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重看了2004年的电视剧《别了,温哥华》。
最早时看我还在上初中,非典刚过不久,赵子琪还叫赵琳,坤哥也正值最好的年纪,二十多岁,年轻而有朝气。
如今16年过去了,这部剧里虽然很多道具都过时了,但人物故事不得不承认真的毫不过时,甚至吊打现在的电视剧。
首先是人物。
这部剧里每一个人都不完美。
罗毅高富帅又痴情,却是拿着父亲贪污的钱出的国。
晓雪温柔又让人怜爱,却是个偷渡的有妇之夫。
大洪正直勤奋,却背着未婚妻爱上了别的年轻姑娘。
杨夕敢爱敢恨,却是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
他们每一个人在社会道德标准下都有着无法掩盖的硬伤,但对他们每一个人又一点都恨不起来。
他们虽然做了很多错事,但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久违的真实,他们不是生活在异次元的悬空的人物,而是跟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普通人,有很多弱点,又时常犯错。
再说说故事。
这部剧的主角都很善良。
罗毅杨夕大洪司马波为萍水相逢的晓雪的事跑前跑后,出钱又出力。
杨夕和平平虽然互为情敌,杨夕始终对平平怀有歉意,平平最后也对杨夕放下成见,真心关怀。
司马波因陆大洪的失误而死,司马波的家人对大洪一句怨言都没有。
这些善良的人虽然最后也并没有获得完美的结局,但毕竟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啊,善有善报只存在于故事里。
再看看那些不太善良的人。
工于心计的马芬企图靠结婚获得加拿大身份,最后离婚落寞地回了国。
出卖晓雪,贪财好色的小人康兆明,被大洪追着打,还被逐出律师界。
一手遮天心狠手辣的大boss余士雄,终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坏人都被收拾了,看着确实解气啊。
最后再说说演员。
这部剧很多场景都在温哥华,演员直接说英语,不得不承认,英语说得最好的是任晓雪,不论演员个人,这部剧个人感觉赵琳演的也非常不错。
在晓雪身上我不得不承认我看懂了温柔。
当罗毅遇到困难时,当她自己遇到困难时,当她因为自己的已婚身份面临抉择时,她从不会直接冲突,而是退回半步,虽然可能不能解决问题,但至少让人不难过。
还有大洪,演的也非常自然放得开,北京爷们勇敢机智敢作敢当的做派非常有魅力了。
还有司马波,超嫩的廖凡,每次出场都超欢乐。
其他配角也都非常出彩,尤其是反派。
马芬、康兆明、余士雄,哪一个不是让人看着恨得牙痒痒哈哈。
十几年前真的有很多好剧啊,那时候年纪小,很多事还看不懂,如今而立了,返回去看,发现都是经典啊...
对于我来讲,最感人的不是陈坤和赵琳,而是李小冉和姜武,李小冉把杨夕刻画的太好了,在她要搬出房子的时候放的陈明的"逃",让我忍不住流泪整部片子比较紧凑,第一集就能把人吸引住,从加拿大温哥华到最后回北京,在杨夕家里,在医院的草坪上解脱了的任晓雪,虽然病情还没有痊愈,但让人感到结尾的美好和幸福.
我觉得廖凡演的司马波是里面最出彩的一个角色,怎么会整这么一个情节给整死了呢,唉,太可惜了。
自打司马波死了,这故事情节就有点不出彩了,不过演的还是真挺不错的,像大洪他们几个
2003年的片子,2012年心血来潮突然想看是怎么回事呢。
还不是因为吴小妖精,让我对温哥华爱屋及乌了。
老片子确实经典,就算快十年了,今天一口气看完,也觉得比现在那些无聊的家庭伦理剧有内涵的多。
呈现的两段感情也很真诚,跟那些动不动就我爱你的肥皂剧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十年,我们生活的地方浮躁了太多,不知道能不能代表所有,但剧里那个年代就算在国外,离别或挂电话的时候人们都是互道“再见”而不是“白白”,让我有些感慨。
剧情其实一般,演员比较好是真的。
李小冉那张脸真古典美啊,白皙,眉目如画,身板儿也不错,照理说应该配个美男吧,想不到姜武搭过来却是绝配啊,得此一男子,夫复何求。
虽然坊间流传赵子琪的风评不好,但由于没怎么了解过,也就没有先入为主。
那种我见犹怜的娇弱样确实演得很到位,陈坤么,总是那么激烈啧啧。
不过毕竟过去十年了。
温哥华确实是我的菜,那种阴阴的,冷冷的【指的是气质,不是气候】,人烟稀少鸟不生蛋的样子,就像喜欢下雨天一样,不纷扰,不喧哗,清清爽爽,带点遗世孤立的味道。
将来何时有一天能去领略一下温哥华的风光,还有雪后的多伦多,看一看吴小妖精曾经成长的地方就好了。
还有,我发现我总是后知后觉去看或听一些热门的剧或歌,除了不想凑热闹,还因为,喜欢把剧和歌放旧了看和听,享受那种延时的微妙。
P.S.这些人能把英语台词练得好点不?
太难听啦,我还以为是在搞笑!
那时是高中吧。
萧亚轩《第五大道》那会。
那时固执地以为赵琳就是晓雪那样子的,呵,完美的女一号。
记得他们从机场逃出来那一幕,记得他固执地在寒冷天气下等她那一幕……《别了,温哥华》我觉得我会有一天去那里。
加一句,同样喜欢里面的音乐。
看第一集时弹幕有人说看了很多遍,看完后理解了,因为我看完后好几天走不出来一是对仓促的结局不能释怀:没看到恶人得到应有的惩处,感觉三年刑期太短了,男主的父亲却被判那么重;没看到两位女主完全被治愈。
二是忧郁伤感的音乐和冷色调下,丰富的剧情和我自己的现实紧密连接:1. 温哥华&北京:温哥华是我向往去看看的地方,尤其樱花 (另外前同事经常去滑雪,看他朋友圈很羡慕);北漂四年多,北京是剧中主要人物离开温哥华回到的城市。
2. 留学:剧中的温哥华大学是现实中的UBC大学,曾经也想很想申请;后来去的英国留学,英国湿冷的环境和剧中的温哥华很像,剧中留学生学业和生活的不易也唤起了我的回忆…3. 移民:一直没有放弃移民念头,但也一直在纠结和动摇,看完整部剧开心不起来,对移民也没有那么向往了…4. 腿疼&行动不便:我因腿疼卧床休息一周才集中时间看了一部剧,女二的腿伤疼痛和行动不便和我有了时空连接…5.大反派和曾经伤害我的人容貌气质都很像!!!
想知道有人和我一样也一时走不出来吗?
近年来祖国大地似乎都刮着强劲的花样美男风,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美男们几乎多为中长碎发,大眼,嫩皮,高,必定要瘦。
某些爱美成性的必是在出道前砸重金用各种仪器不要命地往自己脸蛋上搁。
据说韩国男艺人规定在飞机上也必须顶着个涂了好几斤粉的大浓妆。
鄙人向来对这些所谓正太本命不咋感冒,虽然年轻时也曾YY过仔仔和某谢姓男星。
而,姜武,也就是剧中的陆大洪,和第一男主角陈坤相比,简直不忍心将他们放在同一台面上。
我们列个简易的对比图:陈坤 饰 罗毅 姜武 饰 陆大洪片头字幕 领衔主演 主演角色定位 温哥华大学法律系高材生 某华人旅行社非正式导游容貌气质 深邃的双眼 高鼻梁 文气 单眼皮不高不低的鼻子多毛粗野从以上符合广大群众的审美倾向和情感需求来看,基本上导演更倾向于塑造一个为了追逐伟大的爱情奋不顾身的完美的年轻帅气的好青年——罗毅。
很明显,姜武这种老成持重毛发浓密的中年怪蜀黍形象完全被排除在外。
所以,理所当然更多的戏份在陈坤的身上。
那个时候的陈坤,应该已经开始在娱乐圈崭露头角了吧。
而姜武,在多年半红不紫被哥哥姜文的才华和名气打压之下,只能心安理得不痛不痒地落个内地实力派男演员之一的称号。
实际上,当初被《阳光灿烂的日子》和之后的《太阳照常升起》忽悠地团团转的观众们,更愿意默默地承认姜武永远是姜文的背影。
而在姜武屈指可数的几部电影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改编自大名鼎鼎的杨绛女士的《洗澡》了。
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连环套,套来套去,姜武始终处在有才无处发挥的尴尬境地。
在现今热衷于赤壁无极诸如此类大牌云集富丽堂皇八卦不断的大片的食色男女们来说,朴素甚至有点邋遢的姜武绝不会是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选择。
至于第四呢,美美地睡一觉好过任何无法增加视觉美感的影片。
或许可以这么说,这是优胜劣汰的规律。
像师太说的,这个世界向来是不公平的。
好吧,那么我们的姜武,他不紧不慢地拍片,不紧不慢地旁观着哥哥的成就,不紧不慢地把每一部戏演好。
外表不占优势,那就把主角让给美男们;名气不够响亮,那就让世人把他忘记;片子不够卖座,那就规规矩矩地当他的二线演员陪着老婆去美国待产。
是的,他低调做人,他大隐于市,但即便如此,他演过的每个角色,却痛快地扎到每个心灵相通的观众的心里。
这部戏里姜武的角色,是个为了生活在异国他乡打拼的中年男人。
平凡,正直,有原则。
女友在北京。
可是他竟慢慢地爱上了那个初见时骑着单车脾气倔强被他的车子撞成骨裂的年轻女孩。
他用并不标准的北京话叫她“宝贝儿”,他趴在地上带着哭腔说“我都成这样了我能吃什么醋呀”,他一把把她抱起来轻声地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
这样的情节,像极了那段被我们共同遗弃的青春时光。
它闪着光走近过,只是后来又散了。
于是也就带着共鸣地爱上了他。
即使他狠心地离开了一心为了和他团聚来加拿大找他的女友,即使这种年轻小三抢走正牌女友的故事总是显得悲壮万分,即使他是面对一万美金毫无贪念的绝世好男人陆大洪。
即使,他是姜武。
毛发浓密的男人若是悲情必定会给人一种欲望升腾的象征性暗示。
永远挂不干净的胡渣。
散发着汗臭味的T恤。
裸露在空气里的卷曲的腿毛。
于是想到他狷犷的身体里隐匿的巨大能量。
粗野,天真,暴烈。
北方男子的特性,在河北唐山成长的姜武身上,完美无缺地体现出来。
而我二十多年来以肤白清秀作为择偶标准的可怕习惯,在这个点,在本性的姜武这里,被彻底地摧毁了。
那么,让世界这个肥沃的土壤多生长出一些姜武来吧。
整个周末都在下雨,用这部老剧来治愈自己。
才22集,很好,周末可以看完,现在已经很少见二十集左右的剧了。
现在看,摄影很渣,有些地方都是过度曝光的,但是台词、演员、音乐都是很不错的。
大概从05年之后就不怎么看国产剧了,08年之后偶尔会看,但都不及小时候那些剧。
虽然有些地方衔接的有些突兀,但是最后一集,琼瑶剧一样的男女拥抱哭泣桥段,却充满情感张力,是演员的强大演技支撑下呈现出的效果吧。
当年的赵琳、陈坤、姜武、李小冉都好好看啊,女演员都不化什么妆,各有各的美,男演员也都不是花美男,各有各的阳刚。
没有展示过度健身的肌肉,但却用行动告诉大家真正的男人应该是怎么样的。
人物刻画很立体,而且不是扁平化的,是多样化的。
台词也不是拼命的抖机灵,搞流行语。
那个时候我们的语言被污染的还不是很厉害,大家还是会用正常的语言表达感受的。
这些年也看了好多外国片,但是还是喜欢小时候这些国产片,希望国产剧能多出些这种经典吧。
在故事里,所有的美好,在历经了千万阻挠和辛苦之后,最终都会实现。
杨夕和大洪去爬长城了,我相信,那个让人长疮的病会好起来,大洪会一直叫着“宝贝儿”,杨夕会一直坚强快乐的生活,对她爱的男人撒娇。
晓雪戴着罗毅送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即使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她仍然记得这个深爱的男人,并且一直等他,等到他来,我相信,一时的混乱会跟着那个病态的男人从晓雪的生活中消失。
故事里,一切的美好,最终都会实现。
可是,生活中呢?
生活中,所有的美好,只在想象里。
已经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只是继续,继续昨天的生活,继续前天的生活,不管这种生活有多无奈,多可悲,或者多平淡。
这个故事里,最让我动心、动容的,是这两对人之间的爱,纯粹、简单,他们相爱的时候,我看着他们相爱的时候,看不到任何别的东西,任何除了爱以外的杂质,相信这种爱是所有人想要的,想得到单纯的爱,自己先要付出单纯的爱,单纯的爱一个人不易,不然,为什么马芬最终离开了加拿大的丈夫,回到北京。
说到马芬,我看到很多观者不喜欢她,讨厌她的做作,讨厌她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但是,我相信,人的本质都是善的,她也会孤独,最终,她不是也选择了忠于自己的内心,放弃那段不纯粹的婚姻了吗?
整个故事里,马芬最漂亮的那个镜头,是她回到北京时的样子,很平静,没有急功近利,没有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渴望,有的只是回归的平静,人,没有过多欲望的时候,才会过得快乐。
本文首发于“N次放映室”导语:偏偏是2003年的冬天,全中国人民都沉浸在春节的欢愉中,没有人因为未知的SARS而恐慌,却因为那部在异国他乡的《别了,温哥华》而感动。
1. 开放的爱情,雪国的纯粹放在今天,这部电视剧似乎有些三观不正。
李小冉和陈坤各自饰演的“小三”竟让人不忍心指责,为了爱情放弃多年恋情的大洪也让观众无法定性为“渣男”,没有那么多纠结与狗血,两对爱情在加拿大生根发芽,在北京落叶归根······罗毅与晓雪:一见钟情的纯爱一台望远镜让罗毅望见了对面的任晓雪,情种就此种下,热烈的追求,不求回报的帮助最终让两个人冲破世俗甚至法律,结局有些凄美,却让人动容。
祛除了现实主义的冗杂,简化了爱情夹杂的繁文缛节,两人的爱恋纯洁到让人无法想象又无限向往。
大洪与杨夕:热烈真挚的平凡之爱一次车祸让大洪开始照顾杨夕,司马波的死让杨夕开始照顾大洪,在这样平常的你来我往中 ,两个身在异国他乡的男女彼此依靠,无法忘怀。
杨夕明知道自己是“闯入者”,大洪明知道自己是“越轨者”,可最后雪国的爱让两个人始终无法分开。
当平平最终决定放手时,也是宣告异地恋的告别,成全他们也是释放自己,这份爱充满了禁忌,却也最让人感觉真实且粗粝。
2. 那个年代的偶像自然而多样十七年前似乎还没有“偶像”的概念,更没有“小鲜肉”的说法,可重看那个时代的影视剧,年轻真的是代表着希望与未来。
抛开那些八卦和娱乐圈的潜规则,男女青年演员各有特色,又不显油腻······陈坤:骨子里的青春与奔放从《像雾像雨又像风》到《别了,温哥华》,陈坤的颜值放到如今依旧能打!
最重要的是演技在线,虽然当年琼瑶式演法屡试不爽,但和今天BABY式崩溃相比简直天上地下。
他骨子里自带的青春总是让人如沐春风,女孩儿看了两眼放光,男人看了甘拜下风。
李小冉:天然的美与直率自始至终李小冉都有一种不可方物的美,白皙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略显凌厉的脸庞组合在一起构成了这样一个拥有南方气质的北京女孩儿。
作为早期的偶像女演员,她的独特气场让很多人着迷,饰演的很多为爱执着的女孩儿也让观众印象深刻。
放至如今,李小冉仍然独特,天然的气质仍旧是如今很多女演员无法比拟的。
那个年代已然过去,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怀念过去的影像,那种简洁又柔和的美,那种简单又不造作的情,一切复杂又纯粹,一切模糊又清晰,艺术本无对错,错的是如今我们表达的方式罢了······
第一集就让我看生气了dex还是别演戏吧
地下赌场看场子的不带枪吗几个小屁孩冲进去胡闹?题材略微有点扯看不下去
七分,与明星大侦探《x学校杀人事件》那个案子异曲同工,父母(或者说监护人)欲望期待扭曲了感情的本真,四个青年各有各的苦楚,演员都不错,就是不知道剧情往爽还是往深里走了。
蛮有看头的 元的演技比我上次看她好多了
希望是爽剧,因为对元真儿有好感。这姐真的缺爆剧,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