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片中男女主角想要逃出小镇,就不该多管闲事,也不要相信其他人,偷辆车赶紧往回逃才是,这才是身处绝境该有的态度。
我们的主角一开始因为善良两次落入魔爪,然后就被坏人盯上了。。。
sigh。。。
看了一会开始和一起看的人讨论,你认为男主角聪明还是女主角聪明?
因为聪明的人才可能活到最后,而不是感情用事的或者懦弱的。
大家都觉得女主聪明,结果也证明了,只是男主死的也太惨烈了点。
搭车人有很多次可以轻易杀死男女主角的机会,但放过他们好几次,转而把周围在场的警察杀光光,像是想把事情折腾的大一点再收场,让两位主角被警察误以为是杀人犯让这个杀人游戏更精彩了。
搭车人为什么要杀人呢?
本来以为到死前会给个解释,说出点关于自己的事,但到结局都么有。
他本来就不想活了,他是想把没智慧的懦弱的软蛋都杀死,然后死在一个有点勇敢和智谋的美女手里,maybe吧那么多警察都被轻易杀死略有些假。
总言之 恐怖的氛围制造的还不错,步步惊心。
情节还是非常紧张内容也是非常紧凑时间倒是非常紧迫场景应是非常紧邻人物却是非常紧密整个片子给我感觉就是在讽刺警察的无能~~
开车能看前面不?!
如果开车能看路的话,首先男主就不会360°大转弯,以及后面的所有剧情等等等。
如果开车能看路的话,男主开车让女主提醒酱油一家人,你倒是好好的开你的车啊,前面那么大的卡车看不到啊。
如果开车能看路的话,结果押送犯人时,后面的戴帽子的兄弟你都看见前面翻车了,就不能刹车么?!!
智商不行我也就像一般的强奸智商电影忍了,你驾驶技术还不行,我作为一个司机真是TM气死了。
我天朝这么多电动两轮三轮四轮横行霸道,我都没撞,一个电影的时间你看你因为驾驶技术出了多少事。
昨晚看了《The Hitcher》《搭车人》,翻拍自八十年代轰动一时的同名电影。
题材并不新鲜,典型的公路+变态杀手的套路,属于闭着眼睛也能想完情节的片子。
因为没有看过原作,翻拍片孰劣不知,权当娱乐。
肖恩宾(Sean Bean)那张冷峻苍桑开始爬满皱纹的脸是我看这部略显弱智的电影的唯一理由。
影片故事很简单。
性感大方的女大学生格蕾丝安德鲁斯(索菲亚布什)和帅气俊朗的同校男生吉姆哈尔西(扎卡里耐顿)恩爱已久。
在这年的春假之际,他们决定一同开着那辆产自于70年代的“老爷车”来一次横穿美国的自驾旅行。
行至新墨西哥州时夜逢大雨倾盆,这时变态杀手出现。
老兄站在公路中央淋雨的桥段即让人感觉来者不善。
幸好,看出这一点的不仅仅是我,女主人公同样觉察到了对方异于常人的举止绝非善类,他们选择径直离去,没有让对方搭车。
看来女人的直觉有时候的确还是蛮灵的。
可惜阴差阳错,吉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让杀手搭上了车。
在由于对方出言不逊而将其踢下车后,这对情侣才明白遇上了一个冷血的家伙。
然而事情仅仅只是开始,很快两个人就陷入了杀人狂的股掌之中。
接着就是一路的追杀,杀人狂在公路上如鬼魂一路如影随行,大开杀戒。
出现过的人物都难逃一死,一家三口,若干个巡警,天上的飞的直升机,地下跑的警车,以及女主角的男友和警长,无一幸免。
仅仅是因为被这对小情侣拒绝搭车就似乎就成了杀人的全部理由,看起来似乎毫无逻辑性可言,但这大约就是变态的真正定义。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原因,仅仅只是想要杀人,仿佛是撒旦的化身。
影片的最后,唯一的幸存者是MM,一系列的恐怖追杀和之后男友的惨死令其从最初的性感温柔蜕变为冷面终结者,勇敢地结果了杀手,成全了杀人狂的夙愿:i want to die。
这样的死亡似乎也是他盼望以久的。
影片的节奏控制的不错,导演并不过多考虑情节的完整性,因此总体没太多废料,开头就迅速进入正题,结尾嘎然而止,干脆利落。
Sean Bean在戏中毫不留情痛下杀手的BT行为和冷酷到冰点的眼神使这个变态杀人魔看起来更像一个愤世嫉俗的反人类英雄,最后被女主角用枪指着头的结尾甚至让我产生了悲悯的错觉…… Sean Bean的表演中规中矩,勉强及格。
比起《指环王里》的Boromir一角,似乎要差强人意些。
冷酷的眼神和那句重复最多的台词:i want to die是印象最深的二个片段。
电影到后面才有看头,人被撕成两半,掰断自己的大拇指,血淋淋的把手硬搬出手铐……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这些情节,大概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看不到吧!
其他剧情看起来很空洞,演员们死法太单一,子弹打在脑门上?
我都看腻了……女主角很漂亮!
另外,为啥电影里的变态们都那么帅?
喜闻乐见的美式公路惊悚B级片,这类片子主要是讲述一帮男男女女(同学、朋友、同事、一大家子等等)开开心心出去(旅游、蜜月、寒暑假、散心、求职等等)然后遇到一个(群)变态被杀的屁滚尿流,或许最后有反杀,或许就全死光。
如果第一部卖座基本就会变成系列,《致命弯道》《隔山有眼》等属于典型代表作。
这类片子就看个乐,不过要想拍好我个人分析也需要几个关键内容:一是风景要秀丽,海(湖、河)边、沙漠戈壁、森(丛)林不管哪个背景,景色要好,要心旷神怡;二是要有无脑大波美女,最好金发白人,西裔黑人也行,亚裔还真少见,露个点属于常规操作;三是大家要带脑子,所作所为稍微有点逻辑,这样的才好看,像这个《搭车人》麻蛋再怎么着你两也得信警察啊,见警察跑然后给家里人打电话算怎么回事,家里人比警察更好使??
四是杀人手法要有看点,要动点脑子怎么能够新奇吸引眼球,毕竟这样的片子实在太多了,大家难免审死疲劳;五是最后最好来点反转,让大家有点小回味。
六是这种片子千万别长,紧紧凑凑把故事讲好就行了。
如果故事能够圆圆满满,再稍微挖掘点深度,探讨下人性啊社会问题啊形而上啊,那就属于佳作了,这种就可遇不可求了。
以上个人浅见,欢迎批评指正。
看了《魔鬼搭车人》片头字幕就说了“估计每年有42000个美国人被杀死在高速公路上”......又想起了以前转载过的一篇文章,写的是在国外留学的女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开车就一定要上车就锁上车门,把车停在偏僻的地方时,要先观察好四周再开车门,千万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对男人一样适用)。
我现在是经常自己开车的,上车锁门是习惯性动作,虽然中国现在公路犯罪还没有像美国那么疯狂,呵呵,当然,我们的高速公路也没有人家那么发达,但是可能是因为最近总在看美剧的关系,CSI,CM...看多了,自己就多注意一些,也是害怕,CSI上就统计过,女人成为受害者的几率是男人的十倍。
总之,保证自己的安全,还是要记住妈妈辈的教导---财不露白、少行夜路、着装得体、少管闲事。
PS.好像和夏洛的网教导大家的道理是相反的,唉,该怎么教孩子好呢,教他热心助人,还是教他保护自己呢?
矛盾啊,矛盾......
这是一部翻拍自八十年代的同名恐怖片的影片。
导演将整个影片的节奏把握的很到位,不考虑情节的逻辑性,单看一直充满整部片子的突发事件,就使观众不至于看着乏味。
Sean Bean是我看这个片子的一个主要原因,不过Sean Bean在戏中冷峻的做派和忧郁的眼神使这个变态杀人魔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末世英雄,最后的结尾甚至有点悲壮的感觉……Neal McDonough看起来反而像个坏人了……美式恐怖片到最后总会有人变身,这次是个性感的mm。
从开始的温柔美女到最后的冷面终结者……看来她的确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以致于我以为最后会有一个触发事件使她直接接替Sean Bean的“事业”呢。
TOM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搭车人》:高速公路上猫抓老鼠的游戏 □文/火神纪 魂归何处。
前去;无路。
后退;无门。
——火神纪。
题记。
翻拍自1986年同名经典公路电影。
正如电影主创方所说,事隔二十一年,现在的人们已经不会轻易地在高速公路上打开车门让一个完全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上自己的车。
所以,如何让一个陌生人以一种合理的而且完全无法让人拒绝的姿态打开别人的车门坐进去,旧版本里也许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现代人安全感的缺失以及社会本身不安定的因素,在这部电影中,这个问题成了一件煞费苦心的事。
首先,主角由旧版中的一个年轻男人转化成情侣一分为二。
这样的转换是合理的,假设按旧版里一样,在现在这个时代和社会环境中,一个人驱车远行,是不太可能随便让一个陌生人搭车的。
其次,剧情上安排了一个在大暴雨中差点发生的车祸,之后是男女主角关于是否让人搭车的小争吵。
加油站的小憩,主角吉姆、格莱丝和约翰重逢。
第三者建议约翰搭吉姆的便车,女主角格莱丝被剧情支开,三个男人的对话,于是,建议和请求没有办法被拒绝。
在极不情愿的方式下,三个人坐到了吉姆那辆1970年产的奥斯莫比442常规尺寸的轻便车里。
这一切看起来足够而且充分,必须制造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然后把应该在一起的人们放到了一起之后,剧情才能得以铺排以及发展。
这样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电影正式开幕了。
汽车,公路,鲜血,死亡,恐惧,爱情,才智,力量,一切都准备好了,华丽开场。
戴一个结婚戒指,是为了让陌生人觉得自己比较可信,因为自己是结了婚的人,有责任、有负担也有顾虑,这样的人相对比较理智而且也让人有安全感。
陌生人愿意让自己搭他们的车,便于约翰得以实施他的杀戮游戏。
约翰·莱德必须比原版里的那个约翰更细心也更有智慧更具心计,才能在接近2007年的时候完成这些也许在1986年可以轻易完成的工作。
婚姻成了他的道具。
实施杀戮以及开始游戏的道具。
对于约翰来说,这也许更像是一场血腥残暴的猫抓老鼠的游戏,在大雨倾盆的高速公路边被吉姆和格蕾丝拒绝搭车的时候,这场游戏正式开始。
不杀死吉姆和格蕾丝,因为只有这样,这场游戏才得以继续,也显得扑朔迷离。
猫抓到老鼠,总不会一口就扑上去把它咬死,总要让它筋疲力尽了之后,没办法再陪自己玩耍的时候,才痛下杀手去寻找新的目标。
吉姆和格蕾丝不只一直活着,而且他们只能按照约翰希望的方式活下去,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的杀戮者,到连环命案的疯狂屠夫和通缉犯。
也许只有这样,杀人者约翰也才能一直逍遥法外。
杀死了出门旅行的一家四口,杀死了关着吉姆和格蕾丝的那个警察局里的所有警察,杀死了对他们实施追捕的所有四辆警车和直升机上的所有警察。
除了吉姆和格蕾丝,没有任何目击者的情况下,吉姆和格蕾丝的作案嫌疑并不比约翰低,而约翰,反而成了他们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责的一个托辞罢了。
杀人不眨眼的公路狂魔;一路北行。
没有人知道约翰想要的是什么,吉姆问过,格蕾丝问过,审讯约翰的警察也问过,只是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约翰曾让吉姆对他说:我要死去;以此来换取格蕾丝活着,而他也曾以吉姆的生命威胁格蕾丝让她用枪杀死自己。
在这场高速公路上的死亡游戏里,所有的人们都是他的兵卒,他主宰着所有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
这部电影所展示的是现代人对于其他人信任的缺失。
而这样的缺失,除了人本身安全感的丧失之外,更多的也许是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和对陌生人固有的阴秽揣测。
相信陌生人,或者不相信。
这样的矛盾也许会时时在我们心里挣扎,当我们看到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陌生人的时候。
而这个矛盾,在这部电影里就在吉姆和格蕾丝之间的小争吵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吉姆眼里的陌生人是落魄而且急切需要帮助的,而格蕾丝眼里的陌生人是可怕而且不可知甚至非常危险的。
最终他们的翻车事故看起来颇有点讽刺的味道。
路过的所有车辆都不会停下来让他们搭车,无一例外地将他们拒之于车门之外。
格蕾丝对吉姆说:你看吧,现在没有任何人会随便让陌生人搭车的。
我在想,她说这句的话时候是否是想起了自己的事姑仅仅只是为了帮助一个看似应访得到帮助的人,或者想起了对吉姆错误选择的讽刺。
让人赞叹的是这部电影的剪接。
这部电影并没有刻意去制造恐怖的惊悚效果,而除了约翰那种扭曲得已经不可理喻的变态心理之外,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剧情上的合理性。
而剪接,使得在这部电影得到了这种合理性与惊悚电影本该有的骇人效果之间的平衡。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许可以说,这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的剪接就吸引住了我。
开始在高速公路边上废弃的汽车旁边,杂草丛生。
用广角镜头,渐渐收窄。
之后的镜头一直跟着在汽车旁的杂草堆里窜出来的一只小野兔,推进,一路跟着,特写。
兔子跑到公路上,镜头的前方开来一辆汽车,兔子东张西望了一下继续前行,之后从镜头后方突然开出一辆速度飞快的汽车,把兔子辗成粉碎。
这样的突兀效果以及配音上那种撕裂人的疼痛感让我对这部电影下面即将登场的一切颇有种期待之心。
因为惊悚电影必须有这种意想不到非常突兀的镜头才能让人一惊一诧的效果。
如果这样的效果不够强烈的话,那么,这部电影也将失去其作为惊悚电影最基本的一些东西。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导演有着制造紧张气氛和突兀效果的能耐,也使得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让我满心的期待,以及有着一种往下看的强烈兴致。
从开始到兔子死去这一段,电影用了一个长镜头一气呵成,再用一闪而过的汽车剪辑到春光灿烂的大学校园,自然而流畅。
对我来说,一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总是显得很重要,因为导演的功力以及制作的效果在第一组段落镜头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倪端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将能从头到尾都保持在这种惯有的突兀里一直给我惊喜。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制作依旧依靠着西方惊悚电影里固有的残酷和血腥。
R级电影,在西方的惊悚电影里,这意味着血腥的镜头肯定不会少。
最惨不忍睹的也许就是吉姆的死,悬空吊在两辆集装箱货车中间,一辆固定,一辆向前。
拉扯,折磨之后再硬生重地拉撕成两段。
血腥、残酷,在飞溅的鲜血和掉了一地上的肠子以及撕裂肉体的声音,还有吉姆最后的那声惨叫声中绝对让人惊叹。
还有约翰挣脱手铐的那组镜头。
把手藏在背后,把自己的左手的大拇指的骨头折断,然后把手铐脱下,撕掉了手上的皮肉依旧面无表情。
鲜血淋漓的镜头实在让人惊慌不已。
这是一部还算不错的惊悚公路电影。
不论剧情的编排,角色和演员的演绎或者是导演的驾驭,都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之作了。
勿抱过高的期望,也就不至于失望。
公路电影总是离不开杀戮。
那条通往未知的前路上还有些什么可怕的东西和人们在等着我们前去呢。
公路电影的长盛不衰,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对于变化不定的环境以及所有未知一切的幻想、期待和担忧。
每一条公路所通往,也许是我们期待关于美好的遐想,或者是我们妄揣着的关于未知的恐惧,或者是我们对变化不定的一切那种固有的担忧。
这是一种冒险精神和忧患意识的结合体。
现代的骑士无处可去,没有马匹和泥泞的前路。
于是,关于冒险的渴望,就在于驱车,走上那四通八达的条条沥青和水泥铺成的公路上。
下一站通往哪里,无人知晓。
每个人心里总会有一个约翰,他其实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最低沉的恐惧。
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像格蕾丝要产,最后,打倒了我们的约翰而继续前行。
2007-04-24;丁亥年甲辰月戊子日。
附注:电影资料扩展链接。
■片名:《The Hitcher》 ■译名:《搭车人》 ■导演:戴夫·迈尔斯(Dave Meyers) ■主演:肖恩·宾(Sean Bean)、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扎迦利·奈顿(Zachary Knighton) ■类型:惊悚、剧情、恐怖 ■片长:83分钟 ■国家:美国 ■语言:英语 ■发行:Blue Sky Media ■上映: 2007年1月19日
血腥的狂欢一辆老式汽车,一男一女,一个变态杀人狂——用脚趾都能想出来,这又是一部肢解电影(slasher film),从驱魔人到异形,从吸血鬼到德州电锯杀人狂,这类影片总是充斥着惊声尖叫、斧起头落、血浆遍地和尸体成堆。
也难怪,好莱坞的惊悚、恐怖片历来是大鬼小鬼阴风阵阵,变态杀人前仆后继,当然其中也不乏对经典之作的翻拍,而本片就翻拍自1986年的同名经典恐怖片,据说当年的《魔鬼搭车人》一上映便好评如潮,可惜未找到原片,无法作一比较。
影片讲述的是大学女生格蕾丝和男友吉姆在假期驾车前往新墨西哥州旅行,途中不慎搭载了陌生人约翰,约翰言辞诡异,更以匕首相威胁,凶相毕露,两人好不容易将其摆脱。
然而次日行至新墨西哥沙漠公路时再遇搭上另一私家车的约翰,约翰将车主全家灭门并使格蕾丝和吉姆成为嫌犯被捕,随后约翰血洗警局、将吉姆碎尸两段、被擒之后竟然单枪匹马从押解途中逃脱,最终被女主角击毙……整个剧情用咱耳熟能详的话替换一下,就是“不要让陌生人搭车”。
在路上搭顺风车或被人搭车在美国已司空见惯,然而在吾国尚不多见,一是由于咱的私家车及自驾游还不甚发达,二是古人不都早教育过我等“防人之心不可无”嘛,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那些拦车的陌生人多半会被认为是乔装打扮的歹徒吧。
而鉴于美国的现实,该片的场景设计无疑是成功的,正如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言“平静的生活下隐藏着许多罪恶”,这种发生在日常生活中、你我都可能遭遇的恐怖,更甚于虚无缥缈、不着边际的天外怪物来袭。
因此,昏暗的雨夜,漫长的公路,诡异的陌生人,广袤的沙漠……一切都那么熟悉,也那么心惊。
恐怖电影大师希区柯克有言:“最令人紧张的不是那些恶心的死法,而是在人死之前酝酿的气氛。
”在气氛的烘托上,本片导演充分展示了其以视觉和风格化闻名的特点,美妙的沙漠风光与骇人的电闪雷鸣、愉快的假期之旅与恐怖的人肉盛宴形成鲜明对比,令人震撼。
与鬼魂影片、异形影片相比,本片并没有过多的恐怖特效,但动作场景接二连三,一些桥段打造得刺激而精彩,摄影和配乐也确实不错。
然而不可不说的是,莫名其妙的情节足以将本片上述所有优点掩盖。
恐怖片固然不必非得遵循常规思路,但总要有基本的逻辑结构,而该片越看越离谱,我甚至觉得,这个超级超级牛的约翰,简直就是中国武侠小说里飞檐走壁、来无影去无踪、横扫少林、血洗武当的世外高人之美国翻版。
血洗私家车主全家也就罢了,血洗偏远小镇的警局还尚可接受,但约翰如此神出鬼没已令人费解,而最后他在戴着手铐、有三辆荷枪实弹的警车、空中还有直升机护航的情况下,居然能够挣脱手铐、枪杀警察、撞翻警车并击毙直升机上的警察——实在是令人咋舌。
至于约翰到底是何人、为何要陷害格蕾丝和吉姆、最后又为何任格蕾丝击毙,影片中也找不到任何解释,莫非编剧也觉得情节太离谱,实在编不出可以解释的理由,只好任其不了了之?
其实影片并非没有切入点,有句话曾被约翰反复提及:“I want to die.”(我想死),本以为这句话的背后会隐藏着约翰的秘密,可惜这唯一一处可以令影片更具文艺性和逻辑性的线索,也没有被把握住,因此影片就只剩下了一个接一个倒在血泊中的人和一具又一具的尸体。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血腥的狂欢,然而,也仅仅是血腥而已。
连上现金,SeanBean似乎已经定型为这种表明儒雅,实际上冷血变态的角色了。
這部片很棒啊~雖然也是好久以前看的了,不過印象中還是不錯的,整個故事很緊湊,而且真實,絕對讓你不敢隨便停車。
一五一十的翻拍,14年看过五星,20年三星。
不要让陌生人搭车
SO VIOLENT 特别是最后男主角的死法..OMG传说中的车裂!!!!! 不得不说男主角太丑了!!!
相当不错
看在Sean Bean的面儿上。。。
你这是侮辱我智商!!!!!!!!!
最后那男的死得好惨
小强人,真耐活
这家伙太强了,不是人
喜欢这散漫又紧张的情节,可惜结尾太不给力了。正如前戏很有调调,但是刚进去就早泄了,囧……
公路杀人片,没亮点。
为什么?
我不记得了.......是不是男朋友被吊在两辆车中间,然后被分尸的??
很好看
讲真,没有这部电影我还真未必会走到今天。小时候电视上看过,那时候也不懂什么翻拍,什么制片人迈克尔·贝,就觉得剧情很屌,画面血腥,女主角很漂亮,反派很变态,然后我很想看类似的电影,于是开始了多年的"迅雷生涯",追溯的话正是因为本片,我才学会了怎么下载,什么是种子,什么是磁力。算起来也要15年前了,怀念小时候的自己,随便看一个片都能为之震撼好几天,而现在看啥都索然无味。多年后发现本片竟被奉为烂片,我同意,但对我个人的价值是不凡的。
陰影 ... 又一對ㄦ應該送去集中營的編劇導演
乱!为啥那个男人就非得跟着这两个人呢?不理解!
又叫魔鬼搭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