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最佳是《O.J.: Made in America》,看完之后感慨良多。
人生如戏,感慨美国制造了OJ,OJ又制造了Nicole的悲剧。
太多思绪,简单整理了一下,最为这个纪录片的影评吧。
1.才华和品德是互相割裂的。
2.身份认同感的建立对个体价值观建立十分重要。
3.社会是舆论导向的,主流舆论引导社会舆论。
4.民粹之可怕,不分年代与国家。
5.太过于活在别人目光里的人容易失去真正的自我。
6.种族问题有时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7.不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存在漏洞就可以被利用。
8.一事不再理,一罪不二审,大错铸成无法回头,无论代表的是正义还是邪恶。
9.一个人对父母和子女的态度可以反映其自私程度。
10.女性一定要经济独立,尽早攒够自己的fuck you money。
11.家庭暴力中权力与控制是这段关系的核心,而暴力,只是表象。
根源,是控制。
12.举证环节中,聊天软件不具备进行公证的资质,并且不具备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视听资料没有证明力。
13.被暴力对待时一定要报警。
14.过分在意沉没成本,最后只能被套牢。
15.不执行控辩交易可以防止司法领域的腐败,更大程度上打击罪犯;但也会造成司法资源耗费和罪犯不愿认罪的弊端。
有利就有弊。
16.即便有司法程序隔离,陪审团也无法做到完全忽视舆论的影响。
17.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结果正义而放弃程序正义。
否则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18.法律保护的是最低的道德底线。
19.要有意识地避免偏听偏信。
20.知识是知识,技能是技能,经验是经验,如果没有技能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知识用处不大。
纵观OJ的一生,从童年到成人,这部细致入微的纪录片详细的将OJ各个时段的所做所为搬上了荧幕,从细节到整体,将这种带有“OJ风格”的人领进了我们的认知中。
分析OJ的人格,要追溯到他的童年。
OJ的童年代表着在美国的千千万万贫民窟的黑人孩子的童年生活,家里有很多弟弟妹妹,母亲为了生计夙夜操劳,顾不上对孩子们的关心。
很快,OJ与其他孩童一样,在街上游荡,与社会的边缘人物沆瀣一气。
除此之外,影片里OJ的父亲是一位同性恋者,在二三十年代,同性恋者还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人们对这种现象想必避之不及,而OJ知道真相后,感到自惭形秽,暴跳如雷,认为父亲丢了他的脸,一直耿耿于怀。
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缺少关爱,过早接触社会的儿童。
依此而见,不难想象OJ为何对名望的渴望如此之大———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任何人鄙夷他,瞧不起他,反之,OJ希望所有人都喜欢他,众星捧月拥戴他,他太迷恋这种感觉了。
如果说一个人的人格一部分由遗传因素确定,另一部分就是由环境所影响。
遗传是潜在的风险,环境则为人格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OJ的肤色承载着黑人百年来屈辱的历史———黑人,这个“麻烦”的标签深深的打在了他的心上,成为了他成功的第一大绊脚石。
于是他开始不断的“跑”,不断的摆脱,爬的越来越高,让人们永远记住OJ辛普森的名字,而不是一个黑人。
患有自恋性人格障碍的人,有一种夸大的自我重要感,被成功或权力的想象所占据,需要持续的赞美。
这些人通常有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削他人,很难认识和体验别人的感受。
OJ自负且用一切的手段去追求名望声誉。
分析影片,我们了解到了这样的一个OJ———他的感情平淡且不深入,对权利的渴望却十分执着,他善于利用别人,演技不错,只要有人在,他时时刻刻都可以挤出一个笑脸。
他是绝对的利己主义者。
美国,十八世纪的美国,种族主义冲突下的美国,渐渐造就了这样一个自恋,利己,表演型的人格,社会不仅包容OJ,且欢迎他的加入。
有多少人怙恃他,就有多少人吹捧他,人们天天赞美着OJ,令他的虚荣心不断的膨胀———终于,他狂妄到了顶点,目上无尘的那一刻终于到来了。
只是他的一时冲动,后半生就被撕裂了。
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的人一直有一个特点———只要与他们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他们便认为自己有特权不顾别人的感受,有特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随性而为。
于是,OJ认为妮可已经成为了他的所有物,不可能逃脱他的掌心。
OJ愤怒了,可以说是失控了,他简直不敢相信妮可会“背叛”他,他的东西已不属于他了。
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是很难理解他人的感受的。
OJ从来不会反思自己的问题,而是只感觉到了背叛与愤怒。
妮可先前用行动控诉了他很多次,可他不在意,他极力使自己相信,妮可还会回来到他的身边———他的永远只能是他的。
人格内潜在的危险终于被引爆了———这次,他触犯了法律。
这个世界,只有法律的红线是不可以随便碰及的,而OJ过线了。
美国社会塑造了这样一个反社会人格,将他高高的捧起,也重重的摔下。
这样的人,社会总有一天会将他铲除,不管他往昔多么风光霁月。
纵观OJ的一生,之所以会走到这般田地,是他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错?
(本文涉及到的心理学分析只是作者的一点点见解,如有不专业之处,请勿见怪)
你看完这部纪录片,首先会惊叹辛普森的个人魅力,即使成了背负着杀人犯的恶名,还是有无数人索要他的签名,收藏他的私人物品。
我们可以看出,辛普森就是那种注定会功成名就的人,不论是在橄榄球场上,还是其他场合。
而辛普森为什么会成为一代人的精神偶像?
他的杀妻案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的关注,成为“世纪审判”?
他又为什么可以全身而退?
而他的答案,一个非常震撼的答案,是将辛普森的命运,放到了美国的社会里,放到了美国的整个社会大环境里。
好一部美国众生相,了解人性、美国历史的必看纪录片之一。
本文以心理动力学的角度,讲述一下这个影片如何真实的折射出了一些普遍适用的人性的真相,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生物?
如何被自己所抗拒的东西控制?
如何从一个人到一个社会,逐渐丧失理智,走向疯狂和毁灭?
1. 种族问题本质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互相伤害:我拒绝愚笨,于是其他种族是愚笨的;我拒绝弱小,于是其他种族是劣等的,诸如此类——其动力学原理和霸凌者们的动机一致。
因此,看到黑人们为辛普森的无罪宣判欢呼是,有一种很难过的感觉——随着剧情的几次反转,黑人白人间的互相报复,永无休止,这个影片展现出的,是活生生一场无间炼狱。
这不由得让人发问,在这样充满仇恨、互相倾轧的集体潜意识里,几个人能幸免、不被情绪攫取、不丧失将其他群体的人视作一个人类的理智?
2. 对于上面的问题,答案是:人需要自我觉察,否则就会无意识的压制和排斥很多东西,而这排斥,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一个人一直努力的压制和排斥的东西不会消失,只要不被释放和消化,它会一直存在,甚至愈压愈烈,一旦等到超强的压制力不足/缓解,被压制的部分也会瞬间反弹,把一直处在控制位的、平时有意识的自我淹没,并最终成功夺取了意识的控制权。
对辛普森而言,他压制的是一切可能让他与弱势联系起来的东西,比如他的肤色、比如他家庭中的『失败』。
他的强攻击性和强好胜心,以及持续压抑和排斥的脆弱的部分——聚合成他日益膨胀的阴影人格——本该由橄榄球或类似的对抗性活动继续释放和缓解,但他不自觉也无法自控,离开对抗性运动以后,演变成了家暴、杀妻,后来吸毒、纵欲,最后甚至抢劫——这正是他压制到阴影的人格部分的一整个反抗过程:家暴是他阴影人格夺权的小试牛刀,混入gangster满嘴脏话,直到最后变成拿枪抢劫的『法外狂徒』(不得不说辛普森真是个擅长于被自己所处环境接受的变色龙,虽然代价是他也每次都被不可控的感染了),则可以说是他压抑数十年的阴影人格的完全胜利。
其他令人印象深刻、极度缺乏自我觉察的人,一个是检方的黑人律师,在庭审期间长期抗压想出一口气大获全胜、想要让自己战胜最强的对手律师等等的动机下,促使他做出错误的判断——让辛普森在法庭面向公众戴上手套,并最终整个人被击溃。
另一个不自我觉察并付出惨痛代价的人,是Furman,这个种族歧视的警察,长久以来通过种族歧视的言论和意yin,不断的补充着自我能量、让他获得『自己绝不弱小』的安全感,但最终过往恶言暴露,导致社死,失去自己的全部社会支持。
3. 一个忠告:远离高黑暗人格特质的人(自恋、马基雅维利主义、反社会)——这样的人即使有可怜之处,但绝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不会亏待自己任何一点,而其他人都是ta为了生存和获益、可以随意使用的耗材。
自恋在辛普森身上,体现为超高的社交技巧和强大的人际磁场(比如与他相处的人说,他有一种让人忘记这个糟糕世界的能力,你会忍不住愿意相信他无罪)。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他身上的表现则是他对他人完全的物化和操纵,就像影片里说的:其他人对辛普森来说都是可消耗的,他是那种船难时还会抢走别人的救生衣,就为了以防自己的救生衣不好用的人——这个别人可以包括他的家人朋友。
印象最深的是辛普森在成名后问朋友:你说我们还能回到我们长大的街区吗?
那是他人生真实困惑和矛盾的一个微小碎片,但是他没自己努力消化这些痛苦和矛盾,相反,他在消耗别人(控制朋友为自己脱罪、家暴妻子、恐吓孩子等等)来掩盖自己的空虚和痛苦,并在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永不回头。
面对这样的自恋➕强攻击性➕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只有离开,不要拯救,不要靠近,离开,不要成为他们的耗材——哪怕ta是你的兄弟姐妹,你的恋人,你的父母。
看这个纪录片,会跟着故事的进展生出许多是与非的判断,会被表面的荒诞所惊诧:老年的陪审员,指责Nicole对家暴忍气吞声,似乎她的懦弱让她活该被人谋杀;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让Fuhrman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以此作为他提供伪证的依据,尽管这显然不能直接推导出Fuhrman伪造了现场的手套,但另一位陪审员以此作为“相信他伪造了手套”的理由;仅有的两位愿意出镜的陪审员展现了全方位的非理性非逻辑的思维判定方式,让人深度不解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一场诉讼的是非;而检方律师团队无数次的被辩护方摧毁本来完美的证据链,并毫无作为,面对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控诉证人公正性的磁带等等,一群精英检察官和律师尚不如Ron的父亲反驳的几段话来得直切要害,任由OJ的辩护团队在无关案件的地方大做文章,他们却只会像刚刚毕业的被前辈吊打的法学毕业生一样,在采访时大惊小怪这些人怎么可以把显而易见的证据说成是无效的?!
Come on,他们就是做到了,他们拿着一手烂牌,检方拿着一手好牌,结果全程没有一次上手机会,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牌全部烂在手里。
六个月的审判带来令人唏嘘的结果,这时你才知道,刚刚自以为黑白分明的是是非非其实仅仅是基于表面的肤浅判断。
陪审员们毫不掩饰的宣称自己的票是对白人世界的报复,欢呼庆祝的非裔们不需要理性和逻辑,数百年来遭受的欺压与凌辱让他们有凌驾于司法公正的理由,你能指责这个族群吗?
当白人警察当街围殴和杀害他们的同胞却无罪开释时,他们是被剥夺权利的人。
看到弹幕上有人说这群狂欢的黑人让他对这个种族有了不同的想法。
是啊,这一刻他们显得那么愚蠢和小人得志,但是第一二集中展现的种族矛盾让人无法轻易的宣读他们此刻的对错。
这种白人极大的失落与黑人极大的狂欢,让一个最不配替黑人发声的OJ获取最大的胜利,是那个社会的荒诞,是两个族群间猛然加深的分裂。
这让人无法得出一个果决的有勇气的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已经不在乎一个OJ是否有罪,从那个专门为黑人平权的律师加入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黑白之争,因为这是人类之间的抗争,是人类之间的互相伤害,这个案子无解,就像种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且无解。
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这部纪录片。
感叹啊,人这个物种,明明和众多生灵一样,不过是在宇宙洪荒中渺小短暂的存在过,却能制造出这么多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行径,沉浸在自我的表演中欢愉或痛苦,幸哉,哀哉。
还原一些本片忽略的细节以及罗德尼·金案 美国时间7月20日,内华达州假释委员会裁定,因一起2007年的持械抢劫案获刑33年的O.J.辛普森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这个当口看本片再合适不过,然后又对照《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还原了一下纪录片的内容,发现了一些没有描述或者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过程中忽略的细节。
一、本案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所有结果都需要推理得出,这是典型的“旁证案件”,也是后来发生所有故事的基础;二、、辩方有一位重量级的专家证人,也就是前几年国内热炒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他是后来辩方能够抓住检方证据链软肋的关键性证人;三、有几个辩方对现场勘察的质疑,不知道是片子忽略了,还是我没看仔细:1) 警察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的袜子,血迹竟然是对称的,也就是说袜子在没有穿着的状态下沾了血才会在一只上出现同样的血迹;2) 按照两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必定是大量出血,但是在辛普森家中和车上发现的血迹都是少量的,也没有发现血衣;3) 片中提到了手套,但是除了血迹未干和庭审时被告戴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问题,辛普森的左手受伤,案发现场也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所以警方认定辛普森是在搏斗中受的伤,但是两只手套都是完好的,手套里面也没有他的血;4) 辛普森在第一次去警署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血样,片中提到了警方拿着他的血样前往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采集的8毫升血样到了实验室变成了6.5毫升;四、案发当天,辛普森只有1小时10分钟完成前往案发现场,杀人,返回家中,处理血衣和凶器以及前往机场这一系列行动,但没有用最简单的杀人方式——枪,而是用的刀;五、影片聚焦了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实际上,检方出动的人员也都是自家的精英,还有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超过800万美元;六、庭审过程中被辩方作为重点突破口的检方证人福尔曼,在本案结束后被起诉,并因伪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现在,我觉得脑子更糊涂了,太多不合逻辑。
事实上,有一种帮凶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想OJ辛普森绝对是暗渡陈仓的世界顶尖策划大师。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第一时间就买通了替罪羊,但是这些人还能信誓旦旦的接受采访,想想还是不太可能。
他确实没杀人?
反正法院是这么判了。
加一个罗德尼·金案片中为了突出种族问题,提到了引发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乱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这里再列举几个片中没有提到的细节:一、 金当时尚处在假释期,喜欢酒后闹事,案发当天是醉驾超速(超了将近1倍),被警察拦下;二、 这哥们是个超级壮汉,有多壮?
只比NBA历史上的知名壮汉卡尔马龙轻10磅,但是身高矮了20公分,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一点肥膘都没有;三、 车子被拦下后,他同车的两个朋友都乖乖的束手就擒,而金借着酒劲挑衅首先赶来的巡警(女的),这时后面刑警队的几名警员才上来参与抓捕,但是奈何不了借着酒劲撒欢的金,全被干翻,连高压警棍都没办法撂倒这个壮汉,这时警方开始使用金属警棍,终于占了上风,但是金还是不服从警方要求趴地背手的要求,不停的翻滚,这几个警察也就越打越狠,一共打了56棍(其中23下打空了)之后,哥们酒终于醒了,这才束手就擒;四、 摄像从金和警察搏斗的中途开始拍摄,但是最终媒体呈现出来的,只有警察殴打倒地的金的画面,实际上是当时拿到视频的洛杉矶KTLA电视台把前面的画面截了,因为新闻报道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肯定要比警察抓捕醉酒超速的假释人员来得关注度高的多;五、 陪审团看到的视频内容与普通民众看到的不一致,因为陪审团看到的是作为证据的完整视频,而外界看到的是电视台播放的删减版,所以得出了白人陪审团包庇白人的结论而引发了后面的暴乱;六、 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看到的也是不完整的视频内容,所以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大怒,宣布联邦政府重新起诉,这是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双重惩罚,后来金胜诉,获赔380万美元赔偿,两名警察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两名警察被判无罪。
七、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不但左右了判决结果,更是引发了洛杉矶黑人大暴乱。
最后回到本片,其实或多或少的也在将整个案件向种族问题引导,但实际上,虽然种族问题是本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辩方废掉甲方关键性证人所使用的伎俩,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还有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序瑕疵和推理逻辑缺失。
非法律专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今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给了《辛普森:美国制造》。
有5集,也算是我看过的最长的纪录片了。
然而这个辛普森并不是那个黄脸的辛普森。。。
但这并不影响在上世纪80-90年代这位老兄在美国文体界的大名鼎鼎。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是《白头侦探》电影系列的忠实拥趸,你应该对里面那个呆头呆脑随时受伤的黑人警探记忆犹新。
此哥就是这部纪录片的主人公:O.J.辛普森。
关于这位仁兄的生平,可以去搜索一下,你会发现,即使是最抓马的肥皂剧,也编不出来这么离奇曲折的剧情。
从一个天才橄榄球运动员,到好莱坞宠儿,再到狂暴杀妻嫌疑犯,乃至阶下囚。
这么跌宕起伏,纪录片会不会失去其原本应该拥有的客观公正以及严肃性?
然而替美国人操心这种事还是留给CCAV吧。。。
整个纪录片拍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难能可贵的是不仅说清楚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还以庞大的时代背景为依托,用大量的影像素材和多角度叙事,折射出了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延伸至今的美国社会的层层面面,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他现在的样子。
年轻时真的不太关心,无知者无畏吧,或者说是缺少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尊重。
现在岁数慢慢大了,愈发体会到世间万事必有因果。
至于那些凶徒,天生携带坏种基因的也不是没有,但很多与后世环境息息相关。
比如之前说过的《公民X》里那位连环杀人犯原型,小时候赶上乌克兰大饥荒,哥哥被邻居抓走吃了。。。
长大点赶上二战,爸爸被德军抓进了集中营,母亲被轮奸。。。
战后熬过了集中营的爸爸反倒被定为通敌卖国,作为坏分子儿子的他也就失去了升学等各种机会。。。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别人经历了这些怎么没变成变态呢?
也有一定道理,反正我觉得这些事对行成他的罪犯性格应该是有一定的诱因。
不是有一门犯罪心理学吗?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也可以避免制造出其他如此的变态杀人犯,造成更多的社会悲剧。
当然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 正常人的死活都不关心,谁还会琢磨这些边缘人物。
野蛮世界今天就先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了,但是你以为的边缘人物,其实就活在我们这些正常人中间,出了事了“边缘”了,不出事或者没让你知道就永远“正常”。
比如《杀人回忆》最后那个镜头,大饼脸宋康昊直直的看向你。。。
之前看了《隐藏人物》,所以对美国60年代的种族隔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这么健康向上的电影,这么文明理性的NASA,都会有那么深刻的偏见和歧视,就更不用说愚蠢大众了。
O.J.辛普森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成长起来的,这对于他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
他的好友AC在片子的一个访谈里说:O.J 从来不打架,他靠嘴赢得世界。
对于其圆滑的性格和高超的情商可见一斑。
身处于那么一个种族隔离的时代,这其实是一种最聪明的自我保护。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那么渴望出人头地,与原来的种族和出身划清界限,乃至模糊了自己的身份属性。
这么一看,不是和MJ挺像的吗:取得巨大的成功,抛弃原有的身份。
所以就不难理解,当他凭借着自身优异的条件取得了体育界的成功之时,他是多么渴望和黑人身份说拜拜。
纪录片花了大量篇幅回顾了那个硝烟四起的压抑年代,黑人们是如何奋起反抗,争取平等的。
而情商超群的O.J选择不参与,置身事外。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不对社会负责什么的。
但这里要说的是,这种身份上的割裂,对他日后的种种行径其实是一种铺垫。
一个对自己身份都不认同的人,又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功,性格肯定有扭曲的成分。
当然,如果时代不是那样的时代,社会不是那样的社会,他还有必要把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吗?
这就是为什么在讲述这个人的生平的同时,加入了关于那个年代和环境诸多的描写,一个人无法与周遭隔离开,单独来谈论。
O.J凭借出众的运动才华,在橄榄球界名声鹊起,说真的,对这个项目不甚了解如我国人民,看见他跟一只不知疲倦的驴一样的旁若无人的奔跑在赛场上,也觉得确实挺牛逼的。
而且哥们长得还挺帅,还那么会说话。
比如在那场关键赛事取得关键得分之后,他邀请了全体队员一起进行采访,一个个介绍他们。
太会做人了!
人人都爱O.J啊,JUICE(他当时的绰号)简直全美家喻户晓,尤其是穷苦的黑人,简直将其视为偶像,就算他一辈子都在试图与自己的黑哥们们划清界限。。。
然后体育界的宠儿顺水推舟进军广告界,影视界,商业等领域,入住富人区,日夜歌舞笙箫。
那时候他认识了后来的妻子NICOLE,和黑人发妻拜拜。
首先我觉得换老婆没什么,尤其对于这样一个声名显赫,长得又不寒碜的成功人士。
黑人和白人结婚也没什么,只要人家自己愿意。
那么他和他老婆又是怎样走向那么一个万劫不复的呢?
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的内心,自我膨胀,对自身身份的焦虑,对白人社会的渴望和对白人妻子的占有欲。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都是扯淡,夫妻双方互杀的事例屡见不鲜,只不过这次发生在一个名人身上而已。
但事情发展到这最终一步,应该也是和他的身份地位有直接联系。
NICOLE之前一直在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很多起家暴也证明了问题所在。
但是O.J是如何没有向普通人一样得到应有的惩罚呢?
警方和社会是不是也是这场惨案的帮凶?
纪录片从第三集开始,重点从他人格的形成转到了这个社会对待名人和权贵的态度。
从如何造就了希普森这个人,到了如何造就了辛普森杀妻这起惨案。
从那个杀人之夜开始,整个事件就进入到了一场荒诞戏。
比如最著名的那场高速路追逐,全美现场直播,很多人都到路边给O.J助威。
警察们所显示的温柔,是在以往任何对待黑人疑犯的追逐戏里都没有出现过的。
那几乎不是追逐,而是一场护送。
而对待周遭的围观群众,一位特警队员的评述最为犀利:what a bunch of losers!
其实任何年代都是这样,吃瓜群众基本都是看热闹的状态,谁关心什么是非,或者是谁的立场决定了谁的是非。
其实也不只是吃瓜群众啦,还有后来的明星律师团,检察官,法官,陪审团,记者,O.J的朋友,甚或是受害者NICOLE的家人。
这哪里还是一场针对辛普森的审判,这简直是一场针对美国各个社会阶层的世纪审判!
在这里,不分种族,无关男女,无外乎是一场立场之争。
当然,辩护的过程及其精彩,也体会到了之前铺垫的良苦用心,因为决定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的,真相是最后一个考虑的因素。
也不用尽情嘲笑人家的冤假错案了,那个体系比起大多数国家的屎一样的司法系统来说还是先进太多。
我们习惯生活在屎里,不自知罢了。
有些东西,黑白什么的,摆在那里,也许明眼人都已得知,但归结到最后,又岂不都是一场闹剧。
看热闹的,义愤填膺的,主持正义的,痛心疾首的,幸灾乐祸的。
一个巨星的陨落,也是一个时代的衰亡。
今天,连这种级别的丑剧都已不再上演。
人们习惯于回顾往昔峥嵘岁月,人们争相登场,人们不再关心他人的死活。
话题只有三分钟热气,也懒于再去明辨是非,探讨真理。
古人都是哲学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
我们是网红,屌丝,geek,脆弱的中产阶级。
阶级始终并且永远会在那里,难以跨越。
(本文原载于作者微信订阅号:叨叨小宇宙)
今天看了《OJ.Simpson : made in America 》这个纪录片的第一集,感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的人权问题如此严重。
也感叹我在如今的我国作为性少数人群,作为女性,也能深深的和纪录片中的黑人共情。
那种被结构性歧视,无法融入的感觉,我想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性少数都感同身受,不管你的阶级是否给你金钱或者地位上的特权,你应该还是能够感受到政策和执政者,以及异性恋霸权给你的生活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这是你无论如何像片中的OJ试图贴近白人社区,抛弃黑人社区一样假装异性恋,抛弃自己的同志身份认同,也无法否认,躲避不开的。
“How does one bend one’s soul to that degree of denial?”And that my friend, is what I wanted to ask almost everyone.
1、肤色斗争在Beyong乐队的那首献给曼德拉的《光辉岁月》中,他们将曼德拉反种族隔离的伟大事业称之为“肤色斗争”——20世纪中期以来的轰轰烈烈的反种族隔离斗争确实是由“肤色”引起的“斗争”。
这场“肤色斗争”在美国进行了半个多世纪了,至今仍未落幕。
时至今天,“反种族隔离”已经成为美国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斗争”的“剧情”仍不时会有所反转。
看完这部长达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我深深感受到,“肤色斗争”并不是单纯的“正义”问题,它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而折射出个体的悲剧。
2、美国制造说起O.J.辛普森这个人物,无与伦比的橄榄球生涯和“辛普森杀妻案”是他身上最重要的两个标签。
“辛普森杀妻案”引发了一场“世纪审判”,整个事件对美国的司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今,很多人言辛普森必“杀妻案”,对他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已经不感兴趣。
事实上,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与“杀妻案”是密不可分的。
橄榄球生涯是辛普森成为社会精英并打入上流社会的基石。
在黑白通婚还比较少见的年代,辛普森与妮可·布朗的结合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与他的橄榄球明星身份有关,也与他刻意模糊肤色界限的自我意识有关——而这个自我意识的形成,又与橄榄球生涯带给他的荣耀密切相关。
在成为“杀妻嫌犯”之前,辛普森是远离“肤色斗争”的,他生活的圈子是“漂白”了的。
但如果没有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即使他想“漂白”,恐怕也难以被接受。
当然,“果汁先生”(辛普森的“昵称”)的亲和力也是他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
以“杀妻案”作为分野,前半生辛普森远离自己的“肤色”,后半生辛普森靠近自己的“肤色”,这是个体的转变,也是美国的制造——在“肤色斗争”中,辛普森其实从来都不是“局外人”。
3、360度成长史作为一部关于辛普森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不可避免要把“辛普森杀妻案”作为影片的重点,但这部纪录片的过人之处却在于它对案件之外的内容的呈现。
影片的第一集和第二集,讲的是“杀妻案”之前的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个部分长达180分钟,足足占了影片的40%!
在这个部分中,影片并不单纯讲述辛普森的个人史,而是让他与当时的社会环境“互动”。
辛普森是了不起的辛普森,是万千宠爱的辛普森,也是美国社会的辛普森,还是“肤色斗争”中的辛普森。
60年代的黑人明星,很多都投身于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肤色斗争”,黑人族群也希望辛普森能够加入,但辛普森反复强调的是“肤色不是他身上最重要的特征”。
他自始至终没有为自己的族群发过声。
在种族大融合之后再来看辛普森刻意模糊肤色的“理念”,他也是政治正确的。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辛普森的“理念”更多是一种自私的选择。
虽然人人都爱“果汁先生”,但光鲜的外表之下,辛普森身上的“劣根性”从未拔掉。
据他的上流社会朋友回忆,当年辛普森在高尔夫球比赛中,喜欢玩作弊的小把戏,这在上流社会是很让人鄙视的行为。
这个小细节暴露了辛普森根深蒂固的陋习。
出身底层的辛普森在飞黄腾达之后,难免自我膨胀,他很大男子主义,控制欲极强。
他经常在外拈花惹草,却又要牢牢掌控妻子的一举一动。
而妮可·布朗又不是百依百顺的角色,强大的辛普森自然很容易陷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漩涡。
从家暴到婚姻破裂,这是必经之路了。
超凡的运动能力让辛普森解决了财富问题,也让他跨越了阶层和种族的鸿沟,但成长背景、自身性格和原生家庭的影响,也让他在收获这一切的同时,并没有建立新的生命平衡。
最终,他迈向了个人的悲剧,也将三个家庭推进了悲剧的深渊。
4、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辛普森:美国制造》是一部“摆事实,讲逻辑”的纪录片,但影片仍然是有创作者的“个人立场”的。
影片中最明显的“个人立场”是——暗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其实,这个“个人立场”也代表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立场——尽管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但大多数美国人很难相信他不是凶手。
影片以约3个小时的篇幅,通过大量的庭审录像和相关人物访谈,再现这场长达九个月的“世纪审判”。
从证据看,从动机看,从行为推断看,辛普森都有着极大的嫌疑,但杀人案定罪要求的是“铁证”,而有瑕疵的证据恰恰动摇了“铁证”的根基。
尽管大部分人都会以简单的逻辑来给辛普森“定罪”,但简单的逻辑却不能适用于刑事法庭上的“定罪”——它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
虽然“无罪判决”在当年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陪审团作出这样的判决,并未违背陪审团的职责。
从控辩双方的庭审表现看,让辛普森试戴手套是控方的一个“昏招”,而辩方大打“种族主义”牌,转移陪审团的视线,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陪审团的判断——这一招虽然“跑偏”了,却击中了要害,是一次辩护技术上的胜利。
多年以后,访问当年的辩方律师时,对方一再回避对所谓“真相”的质问,他强调的是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行为——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有利他的辩护。
所以,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钱人,请不起如此强大的律师团,案件的审判结果很可能是相反的。
5、报复性的另外两个审判辛普森得以无罪释放,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了“种族主义”这张牌,而这张牌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辛普森脱罪,也可以狠狠地报复他。
在美国,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是分开的,两者的判决标准也大不相同。
民事判决是可以依据现场证据进行常理推断做出的,无需“铁证如山”。
而辛普森案民事赔偿的数额之大,让布朗家族和高曼家族成了辛普森的最大债主和终身债主。
2007年9月,辛普森因为一宗所谓的持械抢劫案被捕。
虽然有各种“事实认定”,但这宗抢劫案其实是一宗“乌龙案”——辛普森被人怂恿,要去夺回所谓自己的“纪念品”。
但辛普森却为此付出了远超过他的鲁莽行为本身的代价,获刑33年!
发生在辛普森身上的三个判决,都因其肤色和名人身份而“跑偏”了。
放大来看,这三个判决都难以“种族主义”脱离关系——社会问题和个体悲剧同时在“肤色斗争”中呈现出来了。
6、赢了官司,输了人生辛普森赢了官司,却输了人生,他的家庭毁了,他也不再是人见人爱的“果汁先生”,他前半生努力靠近的上流社会也不再接纳他。
辛普森干脆破罐子破摔,与三教九流混在一起,继续消费他的名人身份。
如果说O.J.辛普森是美国制造的产物,那么,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正面,而后半生则成了美国梦的反面。
我个人觉得导致这个刑事事件的误判有这么几个因素:1.极具社会名望的嫌犯背后强大的扭曲事实,伪造证据的经纪团队。
2.社会各界对名人的盲目崇拜蒙蔽了民众的双眼。
3.国家种族歧视和种族反抗之间的强烈仇恨和激烈战斗。
4.专业人员的失误:对证据的处理和维护中的漏洞和不专业性,使被告方的反驳陈述看上去有理有据。
仔细研究过庭审的就知道这个纪录片对案件本身完全以偏概全,世纪审判真正的过程是警察撒谎造假制作伪证,地检为了掩盖过失篡改时间线和证据链,最后穿了个大帮出了个大丑的过程,时间线不合理+证据链被推翻才是陪审员得出无罪裁定的根据。纪录片把矛盾转嫁到种族上纯属避重就轻转移视线。种族情绪如此激昂那不也是因为LAPD“再一次”害人不浅么?这纪录片关于案件部分就是白人编白人信的美版鼠头鸭脖。两星都给体育的部分。
这根本就不是纪录片,这是辛普森庭审读后感。
原来是打四星的,但此纪录片和李昌钰以及其他相关记录访谈有很多偏差,很多关键点都被故意忽略,导演有误导倾向。(原评价:到最后也只是结果论而已,无关公正,无关对错,看得人难受)
没看完。拍得太老派了。每个人说话都在重复同一个观点,一出现某个人就知道要说什么。因此对每个人说的话都很警觉,感觉是导演安排的角色在说话。
看完才懂了“美国制造”的意思,内容蹭蹭递进,前半部分描写了大量了社会环境,白人以及黑人间的冲突,辛普森的处世哲学,让整个故事的走向都变得可以理解,并且唏嘘。毫无疑问,辛普森是努力的,目标极强,富有魅力,高情商并且控制欲强的一个人,最终也迷失在自己的控制欲里。故事的结尾就像他的朋友说的“这是白人在美国的公正”,从第一集到最后所以的案例都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白人警察肆意殴打黑人,亚裔杀害黑人,非裔评审团的无罪投票,白人法官的33年刑期,都是互相撕打的情绪泄愤而已。这里,才理解了种族平等一路来经历了什么,希望不再有偏见,感谢为平等做出努力的所有人。
无法认真观看
深层挖掘还不够
自我身份的认同缺失——故事本身很精彩,但 ESPN 的节奏也太拖了,快进到 1.2x 看完。
并没有宣传的这么好吧,只是一般般的纪录片。政治倾向太明显了,并不客观。很多请来的嘉宾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见一个劲表达,没有这个意思的都硬理解成那样了。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刑事法庭判决无罪即是种族的胜利,也是种族的悲哀。最后正义通过跟杀妻案完全不是一个体量的事情得到伸张,是获胜,但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悲哀。(我大该是极少极少打三星的人了)
角度非常全面 展开了辛普森的一生 他的成名路 当时紧张的种族问题
这个纪录片基本一来预设结论,然后对辛普森进行有罪推定,立场很明显,感觉不是纪录片而是科教片。
看完对OJ美国制造这个名字有了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纪审判究竟是一场悲剧还是闹剧?最惨的还是两个无辜的死者被残忍杀害永远都想不到会被沦为这场审判的缺席者。每个人都因着自己的偏见而做判决,即使面对如山的证据,反而会因害怕认知失调更加坚信不疑。
5分,太分散了,也比较拖沓,然后有明显主观导向性,认定oj是凶手,还有强调了种族,但根据他无罪判断,还有一些环境证据,只能说他有高度嫌疑,不能百分百断定,不推荐看
可能是我看的太晚了,如果当时看可能会给很高的分数。这些年关于辛普森的案子看了太多了,大部分情况都了解了,再看这部纪录片就感觉毫无新意,而我之前看的那些关于辛普森案的细节可能都源于本片。这部纪录片并没有只关注这件案件,而是讲述了辛普森这个人的经历,小时候的故事,打球期间的故事。最讽刺的是辛普森拥有一颗白人心,内心根本不想和黑人为伍,但那么多黑人却无脑支持他。而他后来也发现他需要这些黑哥们后,连口音都变黑人口音了。太讽刺了。而他最后被关进去判了那么多年明显是报复,但也是大快人心了。奥斯卡也是够业余的,纪录剧集也能入围,还能得奖?!搞什么啊!你可以把全美国的电视奖给这部纪录剧集,都没问题,但奥斯卡是电影奖啊!7分。
啰嗦
6分。现在,第五节时间到。
背景介绍笔墨太多,夹杂太多制作方个人情感和噪音,比如指出其父是黑人gay,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相反,庭审记录和杀人案件细节太少。
看电影觉得OJ 是个情商很高的人,内心能够敏感的洞察到别人的情绪,源自于当时黑人的社会背景。在当时白人至上的社会风潮,价值观念单一,种族歧视严重,想要得到主流社会认可,只有变得和他们一样,肤色阶级差异都是OJ心里过不去的沟壑,所以他拼命的想要证明自己,努力让自己和别的人不一样。想要改变自己的出生,而实际上他并没有从根本上认可自己。所谓时势造英雄,时代成就了他,也毁灭了他。至于关于他的真相,显得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