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精神病人》。
5分。
本片改编自布莱特·伊斯顿·艾利斯极具争议的同名小说,玛丽·哈伦编剧、导演,克里斯蒂安·贝尔主演作品。
极其不喜欢,这就是一部他妈的神经病电影。
贝尔饰演的帕特里克是华尔街的骄子,炙手可热,英俊迷人,每天的生活都令人艳羡,甚至连洗澡洗脸都有严密的步骤。
但就是这么一个神经病,内心里却有着无比黑暗、残暴的一面。
每当夜幕降临,他就喜欢将各种人骗进他的公寓,然后残忍杀害。
直到有一天他杀掉了他的朋友,然后引起了警探的调查。
电影类型的丰富,经常也会导致出现许多乱七八糟的影片,它们或者莫名其妙,或者很无厘头。
同样是讽刺社会,同样是描写人的双重性,同样是黑色,这一部比起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布鲁克斯先生》,差了一万倍。
我的死党有一天提到这部电影。
他说很值得一看。
他是一个标准按照这个社会价值观为手册的好学生。
他追寻如何上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如果最快的那到工程博士学位,如何拿着一系列乱七八糟的证书去墙街找一份体面又有前途和钱途的工作。
说的这么复杂,简单点说,就是最好能在GS和别人一样年底分红超过了60万美金。
Patrick Bateman,这个从外面看起来光鲜亮丽的上等人,就是他,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追寻的MODEL。
Patrick,年轻英俊,不仅如此,他是Wall st的金融精英,他住在Mahattan的高档住宅,他象女人一样珍惜自己的脸面跟身体,他定期锻炼,定期做SPA,甚至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做10分钟的FACIAL,他毕业于哈佛商学院,有个CONRNELL毕业的未婚妻,一切看起来完美的让人嫉妒。
他拥有的一切,不外乎是年轻的人们所追求的物质和价值的目标。
而当这物质和价值的目标都几乎完美的实现在了27岁的年轻人身上,他的内心却开始了奇特的变化。
他们,一群金融精英或者公子哥们,在一起认真的攀比的是谁可以在DOSIA定的了位置,谁的名片更加的精致。
这些莫名的举动,在平常的普通人眼里,简直都是怪癖。
当然,Patrick也关心国家大事,他铮铮有词的在聚会里谈到,要消除战争,争取和平,要关心饥荒和贫民,要减少年轻一代的物质欲望。
可是转身而去的黑夜里,他用金钱诱惑无家可归的人们,然后趁着他们对金钱的渴望,愤恨的将他们杀死。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跟地位用一种变态的手法去讽刺这个社会的价值目标。
他知道众人仰慕或者说容易被钱,物质和权利所引诱,他在那些需要扬起头来看他的人面前,知道如何引诱到他们。
面对妓女christin,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用金钱在路边诱惑她上车,christin起初的犹豫就几乎暗示了被杀的命运。
如果说他心里变态是因为不能容忍贫穷,我更愿意理解为是他对自我价值的否定或者是对社会价值观的嘲弄。
他杀人迅速而犀利,甚至还有点艺术的味道。
每次的血腥的杀人,他都用激烈的类似摇滚来做背景。
他阐述到每张专辑的背景和内容。
那种若似自言自语的叙述,看似博学高尚的人,却做着人人都鄙视的事情。
我愿意认为Patrick有过想控制的意思,他放弃杀害自己的秘书。
然而事态越来越缺乏控制。
他开始杀害越来越多的无辜的人,模特,老人,看门人,甚至是一直路边的小猫。
失控的高潮终于结束在他逃回P&P投资公司的办公室里。
他的脸上是泪水,是汗水,扭曲着面孔,用哭腔或者是WHATEVER,打电话给他的律师。
他是求解,还是赎罪。
无从而知。
令人惊诧的是,这一系列的凶杀,本该很容易的得到破案,却迟迟没有。
甚至被他坦白过後的律师,都一再的否认。
片中还有不少非常模糊和不确定的情节。
仿佛这一系列的凶杀都是他的幻想。
好吧,如果这只是幻想,那么只有Patrick是精神分裂,但是,如果这都是事实,那么所有人甚至这个社会对Patrick的举动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社会的精神分裂。
这部片子惊悚或者暴力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告诉了一个状态,而这个状态很有可能就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事实。
故事跟导演上看,不错的作品。
最为突出的是Christian Bale的演出。
他丰富生动的脸部表情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Patrick失控的心理。
德裔美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艾里希·弗洛姆在他1941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逃避自由》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以自由和个性来标榜自我的现代人,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它使得自由对人来说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使人无法承受,进而竭力逃避自由?
弗洛姆质疑我们这个时代所普遍崇尚的自由之意义,他指出自由也有其两面性,而“自由的消极意义”这一提法无疑与现代社会对自由的认识相冲突。
在人类近代历史中,千百万人为谋求自由不惜献出生命,如今却要我们以一种怀疑的态度去审视先辈们得来不易的自由,难免令人不适。
《美国精神病人》正是一部敢于挑拨大众敏感神经的影片,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回应了弗洛姆在1941年提出的问题。
本文将以对两个相互问题的回答和对三个结构性段落的解读来作为影片分析的框架。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会清楚的看到影片是如何戳穿现代人对于自由的幻想和错觉的。
所谓两个问题是指:一、无论是现实抑或幻想,主角Patrick为什么要杀人?
二、又是什么阻止了Patrick去杀人?
所谓三个结构性段落是指除影片开场对人物背景的介绍外,三个依序发展的情节链:一、分析Patrick除掉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二、分析Patrick延长了的与外界的交互模式;三、分析Patrick觉醒、忏悔和精神崩溃的心理过程。
在分析之前,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全片的大致情节,这有助于我们形成一个对影片的整体概念:27岁的富家公子Patrick·贝特曼耽于享乐,生活奢侈放纵,其每日的兴趣在于伙同三五好友出入于纽约各处高档餐厅和名流会所。
除在父亲公司名下挂名上班外,他还有一重不为人知的身份:双重人格障碍病人。
每当夜深人静,他便如野狼般游走在街头,寻觅当晚的猎物,将其残忍杀害。
某日,Patrick杀害了他的同事保罗·艾伦,由此引来私家侦探查访,这令他终日惶惶不安。
与此同时,Patrick意识到自己的杀人欲望开始面临失控的危险,他试图阻止自己这一倾向,但其行动却将自己引入了无法逃脱的恶性循坏。
一、罪恶的深渊
让我们从Patrick的一段自述开始:“我住在纽约西81街美国花园大厦11楼,名叫Patrick·贝特曼,27岁。
我深信注重仪表、均衡饮食、坚持锻炼的重要性。
早上,如果脸有些浮肿,我会在做仰卧起坐的同时敷个冰袋,现在我可以这么做1000个。
取下冰袋后,我会用一款深层清洁毛孔的洁面乳。
冲澡时,我则用一款水溶性凝胶沐浴液,之后是蜂蜜杏仁磨砂膏,脸上用一款透气胶质磨砂膏。
然后我会敷上一款草药薄荷面膜,保持十分钟,同时我会为其他程序做准备。
我总是用一款几乎不含酒精的须后水,因为酒精会使皮肤干燥,让我看上去显老。
之后用滋润霜、抗衰老眼霜,最后是一层保护性润肤霜。
这就是Patrick·贝特曼的形象。
看上去有些抽象,但这并不是我真实的样子。
这只是一具躯壳,虚幻的东西。
尽管我隐藏起自己生冷的目光,尽管你握着我的手时可以感觉到真实的触碰,甚至尽管你还能感受到我们彼此的生活方式有诸多相似,但实际上‘我’并不存在。
”在这段对于理解人物性格结构至关重要的独白中,Patrick只谈了一件事:对自我存在的怀疑。
他直截了当地向观众挑明了这一点,他告诉观众,眼前这个仪表堂堂、体格健硕的男人只是一具空空的皮囊。
隐藏在这副皮囊下真实的Patrick·贝特曼则如同透明的空气般不可捉摸。
与此同时,Patrick却又巨细靡遗的提到自己每日健身、护理等琐碎的细节,这使得观众一眼便注意到他言行不一的矛盾之处:假若Patrick果真认为自己的真实面貌是模糊不清的,那如此注重这副外在皮囊又有什么意义?
稍加体会Patrick这一矛盾的心理,我们不难发现,他缺乏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感,他的意识与肉体是疏离的。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直观地来理解:在抽象的层面上,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身份,一个是外在的社会自我,一个是内在的原始自我。
Patrick的问题在于,他认为自己的原始自我消失不见了,这令他感到焦虑。
要理解Patrick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我们有必要引用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的一段论述:“……现代人摆脱了前个人状态社会纽带的束缚,但并未获得积极意义上的实现个人自我的自由,他无法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及感官方面的潜力。
自由虽然给他带来了独立与理性,但也使他孤立,并感到焦虑和无能为力。
他无法忍受这种孤立,他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逃避自由带来的重负,重新建立依赖和臣服关系;或者继续前进,力争全面实现以人的独一无二性及个性为基础的积极自由。
”这段颇有预见性的分析为我们理解现代人的性格结构大有助益。
介绍和阐释弗洛姆的精神分析学说并非本文重点,因而这里仅作一简单说明。
以人类的生命过程为例,个体的生命最初在母亲的子宫中孕育成长,在分娩之前,他只是一个完全依附于母体的胎儿,是母亲自身的一部分。
直到母子之间最后一层肉体联系——脐带——被隔断后,他才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
但这种独立只是粗浅意义上两个身体的分离。
从功能上讲,婴儿仍是母亲的一部分。
随着生理上的发育和教育的引导,孩子开始渐渐意识到“你”与“我”之间的差别,人的个体化进程便由此展开。
一方面,肉体、精神和情感上的自我力量不断增长,逐渐发展起有组织的、完整的人格;另一方面,个体的孤独感同步加深,人认识到自己是与别人分离的个体。
与强大而充满危险的世界相比,个人显得形单影只、孤立无援,由此他产生一种无能为力感和焦虑感。
为了克服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个人便产生了放弃自我个性的冲动,要把自己完全消融在外面的世界中。
其途径之一便是“机械趋同”,个体交出对自我的控制和主导权,任由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将自己塑造为一个与他人别无二致的机器人,由于他同其余千百万人组成的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便得以与世界建立新的联系,从而避免了被整个世界排斥和孤立。
虽然个体可能在意识上感到安全和满足,但在潜意识里,他却认识到这么做的代价是放弃自我力量与个体完整性。
因而“机械趋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物极必反——既加剧了个体的不安全感,同时又制造了敌视和叛逆情绪。
将讨论转回影片,我们同样可以把弗洛姆的这一理论应用到Patrick身上。
Patrick在典型意义上可视为被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物化个体的缩影。
他出生于上流社会,相比常人很幸运不必为生存而奔波忙碌,因为他一出生便获得了大多数人奋斗一生都得不到的地位和财富。
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他要比常人更加的不幸。
因为Patrick一出生便被剥夺了生活的动力和意义——他不必劳动,只需享受生活;他不必爱人,自有人投怀送抱。
美国宪法赋予了他外在的人权和自由,却没能赋予他内在的自由。
他既无法通过劳动与世界建立联系,又无法通过爱与世界建立联系。
换句话说,自打Patrick生下来,他的阶级背景便断绝了其与外界的联系,将他置于孤立的境地。
留给Patrick唯一的选择是去伪装自己。
他无法把自己真实的感受说出来,一方面他害怕因有这些感觉而被排斥或受到攻击和嘲笑;另一方面并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倾听他的想法。
他必须压抑原始自我的渴望他人接纳和认同的需求,他欺骗自己,认为他需要的是金钱而非工作,性爱而非爱情,崇拜而非友情。
在这种对原始自我的否定忽略下,必须有新的替代品接管Patrick的思想和行动,因而他的社会人格应运而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Patrick的原始自我消失了,它在潜意识中蛰伏下来,以一种隐性的方式反抗外界强加于其上的社会人格。
原始自我与社会人格的矛盾冲突便构成了Patrick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同时也成为他精神病症的根源。
二、对世界的敌意
《美国精神病人》整个的故事情节以一种平稳的节拍向前推进,这个节拍体现为Patrick与外界的一种交互模式:外界的变化提供给Patrick原始自我萌动和反抗的直接诱因(A),这导致Patrick在无意识状态下采取行动以缓解自身的焦虑(B),结果外界对他行动的反馈强化或削弱了这一交互模式的效力(C)。
我们以字符串ABC代表一个完整的节拍,由此可将第一段情节链(即杀死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表达为以下公式:A(名片,费舍账户,多西亚餐厅等)B(杀害乞丐)C(正面强化)——>A(同上)B(杀害保罗·艾伦)C(正面强化)——>A(侦探追查等)B(虐待妓女)C(正面强化)无论是杀害乞丐、妓女还是保罗·艾伦,Patrick的动机均出于上文所提及的潜意识中原始自我对外界压抑其诉求的反抗。
这种反抗的直观表现便是因自我身份得不到认同而产生的愤怒和仇恨。
这种仇恨本应指向自我无力改变现状的挫败感,但个体的心里防御机制将这种仇恨错误的转嫁他人。
具体说来便是,他将对自己的愤怒发泄到他人身上,企图通过控制、征服和破坏外界对自我的威胁来缓解自身的焦虑。
Patrick所杀害或者说仇恨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个人都在某一方面与他自己十分相似。
这些弱点诸如(乞丐的)懒惰、(模特的)纵欲、(妓女的)贪婪、(保罗的)攀比、冷漠等都在Patrick的身上有所体现。
因而我们说他对他人的仇恨实出于对自己缺陷的仇恨。
通过除掉或征服他人,Patrick内心的压力得到缓解,紧张状态得到释放,从而获得一种快感。
但由于Patrick焦虑的根源在于自身而非他人,所以他的办法并不能根除自己的焦虑,这就是他需要一而再再而三杀人的原因。
以上是对Patrick深层动机的解读,外界的形式则是促使他行动的直接诱因。
这里选取保罗·艾伦的依次出场稍作说明。
保罗在公司早会上错把Patrick当成了另一个人——与Patrick穿同款西服、戴同副眼镜的马库斯。
保罗当着众人的面与他误认的“马库斯”寒暄了半天,同时不忘炫耀一番自己。
Patrick因而十分反感保罗,他感到在别人面前自己的存在感还不如一套西装显眼,实在是对人格的侮辱。
更让Patrick抓狂的是,就连保罗选择名片的品味都要甩自己几条街。
物质社会最大的好处是钱可以买到一切,但最大的坏处也是钱可以买到一切。
Patrick用钱能买到的,保罗也能买到——甚至能买到自己都买不到的东西(如管理费舍账户、在多西亚餐厅订到座位等)。
商品经济下只有永恒的买方和卖方,它消解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但这是以同时消解掉个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代价的。
在Patrick的社交圈子里,没有你与我的差别,只有谁更有钱的差别。
一向以自己的高端品味标榜自我的Patrick在保罗面前相形见绌,这动摇了他的自我存在感和在别人眼中的重要性,因而Patrick将其当作了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对Patrick每一次杀人的动机进行具体分析了,细心的观众自可去比较和琢磨影片细节。
三、延迟的快感
上文提到,Patrick通过暴力政府充满敌意的世界从而缓解焦虑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这使得其权宜之计注定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
如此说是基于一下三方面原因:其一,Patrick的疯狂行径使得整个事件的牵涉面越来越来,难免露出马脚,这势必会招致社会公理、道德和法律的一致追究制裁。
侦探的出现便是作为这一方的代表。
其二,个人势单力薄,无法与充满敌意的整个世界对抗,促使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是他的同性恋朋友路易斯。
其三,个人良知的觉醒,使得Patrick开始遏制自己这种疯狂的欲望,而他的秘书简是激发他良知的关键。
这三方面的阻碍使得前文提及的Patrick与外界的交互模式发生了一点变动。
原本一个节拍ABC就能获得的快感现在变成了挫败,这使得他得经过另一个节拍ABC来获得快感,整个焦虑获得缓解的环节被延长了。
让我们从Patrick的两次挫败谈起。
第一次挫败是在路易斯身上没得手。
保罗死后不久,路易斯在聚会上也炫耀般的祭出自己最新定制的高端名片,这张名片极大的刺激了Patrick的脆弱神经——当初正是因为保罗的那张名片他才顿起杀心。
所以不难理解Patrick为何尾随路易斯并企图谋杀他,难以理解的是Patrick最后为何放了他一马。
这或许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戴着皮手套面对面掐死一个同性恋,在谁看来都像是嗜好性虐游戏的变态杀手干的事,Patrick从中得到的只有羞耻感而非快感。
其二,在Patrick眼中,同性恋者是令人作呕、永远低人一等的可怜虫,他的优越感由此建立起来,路易斯并不会对他构成威胁,他也没必要再给自己招惹麻烦,一个侦探就已经够他受了。
这一番波折进一步加深了Patrick的焦虑,不是因为他放过了路易斯,而是因为他意识到,对自己的优越感和存在感构成威胁的,既不是路易斯也不是保罗·艾伦,而是所有人,所有和他一样有钱甚至比他更有钱的人。
Patrick陷入一种矛盾的境地,他一方面仇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一方面又畏惧这个无比强大的世界。
第二次挫败是在简身上没得手。
杀人成瘾的Patrick主动邀请秘书简到自己的家中做客,在动手杀害简之前的一番闲谈中,Patrick问了她这么几个问题:“你一生里真正想做的是什么?
简短、概括点,别跟我说你喜欢照看孩子。
”“你感到满足吗?
我的意思是,在你的人生中。
”“你曾有想过让某人幸福吗?
……我猜你可能要说你只想和某人建立一段真正的感情。
”Patrick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目的是审判简的虚伪、做作、庸俗,而他便是简命运的审判官,他要以虚度生命为名宣判简的死刑。
然而简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她颠覆了Patrick对常人一直以来的成见。
简和别人不同,她真诚善良,杀了她并不会缓解焦虑,也不能获得快感,反而会使自己倍感自责。
Patrick并不恨简,相反的,他甚至爱上了简。
简的真情流露让Patrick体验到了真实的生命活力,简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而非寄生虫,她真正关心和在乎Patrick。
她唤醒了Patrick的良知,他的良知如同一把炽热的皮鞭狠狠拷问着自己的灵魂。
因而他放走了简。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一段的情节链归结如下:A(名片)B(企图谋杀路易斯)C(负面削弱)——>A(谋杀路易斯失手)B(杀害模特)C(正面强化)——>A(杀人快感)B(企图谋杀简)C(负面削弱)——>A(谋杀简失手)B(杀害妓女)C(正面强化)四、绝望的忏悔
在前两段情节链中,Patrick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对外界作出反应的状态。
直到第三段情节链,故事的走向发生逆转,他开始主动行动,试图将自己从这场疯狂的噩梦中拯救出来,自救的第一步就是要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
早在邀请简到家里来以前,他便已经做出过这种尝试了。
他曾与被自己杀害的模特有过这么一段对话,模特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Patrick面不改色地说“我基本上从事谋杀和行刑事业”。
不能否认他这种明目张胆的坦白带有夸耀和寻求刺激的成分,但我们也可以看出其潜意识中也有一股向他人承认罪行的忏悔冲动。
出于相似的动机,Patrick也向未婚妻伊芙琳坦白说自己“有难以遏制的大规模行凶的需要”。
但他的忏悔太过于惊世骇俗,远远超出常人所能接受和理解的范畴,因而他的倾诉对象都选择性的忽略掉他的忏悔。
这导致他不能坐以待毙,他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制止自己的病态念头,然而未曾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却招致了更大的压力。
接下来分析的两个场景带有很大的妄想成分,读者更应该倾向于将其视为Patrick此时内心状态的具象化场景。
在决意与伊芙琳分手后不久,Patrick内心嗜血的欲望再次被勾起。
同样的夜景,略带犹豫地走向提款机,金钱,罪恶的开始。
正当此时,一只猫的出现打断了Patrick的注意,使他及时的调动起自我监控意识——他意识到自己疯狂的妄想又出现了。
因而他从外套里凭空掏出一把手枪,试图杀死这只明显不真实的猫从而恢复理智。
然而他这一举动引发了连锁反应:一名老妇人突然出现指责他的变态行径,这既有可能是Patrick自己不愿再次残害生命而试图阻止自己的具象化监控意识,但也有可能代表了外界对他真实诉求的敌视、排斥。
不论如何,巨大的恐惧压倒了一切,Patrick毫不犹豫地向老夫人开枪还击,企图掩盖罪证。
此时局面开始失控,代表了对自我更强大的威胁和敌意的警察出现了,慌不择路的Patrick为摆脱追捕接连再犯数宗罪行。
最后,精神崩溃的他走投无路,只得转向最后的救命稻草——自己的律师。
Patrick在电话中悉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帮助,他说,“我猜我是个十足的变态。
”次日,强作镇定的Patrick返回保罗·艾伦的公寓,希望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魔头——他曾将杀害的尸体藏匿于此。
然而事情再度超出他的掌控,Patrick发现有人竟然已经为他“善后”了。
整个罪案现场被重新粉刷成待售的崭新公寓,仿佛从未有人在此丧命,一名似乎是房产中介的妇女在向顾客兜售房子。
大惑不解的Patrick打开自己存放尸体的壁橱,却发现空空如也。
此时那名妇女走来问道,“你是我订的应召女郎么?
”,这一句话便道破了Patrick这时仍处于妄想之中。
在抽象的层面上来说,保罗·艾伦的公寓此时代表了Patrick无法收拾的烂摊子,而这名妇女则代表了在原来的心理防御机制土崩瓦解后,Patrick重新建立起的一道防线——不容置疑、独断专行的严苛母亲形象。
这一更加强大的防御机制将Patrick的自我意识驱逐了出去,并要求他将自己犯下的罪行从记忆中抹除——“不要给自己惹上麻烦,别再回来了”。
处于极度绝望和恐惧中的Patrick被迫重新伪装出正常的社会人格,前往酒吧寻求律师帮助。
然而如同他前几次忏悔一样,并没有人对此做出认真的回应——他彻底崩溃了。
由此我们看出,故事发展到最后已经完全深入到Patrick的精神世界之中,影片引导观众去观察人物内心的挣扎抗争,这是一场Patrick与自我、与外界的搏斗,最终的结局是Patrick完败。
Patrick没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反而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他已经无法像常人一般再度适应这个充满敌意、威胁和排斥的世界。
就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有病的不是Patrick,而是这个病态的社会。
这社会拒绝接纳个体的真实自我,但又未能给个体提供一个摆脱孤立的折衷办法,最终只是冷漠的看着个体走向崩溃和自我毁灭。
Patrick确实应该为自己的罪行负责,但谁又会为Patrick的悲剧命运负责呢?
影片并未明确给人们提供一个解决之道,但在最后还是模糊的为人们指出了一个方向——我们唯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才能获得救赎。
让我们以Patrick最后绝望的独白来结束本文,以警醒那些仍处于浑浑噩噩中的世人吧:“但是内心并不重要。
没有什么再需要克服的了。
我们所有人的共通之处在于内心无法遏制的疯狂恶毒的阴暗面。
我已不在乎我种下的恶果及我对此的冷酷和漠然。
我的痛苦持久而深刻。
我不希望人人都拥有更加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我希望将我的痛苦强加给别人。
我希望没人能够逃脱这种痛苦。
但即便承认了这一点,我的内心依然没有解脱。
我依然躲避着应得的惩罚,我并没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
我的讲述中不再有新的认识了。
这个忏悔毫无意义。
”
附1:本文献给我最爱的小仙女。
附2:豆瓣这见了鬼的审查,帕特里克四个字怎么也会被和谐?!
最开始我不理解,主角一群人在夜店玩到大半夜,早上Patrick还能起来运动、洗澡、护肤,然后再去上班。
才睡几个小时?
哪来的精力?
看了一会儿我就懂了。
Patrick身居高位是因为这是他爸爸的公司,他每天上午健身美容花很多时间,上班迟到。
工作时间看杂志听音乐,每天好几个饭局,坐着浮夸的超长轿车,夜里嗑药嫖娼。
剧情简介上说他是名校毕业、赚钱能手,电影里却表现得像个绣花枕头,连金融业的人都站出来说这行绝对不可能这么闲,位子再高也不行。
难说那些辉煌的学历和业绩是不是就跟他撕下来的面膜一样,并非他的真实情况。
他上班时候对秘书的着装越权干涉,是典型的职场性别歧视。
换了描述现今的美国影视作品,秘书一告一个准,就算暗恋上司也照告不误。
结果后来秘书居然真的按照他要求换衣服了,可能80年代职场女性地位确实不高吧。
男主到了Harry酒吧(是叫这个?
)跟狐朋狗友谈天,还有脸说什么提升妇女权益。
我还注意到一点,片子中的80年代美国上流社会,基本没有黑人、黄种人。
全是白人。
故事发生不过是30年前,跟现在社会却有如此大的区别。
Patrick健身时候,电视里曾出现几次不同情节,有时候是3p片,有时候是德州电锯杀人狂,暗示也许男主什么坏事都没做,是这些片子让他产生了幻想。
男主角跟自己朋友的未婚妻勾搭,我猜一开始他们没有现在这么堕落和老成,最开始Patrick可能是喜欢她的,他俩还不仅是炮友关系,而是约会偷情关系。
她和男主的朋友也许是家族联姻,男主和她是地下情。
但是后来他们这个圈子的人生活越来越奢靡,那女人变得大部分时间因为嗑药而神志不清,除了金发之外再无其他魅力,Patrick的性格也越来越扭曲,他们的爱情消失殆尽。
最后一次在床边的道别,她看着男主整理衣冠的样子,一反常态的清醒。
她明白他们的感情和人性一起消失了。
电影里面设计几个有钱男人攀比名片的情节非常绝。
这些人无聊和狭隘到这个地步,拼手表豪车西装女友就算了,连名片输了面子都满脸汗,至于吗?
电影就是要让观众奇怪“那几张名片有什么区别”,而且整了半天名片还是互相喊错名字,更凸显他们圈子的不可理喻。
不知道贝尔脸上的汗水是开拍前打上去的还是自己流出来的,要是真的演出来的就太精湛了。
名片比输之后Patrick心里不服,杀乞丐解气的一幕完全暴露了他的变态,鼻毛般的动机,汪洋般的杀意。
他杀乞丐之前那番突如其来的指责,说是他在骂自己也不为过。
“为什么不好好工作”什么的,他自己也没在好好工作。
那个让Patrick妒恨的家伙,我觉得面熟,想来想去是是《梦之安魂曲》的男主角,他也没怎么演过正常人。
两人来到男主角的公寓,看到地上的报纸和罩在家具上的布,我就知道,我最喜欢的QQ表情要出现了。
只是为什么是白布?
血弄上去很明显,不好处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他难道期望被警察抓住吗。
如果这一切是幻想,秘书(是她还是谁,反正是个金发)在干洗店为什么质疑这些白布?
还是说真的是蔓越莓汁呢。
男主杀完人之后疯狂的发型和表情,堪称惊悚电影史上的丰碑,在我心中能跟《闪灵》中斧头劈开厕所门、《危情十日》中疯女人举起锤子这两幕并驾齐驱。
有人从“一地血迹前台也不问”这个细节判断出一切都是幻想,我认为不尽然。
这一幕是幻想,其他不一定都是。
制作方并不想让观众有结论,而是让一切介于虚实之间。
这也是我喜欢这部片的原因,我喜欢它更甚于《搏击俱乐部》。
这不,侦探的出现让“幻觉论”又动摇了。
侦探是大家熟悉的“绿魔”叔。
玩过《超凡双生》的人一定认出来,里面的研究员就是这个演员演的,连续看到他好亲切。
Patrick跟侦探说他27岁时候我小小惊讶了一下,他的褶子数量不太像个30都没到的人,是否为了虚荣谎报年龄?
晚上他找了两个金发小姐。
为何执着金发最后也没交代,未婚妻是金发,情人是金发,酒吧里约炮的模特是金发,连秘书也是金发。
有一幕我似乎看见他把一束金发揣进口袋了,是以上哪位女士的?
个人倾向于是秘书的,他一直没有染指秘书,但其实对她有感情,所以捡起她的头发。
小姐们被男主叫到Paul公寓,不知道为啥像木头人似的,按理说小姐不都应该能说会道么。
然后男主开始放歌,长篇大论的说他喜欢的音乐。
两个女人一脸茫然,完全没听进去。
他就不能写个乐评发到滚石杂志,出钱让他们刊登吗?
非得跟小姐讲?
接着他拿出摄像机开始指挥小姐,我才明白,原来Patrick是叫她们来拍MV的。
电影发展到这里,我几乎确信男主角有典型的躁狂症特征:精力充沛,自命不凡,爱说爱笑,又极其容易恼怒,翻脸快,别人一点小冒犯也会让他产生极端愤怒。
购物欲和性欲强烈。
并极其渴望倾诉,希望别人关注自己、倾听自己,同时又不愿意倾听别人,对别人的事情毫不关心,冷漠自私。
第二次攀比名片之后,我以为Luis要死在厕所了,Luis却用小便完没洗的手抓住了Patrick的手,把Patrick吓跑了。
在80年代,同性恋居然治得住精神病,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除了基佬,还有一个被Patrick放过的人就是金发秘书。
这位秘书完全符合他的喜好,被他一直摆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就是没有一腿。
显然出于某些原因他在犹豫。
总算,秘书因为总忘记杯垫以及傻呵呵的说想去他一直订不到位子的餐厅,令Patrick下了狠心。
都到了公寓了,她却还是因为清纯和勤奋而逃过一劫,这是男主角最像人的一幕。
后来男主崩溃脆弱的时候也是给她打的电话。
她看了男主恐怖的日志,可说是全世界唯一懂他的人,却因此绝望流泪——还记得她曾对男主说“你有没有想过让一个人开心”吗?
这电影里什么都可能是假的,只有她的爱是真的,她希望能让他开心,看了日志之后明白,男主永远不会开心,无人能救。
除了秘书之外,站街女我个人觉得很无辜,看她这么冷的天,一个顾客也没有,明知道男主不是善茬,却也只好上了车。
只是因为说Paul的公寓比Patrick的好就引来杀身之祸。
她的死我比较心痛,同时暗下决心不管去谁家做客,一定要记清楚大门在哪。
男主角追杀她出门,光着屁股,浑身是血,拿着电锯,在楼道里狂奔的样子是整部电影的高潮。
性感、恐怖、搞笑,电影的全部精髓融为一体。
这荒谬的一幕和提款机一幕加起来又开始往“虚”上走了。
原著和导演就是要这样,在天平两侧一边放一个砝码,一切都像是假的,一切又都似乎说得通。
站街女为什么拍谁家门都没人理?
也许每家每户都不愿意管闲事,人情就是这么冷漠。
她真的被杀了吗?
也许是真的,Patrick曾在党朋面前说像打破那些女人的头,其他人都吓到了。
Paul死后Patrick为什么能肆无忌惮的使用他的公寓而不被任何人撞破?
可能Paul也是个孤独人,没人会上门找他。
Paul公寓那些尸体怎么没了?
也许是片尾老妇人出于自己的目的给处理掉了。
杀了20-40人怎么可能逍遥法外?
也许在资本掌握权利掌握一切的社会,他爸势力就是这么大,没人敢查。
再加上人情冷漠,熟人看见Patrick扛着袋子都不问里面是什么,只问袋子的牌子。
堪称杀人犯的天堂。
律师为什么不认识男主?
可能是律师是在公共场所帮男主掩盖罪行或者撇清关系。
为什么Paul死后又在伦敦被人看见?
也许是真的认错人,毕竟电影中出现了多次认错人,华尔街的人都太像了,连名片都像一个妈生的。
那把锃亮斧子映出的Patrick,扭曲的像蒙克的《呐喊》,拿着斧子的Patrick却还是那么英俊,虚实两边势均力敌,难分高下。
最后的最后,他看着电视,独白说什么我记不清具体了,类似“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我了”“无法结束的痛苦”之类的。
我不禁咆哮了出来:这种腰缠万贯的痛苦请务必让我也尝尝吧!!!
--题外话,3个细节:1,05:19男主撒尿时候看着墙上悲惨世界的海报。
2,13:42干洗店里的大妈用粤语讲:“哎呀,先生,先生我跟你讲”3,15:52男主打电话,电话里传来一阵狂笑。
怎么回事?
我以为是个伏笔,结果什么也不是。
4,看别人影评说李奥纳多当初有可能演,幸亏后来没演。
小李自带剧透,他演的男主一定是妄想狂,主“虚”派会压倒性胜利。
Suicide / John Cale【Bateman进入并开始描述他的日常护理】True Faith / New Order【Bateman和他的朋友进入一家俱乐部,称侍者为a fucking ugly bitch】The Ritual / John Cale【早间护理时的独白】Walking On Sunshine / Katrina and The Waves【Bateman走进公司时耳机里的歌】Simply Irresistible / Robert Palmer【出租车里Evelyn喋喋不休,Bateman听耳机】Paid In Full / Eric B. and Rakim【Evelyn和Bateman到达饭店】Music for 18 Synths / Sheldon Steiger【饭店里Bateman的旁白】Secreil Nicht / Mediaeval Baebes【Bateman从ATM上取了现金,跟踪一个女人,说hello】I Touch Roses / Book of Love【Bateman和Courtney在出租车里】Everlasting Love / Crispin Merrell【Bateman和Courtney在饭店用餐】The Alley / John Cale【杀流浪汉和他的狗】Ya Llegaron A La Luna / Santiago Jimenez, Jr.【Bateman和Paul Allen用餐】Hip To Be Square / Huey Lewis & The News【杀Paul Allen之前】Lady in Red / Chris De Burgh【在办公室听的歌】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 / Simply Red【Kristy第一次上门服务洗澡时】In Too Deep / Genesis【边放这歌边谈Phil Collins,一边命令两个女孩这个那个】Sussudio / Phil Collins【三人行时照镜子】Pump Up The Volume / M/A/R/R/S【俱乐部的卫生间吸毒】What's On Your Mind? (Pure Energy) / Information Society【吸完后继续在俱乐部玩】Red Lights / Curiosity Killed The Cat【与Kristy和Elizabeth一同在公寓】Something in The Air / David Bowie【结束曲的第一首】Who Feelin' It / Tom Tom Club【结束曲的第二首】Watching Me Fall / Underdog【结束曲的第三首】Trouble / Daniel Ash【结束曲的第四首】Cuatro Milpas / Francisco GonzalezTry To Dismember / Mj Mynarski
看完之后由于不确定自己的推测,特意查看了一下影评,发现对真相的推理主要分为虚幻派和真实派,要么就是认为男主所犯的罪全都是真的,要不就是认为全都存在于男主的想象之中。
可是,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男主其实只杀了Paul Allen和最开始的那个流浪汉。
分析如下因为整部电影都是从男主自述的角度展开的,也就是说,观众所见未必真实。
从其他角色对Bateman的评价中可知,他胆小瘦弱,因此男主男主眼中的事情很有可能是严重化的。
所以,他杀了Paul之后,留下的那些血迹,很有可能只是男主自己觉得可能留下了的。
从之前男主杀人的场景可以看见,他在Paul坐的椅子及周围都有铺东西防止血液喷溅或留下痕迹,甚至在杀人之前还穿上了雨衣。
这说明,男主或许是出于强迫症、洁癖,或许是出于反侦查的考虑,但是总之,男主是非常谨慎小心的。
既然杀人之前能够做好准备,杀人之后就不会直接把尸体装进睡袋里,导致拖行下楼的时候一路留下血迹。
可以猜测,男主应该会用雨衣或是塑料布之类包裹尸体之后再进行抛尸的。
说到小心谨慎,可以看见,后来男主的多次“杀人”都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这也是我觉得后来的凶杀不存在的原因之一。
男主杀死金发妓女事件是我做出凶杀不存在这一推理的关键。
妓女夺门而逃之后,疯狂拍打每一扇房门,然后却一直没有人出现,而此前曾经交待,Paul的家是面朝公园,房价高昂的高档公寓,可以想象,这样的大楼,入住率不可能那么低。
而从后来,男主和女友提出分手的时候,女主的哭泣质问引来食客们的围观这一场景看来,电影中对于群众角色的设定,应该是好事八卦,而非漠不关心。
再加上,男主看着妓女被电锯切死之后,画面一下子转到了男主和女友共同进餐时画的画。
我认为,这应该是男主在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感到压抑,痛苦,难以应对的时候就逃入自己想象的空间之中。
其他凶杀案也是一样。
警官去找男主的时候,男主的桌上放着耳机和杂志,说明男主根本没有在工作,而他交待给秘书的工作也都是几点钟和某人在某餐厅吃饭之类的事情。
所以,我猜测,男主的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
同事们的业绩比自己高,令他感到痛苦,再加上上班时间无事可做的空虚,男主于是一直徜徉在自己想象的世界中,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强壮,果断决绝,冷酷无情,还受女人们的青睐。
还有一点就是,男主最后犯了那么大的事,连直升机都出动了,电视里面怎么可能不播出呢?
那些无聊到要比谁的名片漂亮一点的人,怎么可能不讨论呢?
此外,真实派推理的依据,主要侧重在后来男主在Paul Allen家中和房东太太对话的场景。
我认为,Paul的家人确实发现Paul失踪,但是他们并无意找他。
一方面,周围人对于他的失踪,普遍的想法都是他欠债了或者惹上了麻烦,到伦敦避风头去了,那么他的家人很有可能怀有不想惹麻烦到自己身上的想法(整部电影中,没有出现过任何合影的照片,说明电影对于亲人的设定应该是亲情冷漠)房东有可能,将男主当做来讨债的一个朋友,因此撒谎,赶走男主。
至于我为什么坚定的认为,男主真的杀了Paul Allen,是因为我觉得前来调查的警探是真实存在的。
以男主的性格看来,他不会在自己想象的世界中设置一个那样的角色。
最后的案件中,男主想象世界里的警察相当无能,完全无法和男主自己匹敌,好像只是一些男主为了体验一下刺激的警匪枪战戏码而设置的NPC,所以。
而最初被杀的流浪汉。
没什么具体依据,就只是从心理的角度推测。
男主应该是杀了他之后,被激发起了杀人的欲望和勇气,才去杀的Paul。
杀死Paul之后受到了警探的调查,使得男主只剩下杀人的欲望却没有勇气再作案。
第一篇豆瓣影评(因为电影三观不太正,不想把影评写在微博或朋友圈),语言略混乱。
Christina Bale的表演真真好。
再没有比这更有魅力的变态杀人狂了。
他的主人公叫Patrick Bateman,哈佛大学毕业,进而深造于哈佛大学商学院,现27岁,是Wall Street上某投行Pierce & Pierce的Vice President。。。
他每天给自己做面膜,健身,用冰袋敷脸使皮肤有弹性,用名目繁多的洗浴用品。
出入高级酒店及夜总会。。。。
我就一直感觉 Bateman这个姓氏带有高贵的气息。
有高贵气息的变态人士当然要不停的杀人才有看头。
于是这个片子。。。
说恶心也是很恶心呢。
高级公寓里血淋淋的女孩尸体成排,冰箱里人头和甜品共存。
杀人的器具有刀枪,更有电锯和斧子。
看片花的时候我吓得叫出来。
据他和律师的电话他杀了20-40个人。
然而说好玩也是很好玩的。
Bateman杀人是出于不可满足的欲望,以及他无法摆脱的绝望和伤痛。
他的绝望和伤痛来源于订不到某高级餐厅位子的尴尬,或者看到同僚印制比他精美的名片时的嫉妒。
某同事show给他看自己新印制的名片,他看到之后很受刺激,嫉妒的毒蛇啮咬着他的心。
他试图在洗手间里掐死那家伙,结果那家伙柔情万种的转过身来亲吻他的手,倾诉衷肠说我注意你好久了。
我注意到了你看我的眼神,你火辣的身材。。。
自从06年在Arizona的酒会上,那一天你系着一条酒红色的阿玛尼领带。。。
Bateman夺门而逃。
真囧。
而事实上Batemen和此仁兄的女友已经偷情很久了。
很好玩儿的黑色幽默。
黑色幽默是这片子的一个特点。
Bateman出于嫉妒杀了同僚Paul Allen,然后去Paul家里收拾Paul的行装,伪装成Paul去伦敦出差。
他发现Paul的公寓地段比他的更好,显然更贵。
于是大受刺激。
后来他把 Paul的公寓作为他肢解女孩的据点,一次某位金发call girl说你这个公寓比你另一个还要好,他便很怒。
他后来用电锯杀了她。
顺便讲,演这女孩的演员是Adaptation里的小提琴家,也是The Savages里哥哥的波兰女朋友。
叙事手法中规中矩。
情节套路类似于:大帅哥 = (白天优雅绅士;夜晚杀人狂魔) x N (N > 10)。
好在杀人的手段和动机都不单一。
有时候根本没有动机。
而且随着剧情深入他单位时间内杀人数量直线上升。
只看Christian Bale便很有戏,他每次杀人之前都放流行音乐,对唱片和单曲如数家珍。
他杀人之前跑到浴室穿上雨衣拿起斧头踩着Moonwalk来到起居室伴着音乐扭动着跳舞仔细的系好雨衣扣子然后 —— 用斧头劈开那家伙的脑袋。
啊呀好恐怖哟。
他的言行举止充满优雅,他的微笑令人无法抗拒。
一个模特和他夜晚从club里出来,在马路边说:There's something sweet about you...他温柔俊朗的笑。
两人乘出租车回家,然后呢,不出意外,他把她杀了。
这片子有趣就有趣在结尾,不然就落入了和其他杀人狂故事一样的俗套。
有了那样的结尾,你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杀过那些人,你开始怀疑那个社会里的每一个人,你甚至开始同情Patrick Bateman。
然后我有点理解片名(也是小说的名字)"American Psycho"里的意思。
American一词的重要性顿时凸现出来 ,甚至超过了"Psycho"。
虽然“Psycho”很吸引眼球。
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杀人故事 ,它涵盖了导演(确切的说是原著小说作者Bret Easton Ellis)对于80年美国社会里精英生活的态度。
说来这态度无非是对道德沦丧的拜金世界的否定和批判,然而作者别出心裁,非要从这么个极端切入点讲他的故事。
这一手儿让我想起Kevin Spacey在七宗罪里说的话:Wanting people to listen, you cannot tap them on the shoulder anymore. You have to hit them with a sledgehammer, then you'll immediately see you've got their straight attention.大概是人们被锤子砸过了头,此书1991年出版时引发了些争议。
不过又据说90年代末的时候大家逐渐接受了作者传达的观点,于是这片子终于得以开机拍摄。
有些Trivia有点意思,比如,Edward Norton把这角色据了;Leonardo DiCaprio一度表示了对此角色的兴趣然最后终于未参演;Christian Bale在杀Paul Allen之前站在音响边扭的那么几下是improvise的;拍他洗淋浴的那场戏时,全片场的女人们都聚拢过来看。
嗯。
总之很强大。
很变态的强大。
看The Dark Knight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这个演了美国杀人狂的家伙怎么会被看中来演蝙蝠侠呢。
顺带讲,Christian Bale是英国人,确切的说,是威尔士人。
美国演员身上少有这个规模的气质。
重看后,关于三段虚实的推想:一. 猫喂取款机后的街头乱射为虚无疑。
这是Patrick Bateman精神疾病的呈现。
二. Paul公寓内的一系列杀戮为实(电影语言上或采用了虚实相交的表达,暂按不表)。
故有Paul Allen家人误以为是Paul犯下而出售公寓的后续。
关于Patrick、Paul和 Marcus的之间的罪行替代,在唯一一个三人出现的scene中经过铺垫(玳瑁眼镜+发型,此时三人外貌极其相似);在侦探把Paul失踪前最后见面的人认为是Marcus,从而使Patrick摆脱嫌疑的餐厅scene中加以暗示。
值得注意的是,几个摆脱嫌疑的场景中Patrick一直以他人名字自称。
这是我关于情节层面的推想。
三. 杀害Paul虚实存疑,倾向于虚,原因有二:1. 结尾处律师Carnes说与Paul在伦敦会面过,故Paul之死为臆造;2. 同样是在结尾,Carnes认为Patrick 根本无胆犯案,并言:Bateman’s such a bloody ass-kisser…that I couldn’t fully appreciate it.(小说)侧面说明,事实上电影所展示的华尔街精英形象多半都是Patrick的自我陶醉——他是个只能对食不果腹的流浪汉和服药后丧失抵抗力的妓女下手的小人。
至此,起底了Patrick Bateman人格层面的真相。
而此点存疑原因是Paul赴伦敦和公寓钥匙来源似乎缺乏交待。
Carnes和Paul吃饭可能是Carnes对这群华尔街精英的又一次弄混。
电影从始至终贯彻着对消费主义的嘲讽,这些游走在80年代华尔街热潮尾声的千篇一律的皮囊,肤浅、冷漠、虚荣,对接下来的大崩溃亦一无所知(最后一幕里根87年演讲)。
这部电影有一个情节贯穿整片,那就是认错人,从电影开头几个人围桌谈话时有人认错艾伦,到最后律师认错Patrick,整片有不少于五次认错人的情节。
在这个世界里,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名片有多精美,你的西装是什么牌子的,你有没有在热门的饭店订到位置,你的公寓是否精致。。。
电影开头Patrick用冰袋敷脸、规律的健身、对洗浴护理的用心考究,以及片中他对于某些细节的坚持,比如用杯垫,比如不许抽烟,比如秘书吃完冰激凌的勺子不能放到桌上等要求, 给人一种强烈的机械、冷血的感觉,从始至终,Patrick从没有和人好好交流过,也没有真正关心过谁,哪怕是他的未婚妻,或者和他偷情的那位完美的女人,Patrick有他自己和世界交流的方式,音乐、变态的性爱和杀人。
Patrick杀人前总是对着被杀的人长篇大论地谈论他喜爱的音乐,他真正了解这些音乐,对于音乐的喜爱正是他其中的一面,毫无伪装的一面,是他喜爱的、想与人分享的东西。
无奈的是,没人听他说话,和他交流,因为,从始至终就没有人真正关心其他人,nobody cares, 就好像,未婚妻只关心婚礼、宠物,哪怕分手了也只是夸张的哭闹。
乞丐死了没人在意。
Christin被Patrick拿着电锯追杀,跑遍整幢楼无人应答。
Patrick拖着Paul Allen的尸体袋,一路血迹无人在意。
Patrick杀了如此多的人,门卫竟没有感觉到他的惊慌。
Patrick坦白自己的罪行,依然没人在意。
Patrick和未婚妻分手那一幕很幽默,未婚妻得知他要分手后,哭着质问他引起众人注意,他羞于别人看过来的目光竟呵斥她停止哭泣,未婚妻问他要去哪,他竟然说要去还录像带,在他心里,未婚妻还不如一本色情录像带。
没人真正关心,没人在意你想些什么,没人在听你说些什么,没人真正关心你喜欢什么,也没人关心你骨子里是什么样的。
结尾Patrick坐在咖啡馆里,旁边是三个男人边聊天边看着电视, 其中一个人说我不饿但我想在什么地方定个位子。
每个人都是各说各的,没有人在听。
如果你生活在一个没有人听你说话的世界,你会怎么样?
当空虚孤独无处安放,你会怎么样?
当你无法在与外界的交流中了解自我,你会怎么样?
在冰冷、物质、机械的工业社会,Patrick作为个体的处境或是一个缩影。
生活如一潭死水,你总要找点乐子来满足自己,或者是音乐,或者是美食,也或者是变态的性爱和杀戮,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试图填补空虚、寻求快乐、了解自我的方式,只是不同条件下的个体做出不一样的选择而已。
这部电影和11年法鲨的那部《羞耻》十分相似,人在不知道怎么去关心以及建立一段真正的关系时,都会以其他的方式来排除自己的空虚、无助,《羞耻》是无休止的性爱,《美国精神病人》是疯狂的杀戮,为什么会选择这些极端的方式?
为什么不是阅读、旅行或者电影这些健康的方式?
这个话题扯得有点远,但是看看周边的人,有几个人懂得真正的关心?
和父母、另一半打个电话都不耐烦。
这些人私底下不至于像Brandon或者Patrick那样做出极端的事来,只是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纽约、华尔街,不会被无止境的压力和物质所吞噬而已。
本质上,可能正是不懂关心和爱,不知道如何建立一段亲密的关系促进了了人的冷漠、机械。
一份健康积极的关系会让人更积极,更健康,更柔软,更有责任,这种状态下,人是愉悦的、很难空虚孤独,也会逐渐了解自己和对方,处于这种健康的状态下,人应该很难做出极端的行为。
Christian Bale总是那么幸运 先前是由《太阳帝国》摄制组的几千个少年中脱颖而出 之后又打败了莱昂纳多等人拿到了《美国精神病人》的角色 众多名导演与这部电影失之交臂 里面包括 奥利弗斯通 柯南伯格 我们所熟悉的B级片导演天才几乎全部曾经对这个剧本虎视眈眈过 最后各位绅士理所当然的把拍摄权让给了来自加拿大的女士Mary Harron 因此一部充满女人味的惊悚电影诞生了在看这部电影之前 收集到了尽是不满意的答复 例如电影没有原著预期的残酷 不够黑色 而彰显原著本色的只有BALE一人卖力的演出 导演似乎火候不够 剧情的发展没有合理的逻辑关系 一直到最后依然让人一头雾水......尽管骂声总总 却在观影结束后注意到了这么一个问题 每个人都会提出一个疑问:关于故事的主人公Patrick到底有没有杀过人?
这是导演留下的唯一悬念 它之所以存在完全不是为了让观众去分析结局查明真相 重要的是此悬念发人深省 惹人思考 就像你寻味一件事情 反复的推敲后必然可以得出一个真理 电影的魅力正是在此 当我们浑浑噩噩的盼到屏幕上THE END 而久久不能散去的是电影中蕴含的无奈和人生哲理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记忆中的许多部分和影像中如此相似 因为贪慕虚荣或者是金钱名利曾经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数次的浮想联翩不可否认的是每个人都有一个臆想天地 在那里我们会为自己设置一个底线 在十分安全的前提下 可以大胆的幻想 肆意的游戏你尽可能想到的任何一个人或事 这种自娱自乐更多的依附在孤独空虚的人身上 他们挥霍无度 身旁美色成群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呼风唤雨 像电影中的订餐规则 一张名片的精美印刷 都代表了一个上层人士的权利和品味 身为旁观者的我看起这点来却觉得十分有趣 有点孩子们挤在一起“过家家”的任性 每个人都想做大踩住其他人的脑袋 接而使得他人无地自容似乎是本性 也是种劣根性 与生俱来的东西在电影中放大之后着实是令人羞愧难当的尴尬局面Patrick好歹是接受过哈佛商学院教育的高材生 优秀表皮下的愤怒总是可以压抑很久 这时的他会笑的异常开心 而真正孕育在心中的是早已把底线踏破之后残暴的一面 记得电影中一个很可笑的场面 酒吧不刷卡的尴尬导致Patrick开始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啤酒女郎 此处相信每个人都认同了他嗜血成性的一面 在结局处真实剖析的确是导致他精神分裂臆想症我不能断言现实中成功人士多半都是懦弱的一份子 真正因为愤怒爆发漫骂使用暴力的已经成为了所有人年轻的过去 忍辱负重也许太过于悲壮 悲壮的是虚伪的脸伪善的笑 这部电影有N个中文译名 我挑选了似乎最适宜的一个《美国精神病人》 美国的精神病人属于一个地域的典型 他们都处在富裕高物质享受的中产阶级 有点《美国美人》的无奈 却遭遇了黑色笔墨的渲染 内心压力之大 迷失方向后窘迫的大脑已经无从确认生活的追求以及对自我的要求小时候最怕鬼 长大最怕人 如果人人脑中都住着一个精神病人 不怕他杀 只怕自取灭亡
节奏散乱,法国式对白片风格,毫无观看愉悦的影片浓度,可以理解为一个神经病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杀人,没有任何吸引人的东西,看得很折磨,困了,能把人看困
冷峻且诡异~贝尔演技炸裂。但是我看不下去
反感蝙蝠侠的都来看这部吧,因为这部他演的实在太好了,汗
一个极度需要显露自我的人,当他被平凡的人群湮没时萌生出利用杀人来缓解压力并想将一切坦诚出名。所有的杀人痕迹被擦掉,他那失落的表情。自恋狂和拜金狂和裸露癖。但是我讨厌本片的配乐,为何一名杀人狂同时也是一名流行音乐发烧友!导演真讨厌。【当Patrick被Gay同事吓退那刻,确实我不厚道的笑了】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导演喜欢从吸引观众的角度去暴力,极反智。如果以一种快乐的无所谓的高高在上的态度,怎么可能会认知到暴力。最后的所谓忏悔,所谓描述社会的黑暗完全是一种无意义地虚假地自我反省。观众在观看电影时没有靠近暴力,反而高高在上地“观赏”,这样的电影只在放肆观众的冷漠。
西装革履的癫狂、血色飞溅的黑色幽默,每个毛孔都渗着资本主义的寒意。当贝特曼在镜前病态凝视自我时,那种身份焦虑的共振,竟刺痛得让人发笑。在消费主义的狂欢里,我们都是困在完美皮囊下的病人。
克里斯汀安贝尔惊为天人的演绎,把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我的痛苦恒久而深切,这一切都结束了。 细节值得细细把玩。
★★★☆ 贝尔窝是你的脑残粉。
关于贝特曼之事一直以来有个疑问,就是他所做的事到底是真事还是其幻想?他在华尔街有着卓越的地位,不缺女人不缺金钱,他有着不同于人的生活习性【类似于洁癖吧】。他会因为一张别致的名片而心藏杀机,他会听最优雅的音乐轻轻的将女人分尸。他是最高尚的神经患者,也是最别出的天生杀手
sex money murder and American dreams
第一次观看或许只是为了贝尔那癫狂的表演,但重看则更专注其核心:贝特曼即资本主义,喋喋不休地讲述着每天起床后个人护理步骤和化妆品的特性,在谋杀或暴虐性行为前夸夸其谈自己对音乐的了解和认知,与副总裁同僚们比较着名片的印刷和字体,一种彻底沉湎于消费主义的迷失,而将人际间的交流彻底物化,情感与欲望在拜金的环境中扭曲,影片以众人在俱乐部观看里根关于伊朗门的演说结束,黑得很呐。
就是贝尔演技个人秀。。。其余的,真的没什么可说的,精神分裂是指当下拜金社会群体的分裂。。。一般。。。
几段独白颇值玩味 片子略无聊。当然男神的表演无可挑剔,hip to be square那段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芭乐太可爱了
B级片。夸张表现真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反常。
241213 M+大台阶,大银幕首看!之前有段时间没重温印象偏移,有点担心再看不会和以前一样喜欢。事实证明担心多余。再看校准印象后确定:1)贝特曼本质一热衷脑补的谐星,片中大量事件并未实际发生,这很重要。2)他选择的动手对象不分性别阶级甚至不一定是人类,这也很重要。3)主创嘲讽雄竞直男癌堪称一绝;凝视主角这帮西装革履脑袋空空的小丑的视角都是精心设计的,所以作恶的戏以前不觉得冒犯,现在也不会(相反我看得非常开心)。4)选择用贝特曼对标自己自诩西格玛的人的确都是白痴。结论:好!可以继续爱|惊觉这部确实该被归为Neo-noir|My (not)guilty Pleasure. 实在是太喜欢这部片子了(导演和编剧都是女性,出来的效果真的非常特别|看过不下三遍了……不定期重温
虽然这样说很怪,但我真的觉得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BD(4.0/10)纯刻奇的“腔调”电影,无疑是最值得批判的一类。想要通过幼稚而浅薄的符号式写法和刻意的模糊处理实现心理分析,不过只是偷懒投机的扣议题罢了。相比《搏击俱乐部》节奏失当,类型欠奉,与其通过表演吊着一口气佯装Noir,不如充分发挥浪漫精神。
【另外】本片男主角克里斯蒂安-贝尔13岁时因主演斯皮尔伯格的《太阳帝国》(Empire of Sun,1987 )而成名……………………SHIT!
没什么剧情,简单来说就是讲一个华尔街变态杀人狂在那个金钱让人麻木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人觉得很疯狂的圈子里告诉别人他杀了无数人却没人愿意相信他杀过人的故事。想看之后结局如何,结果却没有结局。7分吧
那些命案是事实还是臆想已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