人问你俩是在约会吧什么的简直就是够了。
并且花生你那么直白地问人家性取向到底是个神马意思啊!
再加上亲戚朋友跟路人一顿乱搅和告诉花生要离福尔摩斯远一点什么的搞的我简直以为自己看的是现代版罗密欧跟朱丽叶他表哥……你们能适可而止一点么= =我严重怀疑编剧光去想着怎么麦麸了,直接导致推理部分一塌糊涂,最后那个凶手一出来福尔摩斯就开始从强攻装弱受,而且凶手大爷你到底是怎么成功杀了之前几个人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啊!
我是该说你运气好呢运气好呢还是运气好呢。
但是显然你运气还是没有我们大阿福好。
你看人家名字里面就有个福,你就算比他聪明比他狡猾耍得他团团转又怎么样,永远要记住,世界上最强的武功就是——命够长啊!
在这一点上莫教授都不是我们阿福的对手所以你就安心地去吧。
第二集有人反映换了编剧不够腐了。
我只想说才怪咧,阿福连跟小萝卜头一样搅和人家约会这种下三烂手段都用了你们还想怎样啊= = 一开头我就被那个耽美气息浓重的桥段震撼了:花生上超市买菜,福尔摩斯在家正遇到仇家杀上门来在家跟人打仗,结果花生卡过期了什么也没买回来就回家了。
回到家阿福正在沙发上看书,一肚子火的花生愤愤不平瞪他:从我走了你就没动弹过!
好吧花生当然不知道他家partner刚成功撂倒一个仇家并且扔出去了。
阿福不解释低头继续看书,忽然发现地上还留着把仇家留下的刀,然后趁花生不注意赶紧一脚踹开藏起来继续若无其事地看书。
阿福我真的没有脑内妻管严三个字真的,请看我严肃的表情……=v=两个人互动延续了上一集的萌跟腐并存直共弯一色,但是剧情我只能说一句,真他娘的屎。
外国人搞中国文化从来都是雷打不动一如既往地屎着,咱也不能指望这个剧能例外,但是你能不能把逻辑理顺了= = 话说我真的不明白那个女的每天晚上爬回去沏一壶茶是个毛意思啊!
行为艺术吗?!
而且那些中国东西怎么看都觉得像是李少红大导演做的文化顾问,搞得跟个鬼片一样,鬼叫不要紧,关键是在你觉得他不应该叫的地方他叫了,那就吓人了。
最不能忍的是那个神奇的凶手杀人绝活居然是扯动红绸漫天飞舞……我顿时就被西瓜一口呛住了……我勒个擦啊,搞半天阿光你才是杀人凶手!
伪·KO内牛满面……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侦探小说守则里面提起过,凶手一定不能是中国人,原因是中国人会武功会轻功会隔山打牛会点穴会魔法,用他们是作弊,读者都要鄙视你。
我原本以为这个误会已经澄清了,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剧里硬是又给我们造了个MADE IN CHINA的蜘蛛侠啊……真·国人无语凝咽……我现在很纠结下一集出来的时候,我究竟是看呢是看呢还是看呢……
第一 福尔摩斯性格请编剧分清有个性和刻薄的区别。
整天挖苦别人,咄咄逼人,耍帅要有限度。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
绅士!
OK?!
第二 侦探的存在是为了更多的人被杀?!
探员说:总有一天,福尔摩斯会成为凶手。
第一集:“死敌”收买司机杀死三人,就为了铺陈最后的“相会”。
三人枉死,难道福尔摩斯不是间接地凶手吗。
第二集,明明知道杀手的目标是姚素琳,放着姚不管,一个想都不想就去追杀手,另一个说:我要帮他去。
尼玛,盆友,基情不是这么演的哎!
一个极有可能被杀的人死在自己的面前,福尔摩斯居然都不会动摇,不会思量自己当初的选择,不会质疑自己当初的决定,您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啊!
第三 关于中国尼玛,无知不是你的错!
Part I好像福尔摩斯迷都有种分不清虚幻和现实的毛病,这种臆想症其他小说的fans可能也有,但福尔摩斯迷最为严重,这些人都真心诚意的坚定不移的认为福尔摩斯是真人,那些小说就是华生写的,柯南道尔爵士只是个代发的龙套,“福学”俱乐部搞了很多研究和证据,写了无数论文连篇累牍的考证与福尔摩斯相关的任何东西:他的身世,他的经历,他喜欢的烟草类型和爱吃的烤牛肉是几分熟。
不要觉得他们是抽风,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10月16日还授予福尔摩斯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
这算是官方不分虚实的证明。
还有个比较有名的“福尔摩斯学”会员叫罗斯福,他写了一篇文章论证福尔摩斯不但是真人而且还是美国人,后来此人当了美国总统。
俺也不能免俗的在理智上知道这是个虚构角色,但在感情上仍然忍不住“觉得”他是现实存在着的:那个福尔摩斯 生于1854年的福尔摩斯 热爱化学爱拉小提琴的福尔摩斯 把烟草放在波斯拖鞋里的福尔摩斯 无聊时会注射7%可卡因溶液的福尔摩斯 只忠诚于正义和良心而常常藐视法律的福尔摩斯与差点在莱辛巴赫瀑布与死敌莫里亚地教授同归于尽的福尔摩斯 乔装归来把华生吓到与晕倒的福尔摩斯 在惊涛骇浪中度过了一生的福尔摩斯 可是这样的福尔摩斯,也会退场,柯南道尔爵士在新探案的序言中说“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象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爵士还算仁慈,他安排老福尔摩斯退休在苏格兰的农场养蜂,一百多年来一直没有传出死讯,只是偶尔会受风湿症的困扰。
可他再也不能拿起他的放大镜,带着他的华生,去追捕一个一个的坏家伙了。
这一百年,发生了那么多变化,人类发明了核弹发现了伟大的双螺旋,但这些伟大的新发明不能出现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了,他已经从他的舞台谢幕,不会再来。
作为SH迷,俺遥望贝克街221b的方向莫名忧伤。
突然,有了BBC这部剧,BANG!!!大侦探终于抛弃了老迈的躯壳重回少年,再次踏上221B Baker Street ,重新开始他最爱的追捕罪犯的事业,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探长又带着解决不了的难题走上了楼梯,房东哈德森太太还在抱怨他在屋子里练习枪法,还有华生,always华生,也再次从阿富汗归来,依然忠诚依然坚定。
当伦敦的风又吹在他们的脸上 当昨日重现青春再来福尔摩斯与花生又重新站上那个舞台,他们的舞台,也是现代的舞台这是福尔摩斯迷梦想成真的一个时刻--Part II发酸部分结束,吐槽一下演员先说演Holmes的BC吧,英国人对福尔摩斯的形象掌握是最准确的(废话,就像孙悟空的形象中国人最清楚一样),BC具备原著的福尔摩斯一样消瘦,苍白,身材颀长,额,虽然没有鹰钩鼻又多了个人特色的卷发,外形还是过关的啦,有人说他太年轻,大概是受以前福尔摩斯电视剧的影响,其实小说里SH出场就是这个岁数,是个大学毕业没几年,晃荡在牛津图书馆和医院实验室的,刚开始自己事业的年轻侦探,不错啊,可以拿到85分(因为卷发被龟毛的原著控扣掉5分)这版的华生表现不错,剧本对原著中的华生进行了些美化的缘故,当然原著的华生也是忠诚坚毅的朋友,但这版的华生更多了些冒险气质和自主精神,也保持了小说中的敦厚和镇定自若,更难得的是他跟福尔摩斯之间有种河蟹的气场。
而且我喜欢他的声音胜过BC的声音,大赞,95分。
再说莫里亚地教授嘛,你可愁死我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觉得他在模仿蝙蝠侠里的小丑希斯莱杰的表演方式,但东施效颦了,希斯莱杰的小丑有种又萌又惊悚的魅力,让人一边害怕一边忍不住被他吸引。
可这个Jim,刚出场的时候像个娇羞的小姑娘,后来发飙后也没气场,只是从小姑娘变成bitch而已,路人变贱人,反正我除了很想抽他以外没别的感觉,不及格55分。
最后一个主角: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这个表现超越原著诶,破表了,比原著中的福家大少爷更精明更腹黑也更有趣更美型(原著里这位是很胖的,电视剧里大少爷自称在减肥,也算自圆其说了),总之是大惊喜,满分100分再附加10分附加分(听说此人不但是编剧还是gay,难怪这剧腐的厉害。
)
啊啊啊啊我好喜欢martin freeman,不过花生在里面其实都没有做什么正事....依然是福尔摩斯主角
长假无聊,看了下豆瓣评分9.0+的神剧,不过尔尔。由此说明:1、豆瓣装逼脑残粉就是多;2、英国的影视剧水平真的差世界先进国家一大截。还特自恋。
就第一集的感觉不错,然后就那么回事了
福尔摩斯:“你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
三星半
还不错啊 我的银河漫游指南男
好吧……英国人都是基佬……鼻祖……
妹的,说是英剧简直拉低整个英剧的水平!
此片评分如此之高,都是腐女的功劳吧吧吧吧吧……
就是说显然要等第2季了
依然很萌!只要迈哥这个腐男一出场,基点立即飙升,帅大叔探长追了五年没追上,基同学小莫暗恋这么久也没用,这两只彻底不离不弃了。
第一集看到一半我就看出是出租车司机了好吧!第二集用的中国梗都很不靠谱;第三集没看完就放弃了。
好看??!很无聊的。
第一集, 4星往上. 第二集, 3星. 第三集, 4星. 剧情还是不够严谨啊. BC演得出彩.
无言了,各种卖萌卖腐,推理方面有点经不起推敲的赶脚。。。
核心案件偏弱,感受不到什么推理乐趣。当然,我也明白喜欢这剧的朋友根本不管这个。
也就第一集出彩些
我只爱原著里的福尔摩斯
三集下来,只有男主们的激情,而不见剧情的激情。
逻辑很强,言语表达也很幽默,至于别人说的“腐国精髓”的体现,难道是我还比较纯洁?并没有发现什么奸情(给你过表情自行体会)没看过原著所以也不知道还原的程度,但个人觉得只论剧来说还是精彩的,至于颜值方面……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反正我是不太爱,不然就不是这个分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