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经典终于有空看。
窗外雨的世界,窗内电影的世界。
电影讲述一个出身于阿根廷偏僻小镇萨拉斯的小说家丹尼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荣誉和邀约不断,但是他一直未有新作品。
此时来自家乡小镇的邀请函吸引了他,于是他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在那里,他经历了从掌声欢迎到各种荣誉,从受到诋毁到面临危险。
这部电影如同一部小说,结构工整,镜头简单精巧。
对于这位诺奖小说家,电影有两种镜头:略带俯视的冷漠旁观和正面各种微妙表情的特写。
电影开头由冷漠旁观等待颁奖到略带嘲讽的致辞特写镜头,主客体相互转换表达出作家带着卖弄的高傲。
紧接着正片开始,湖中蜷缩死亡的火烈鸟是一个沉默宁静的意象。
在一系列邀约荣誉中,在宽大空旷的别墅中,作家的生活也如一潭死水,停滞不前。
电影里来自作家故乡的邀请函是一个戏剧性的引子,他纠结之后毅然选择“衣锦还乡”,是对过去的回溯,也是对未知的探求。
在故乡里,他遇到抛锚陈旧的接送车,不懂文学只为蹭荣誉的镇长,随意提问只为推销饮料的电台主持,道德绑架要求吃饭和捐钱的乡亲,还有曾经一起长大娶了前女友的伙伴,因为淘汰作品而到处诋毁的本地艺术长等等……城市的文艺的体面,与乡镇的现实的谋划,在一次次的喜剧场景里形成最讽刺的黑色幽默笑点。
它并不会让人捧腹大笑,而是无意脚踩泥泞的讪笑。
大作家的小虚伪和高傲,在故乡的最世俗的人情世故里显得稀奇,就像当地人日常的故乡里,大作家的背影总是在空旷的背景里显得单薄。
但陷入世俗不可怕,最怕是陷入感情的纠葛。
一点点怀念,一点点意乱情迷,最后搞得你争我抢你死我亡才算结束。
果然,唯有死亡才能获得最终的宁静。
电影的片尾实在精彩!
作家未死,神采奕奕地出书讲述这段故事。
电影以书开头以书结尾,作家高傲的表情互为映照,真实抑或虚构忽然翻转。
果然故乡就是一座废墟,创作就是基于这座废墟的真真假假,端看观众评说。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杰出公民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
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
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
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
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
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尝鲜的快感总是惑人的。
想象一下你正在观看某部电影的全球首映,撺着票根的手正因为紧张与兴奋微微出汗,感知能力已经发生了轻微的偏移,大脑发热可能在此时发生。
但也许,比起提前其他观众更早看见影片,率先为其打分并作出评语是件更为诱人的事情,相隔万里的同胞们此刻翘首期盼着你带回的第一手映后评论。
有时因为极于想表示自己对这部电影的热爱或厌恶,作出极端的举动在所难免。
好像过于平庸的评断已经不再能显示自己作为最早看见这些影片的观众的价值。
因为背负着后来者投注的挑剔目光,你的评语也将持续不断地成为他们作出判断的参考。
这就好像弹幕,虽然发出的评论永远都相隔于不同的时空,但这并不妨碍后来的观众注意到这条评语,并对你作出时空错位的回应。
这就是一部电影被形塑的最早阶段,始作俑者往往是影评人,他们掌控着一部电影最初的生死。
我们不是已经见了太多这样的实例?
那些被吹捧的“杰作”如《阿黛尔德的生活》(2013)、《冬眠》(2014)、《卡罗尔》(2015)、《托尼·厄德曼》(2016)……最后虽然证明确实都是佳作,但也并未达到可以留名影史的程度,而这与最初浮出水面的评语多少有些差别。
而那些相当有创造力的作品也在同一阶段被盖棺定论,很难再翻身。
像《警官之妻》(2013)、《鸟瞰人生》、(2014)《慕斯学院》(2015)……这样的杰作,能得到多少人的关注呢。
至于其中有着怎样的运作机制,那些从电影节最早发回的评论如何在一部影片的接受上产生多大影响,我想是一个颇为有趣的话题,值得有识之士进行一番深入地研究。
如此这般,我们遇上了《杰出公民》这部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口碑爆表的作品,此刻正在北京电影节上展映。
我丝毫不是想怼怼那些影评人如何作出了不实评论,相反,我相信这些评语都是出自观影时的真情实感,只是参杂进了少许新鲜感的诱惑。
也不是因为它现已得到的过高吹捧,因而想打压一下它嚣张的气势(而这恐怕是许多盲目的观众为了标明自己的独特性可能陷入的歧途)。
不是的!
我想我与他们同样地真诚。
就像对于《托尼·厄德曼》,我会由衷地赞叹它的创造性一样——因为对于我它只是一部电影,而我只愿当一名普通观众。
我并不想从众口一词中表明我有多么独到的见解,虽然最后的结果往往被误认为如此;我只想认真地分析一部电影,让它从假象的迷雾中显露出来,还它一丝真实面目。
因而,不如再想象下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回到阔别40年后的故乡,可能发生一些什么故事?
《杰出公民》就在这个叙事框架下展开。
这位叫丹尼尔·曼托瓦尼的小说家五年前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影片一开头就是对瑞典皇家学院颁奖仪式的戏拟:正在讲台上的小说家对此冷嘲热讽,直言得奖终结了自己的作家之路。
但也确如其所言,之后的五年,除了忙于应付各种邀请、讲学、授奖……小说家迟迟都没有新作品问世。
打破这一冰冷僵局的是一封从故乡小镇萨拉斯寄来的信件,邀请他回乡接受“杰出公民”的荣誉。
作家在权衡之后,决定踏上还乡之旅。
尤利西斯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海上漂泊才回到了故乡伊萨卡,其价值不在于终点而在过程。
正如卡瓦菲斯在《伊萨卡岛》这首诗尾所言:既然那时你已经变得很聪慧/并且见多识广/ 你也就不会不明白/这些伊萨卡意味着什么。
正是海上的漂泊决定了尤利西斯还乡的意义。
而在《杰出公民》中,不仅还乡的具体过程被忽略了(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海洋失去了魔力),故乡本身也难以觅其踪影。
我们可以发现,故乡这一重要的指涉在电影中仅仅由几个符号般的人物建构起来的。
这些扁平的人物包括镇长、认为父亲是小说中人物原型并一直邀请作家到他家做客的奇怪男子,推着轮椅来求救的居民,曾经的初恋情人艾琳与他的现任丈夫(也是作家的童年好友),在会场提问并主动勾引作家最后却发现是艾琳女儿的少女,因不满作家评判而故意来捣乱的画家罗梅罗……这些反复登场的人物真正构成了故乡的核心,而所谓的滋养着作家创作养分的那个精神性故乡却始终缺席。
除了一处提及作家对故居作了探访外,影片没有任何丰富信息地可以让观众感触到故乡之于作家精神生活有着重要意义的指涉。
这丝毫不是在指责这样做是不对的,而是当影片的影像以一种粗糙的脱离电影特质,时常会令我们感觉像是录像呈现在面前时,就不再是可以一笔带过的问题。
我们可以说,《杰出公民》的影像质感实则相当类似于《托尼·厄德曼》,虽然后者要更为丰富。
当有人将《托尼·厄德曼》认定为电视影像,因为除了影片全程以对话展开外,其日常化的影像质感也脱离不了关系,但《托尼·厄德曼》的影像质感与它所要还原的日常生活形态是相互契合的。
这种情形在《杰出公民》便产生了矛盾,一方面低劣的影像质感在让我们感觉这好似是真实发生,另一方面影片所建构的叙事却存在文本化的倾向。
不只这个所谓的故乡实体被架空,情感因而从中逃离,它所使用的台词也像是从文学性相当浓郁的剧本中干榨出来。
而演员的表演只是为了将出这些台词,从而向观众传达导演的意图。
影片的最后也许道出了这个玄机。
作家根据自己的还乡见闻写了一本新书,就叫《杰出公民》。
我们可以想象,这本在电影中已经完成、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书也是正是整部影片据以改编的原样。
而结尾此刻重新回归开头,让整部影片像是在一本书里凝结,而这本书如同博尔赫斯小说中惯用的技法是假想的已完成之书,整部电影(或整篇小说)就建立在这本不存在的书上。
因而,《杰出公民》是一部只能在文本上成立,却无法诉诸观众感知的电影。
必须有一颗想当健全的大脑才能打开这个文本世界,并对它在两类殊异教养间的碰撞中找到的笑点心领神会。
这些笑点也许真的好笑,但对我已然失效。
雅克·塔蒂的电影对我来说实在太过有趣(用另一个词吧——“妙趣”),而对于很多观众却很难再体会到其中童稚的乐趣。
几年前大受吹捧的阿根廷电影《蛮荒故事》,我也同样未能找到可以触动我的地方。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僵死的电影形态,后患无穷。
《杰出公民》是一部一黑到底的电影,所有角色无一幸免,通通在导演的镜头下,成为被讽刺的对象。
片中,没有人可以站在光明处俯视黑暗,相反,大家都站在灰色地带,表演着人性中的弱点。
看这样一部电影,会不会很压抑?
一点也不会。
因为影片始终以一种自嘲的姿态在自我解构,而自嘲的本质是“我知道自己的德性,但无力改变”,这样反倒诚实出了一种可爱,让人不忍心苛责。
影片讲述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荣归故里,却在故乡遭遇了种种尴尬,最后还险些丧命。
看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莫言回到老家高密东北乡,会不会经历同样的窘境?
想来多少还是会的。
那是一种必然要面对的由落差形成的鸿沟。
当你从诗和远方抽身出来,回到穷乡僻壤,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异乡人。
就像莫言在书中写的那样,“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
”离开,让你拥有了一种跳脱出来的视角,并从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找到了故乡的坐标。
原来,它不过是一个你恰好出生的地方,仅此而已。
回乡的艰难之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尔,时隔四十年后,他重新回到故乡——一座名叫萨拉斯的阿根廷小镇。
在这四十年间,丹尼尔住在巴塞罗那,写着故乡的人和事,被众人敬仰;也是这四十年,故乡萨拉斯却像被时间封住了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落满灰尘的道路,还是原来的样子;午后的人们,依旧坐在门前发呆;小摊位上,照例卖着过时的衣帽和玩具;斑驳的墙壁上,满是油漆的涂鸦…“一切都没有变”,有时,真不知该感到欣慰还是悲伤。
为了欢迎丹尼尔的到来,萨拉斯小镇动用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最高规格”。
镇长亲自迎接,消防队员开道,选美小姐陪同,丹尼尔站上消防车,穿过小镇,接受众人的审视。
在能够容纳50人的礼堂里,挤了上百人,屏幕上播放着PPT风格的短片,回顾了丹尼尔的生平,彩带、掌声、金闪闪的奖牌,一切桥段都像是村里的表彰大会……虽然眼前的一切,都被“故乡”二字粉饰得一片祥和,但却依然无法掩盖背后的文化落差与时空错位的尴尬。
这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为“故乡”的一次短暂的相遇。
萨拉斯的“最高规格”,其实连另一个世界的底线,都够不上。
不管怎样,丹尼尔还是忍不住落泪了,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为了这次回乡,叛逆不羁的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曾经拒绝的行为,在这里都变得可以接受:可以拥抱、可以拍照、可以接受采访、可以出席无聊的活动……他坚持走路,不用车接车送,因为走在故乡的土地上,让他觉得踏实。
可是,慢慢我们会看到,丹尼尔对故乡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故乡对他变本加厉地“敲诈”: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着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丹尼尔的回答也毫不关心,最后我们知道,这次采访纯粹是为饮料做广告。
一个小胖哥找到了丹尼尔,固执地以为自己的父亲就是小说中的原型,并以此要挟丹尼尔到家里做客。
一位父亲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找丹尼尔,让他为自己的儿子买下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动轮椅,还认为理所当然。
一个迷妹来到丹尼尔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
镇长的热情款待,不过是利用丹尼尔的知名度为自己的政治生涯背书,在他眼里,艺术不过是随时可以为政治牺牲的筹码。
……如此种种,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盯着丹尼尔身后的光环上可以惠及自己的部分。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与文学无关,与艺术无关。
就像是接丹尼尔回乡的那个胖司机,汽车爆胎,被困荒野,丹尼尔为难地拿自己写的书来生火,而胖司机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撕下书页,当作卫生纸。
比起生存来,文学对这里的人民没有任何意义,虽然这些文字里记录的,是他们的生存。
影片通过两个段落来凸显了两个世界之间的无法沟通。
第一个段落。
丹尼尔在萨拉斯的三天里,做了三次讲座。
第一次,人满为患,大家抱着看熊猫一样的心情,要来听听这个名人会带来什么新世界的资讯;到了第二次,人已经少了一半,艺术家协会的会长冲进来,散发印着丹尼尔小说片段的传单:“大家看看,这个人就是通过诋毁自己的故乡,来讨好整个欧洲”;到了第三次,整个讲座现场只剩下了5人。
而在会场外,散落着辱骂丹尼尔的传单,刚刚为丹尼尔立起的雕像上,也被红油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二个段落。
小镇举办了一次绘画比赛,邀请丹尼尔做评委。
而在颁奖的现场,丹尼尔却发现自己选出的画作已被替换成了三个关系户的作品。
他感到非常气愤,抢过镇长的话筒,慷慨陈词:“在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根本没有‘自由’这个词,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
而在这里,‘文化’天天被政府挂在嘴上,恰恰说明这里是文化的沙漠。
”结果怎么样呢?
丹尼尔得到的只是“叛徒、走狗”的辱骂和纷纷飞来的臭鸡蛋。
这和影片开始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讲话,形成了巧妙的互文关系。
面对着瑞典皇室、评委和台下满满的观众,一向桀骜的丹尼尔说道:“我感到非常遗憾,身为一名艺术家而接受这样的册封。
它说明了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和国王的口味,却与艺术本身无关。
不过我还是心存感激,感激他们宣告了我创作生涯的终结。
”同样是面对公众,同样是不合时宜的言论。
区别在于,在一个更文明的社会,即使大家听不懂甚至极力反对,也都会献上礼貌或虚伪的掌声;而在萨拉斯,丹尼尔却狼狈地如丧家犬一般,只得从后门惶惶而逃。
“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这句话是丹尼尔说给那个固执地把父亲当做小说原型的胖子的,而现在,终于可以说给萨拉斯的所有人了。
将丹尼尔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名叫萨拉斯的小镇只用了3天的时间。
好戏还在后面。
丹尼尔遇见了初恋情人艾琳,此时她已嫁给了自己儿时的好友安东尼奥。
就在安东尼奥故意在丹尼尔面前狂吻艾琳,以完成内心卑微的炫耀与报复时,丹尼尔发现,他之前睡过的迷妹,竟是安东尼奥与艾琳的女儿。
终于,故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结局。
还记得刚到萨拉斯时,天色正好,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穿过小镇,接受众人敬仰的注视;而此刻,快要离开时,他站上了安东尼奥的车再次穿过小镇,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的镇长……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眼神中已充满了敌意。
丹尼尔站在车上,穿过交警守护的街道,如游街一般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车子驶到荒野,丹尼尔向黑暗的更深处跑去,背后是安东尼奥和迷妹的男友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向这个叛徒施以最终的刑罚。
镜头中,绿色的夜视镜里,红色的准星在丹尼尔的身边游移。
一枪、两枪、三枪……“砰!
”丹尼尔应声倒地,在夹杂着荒草和泥土味道的空气里,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
如果影片到这里结束,怎么能算一黑到底?
在影片的最后,新书发布会的现场,丹尼尔带着自己的新书出现在媒体面前,那本新书名叫《杰出公民》,记录的正是他在故乡的遭遇。
此时的丹尼尔,一扫重游故乡时的颓废,显得神采奕奕。
面对记者关于“小说是真实还是虚构”的提问,丹尼尔扯开上衣,露出一道伤疤,反问记者:“看看这道伤疤,它可能是手术造成的,也可能是骑自行车摔倒造成的,或者是枪伤,你觉得呢?
这世界上没有真相,所谓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那一刻,这个受害者的动机,突然变得值得怀疑:或许,他的回乡,只是为了找回丢失了5年的灵感,而对故乡进行的最后一次消费;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回过故乡,这一切,都是他满怀着优越感与虚荣心的臆想。
正如他自己说的:“创作,有三样东西必不可少:纸、笔,还有虚荣心。
”最终,在媒体闪光灯的轰炸下,丹尼尔坐在文明的世界,享受着创作带来的所有荣光,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注意,他此刻的笑容和诺贝尔颁奖礼上的笑容,是一样的,而且两处的配乐也是一样的,曲调激昂,如同站上了人生的巅峰。
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的作秀,而沉默的故乡和庄严的领奖台,都是他博得掌声的秀场。
穷乡僻壤出刁民,这或许没错;可是,谁能保证,在诗意的远方,就不会出现优越感爆棚的装逼犯呢?
这个开放性的结局,如同一记耳光,扇在了所有人的脸上。
我至今仍不能清楚地说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我只是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
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
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
——————首发于公众号:【子戈说电影】,欢迎关注讨论
《杰出公民》:故乡不是用来反复消费的(原载《作品》2023年第11期)文丨谢宗玉一《杰出公民》是阿根廷导演阿斯顿·杜帕拉特的作品,在拉美和欧洲都获过奖。
这是很好的一部电影。
看完后我忍不住去豆瓣翻影评,可惜豆瓣影评一边倒,绝大多数观众被主人公的视角带着节奏,做了这位作家的舔狗。
他们只看到作家故乡的贫穷、落后、愚昧和野蛮。
很少有观众以故乡人的视角,来审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归乡之旅,从而对小镇萨拉斯的人与事有更多的理解、同情和包容。
对知识分子理性的傲慢自大、优雅的自以为是,有一种更清醒的认识。
没有影评认真关注过艾琳这个角色。
作为作家丹尼尔曾经的女友,艾琳出镜并不多。
但从一些简短的台词,可以看出,艾琳活得不易,并对作家爱入骨髓。
丹尼尔离开故乡三年,她都没从悲伤中走出来。
十五年后,才嫁给现在的男人,也就是作家的好友安东尼奥。
婚后某个下午,丈夫下班回家,还看见心爱的妻子在掩面哭泣,仅仅是读了丹尼尔的作品。
作家所有的作品,她都买齐了。
小镇萨拉斯没有,她就开车到七小时车程之外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买。
甚至把女儿都发展成了作家的粉丝。
可能是潜移默化,也可能是主动引导。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艾琳一辈子都在追随作家的步伐。
夫妇俩都对丹尼尔说他们婚姻幸福。
可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
现在的艾琳一个人独居,在30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教书。
嘴里说是那里的孩子太孤独,父母农活繁忙,顾不上他们。
实际上,只因那里是丹尼尔外婆的家,小时候作家曾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光。
那里或许也是两人的初识初交之地。
艾琳的这份情感,让人听之心惊,闻之落泪。
电影没有给出丹尼尔出国的原因,但肯定不是两人情感破裂所致,要不然艾琳也不会长时间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丹尼尔的出走,应该跟他强烈的个性有关,那种偏执、冲动、宁折勿弯的性格,实在难以与故乡含糊、温吞、庸常的派头和光同尘。
母亲的死,以及与父亲的不和,应该是他离家出走的直接导火线。
要不然,十年后父亲死时,作为唯一的儿子,他不可能不回来参加葬礼。
20岁左右出国,一走就是40年。
作品内容写的全是故乡,可自己却再也不踏足故乡看一眼。
不但不回去,故乡的亲朋师友,也不联系一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班牙是阿根廷的母国,都是讲西班牙语。
待在巴塞罗那,不管是地理距离,还是心理距离,离故乡都不算遥远。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这是唐代韦庄的词。
姑且相信丹尼尔不敢回乡,斩断与故乡的一切联系,有他自己的考量,是不得已的心灵选择。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逃避那个地方。
”但现在呢,现在回来干什么?
检阅?
拿奖?
立像?
演讲?
采访?
衣锦还乡?
接受欢呼和掌声?
这难道就是一个好选择?
至少对艾琳不是。
对昔日的好友安东尼奥也不是。
当年,他已是艾琳心灵之堤最重要的那坯土。
由于他的单方面撤离,艾琳的世界溃不成军、洪灾泛滥,三年不平。
现在,他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披着一身荣耀回来了。
像一颗流星突然砸进艾琳40年才抚平的心湖,要艾琳如何迎接他?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你别被政客糊弄了,他们只想与你合照。
”没错,邀请他返回故乡的,只是官方意志,市长想靠这事,为自己添一小笔政绩。
故乡绝大多数人,没有盼他回来的意思。
没错,他写的是故乡,故乡却没几个人看他的书。
随着他声望日隆,故乡人最多不过是知道他的名字而已。
有时一糊涂,甚至忘了他究竟是做什么。
他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至少在母国阿根廷不算畅销。
导演安排他站在一台高大的消防车上检阅故乡,或者说让故乡人瞻仰。
豆瓣影评只看出了萨拉斯人行事的局促、荒唐和不得体。
殊不知导演在这里还运用了象征手法。
作家突如其来的到访,对故乡人来说,跟一台拉响警报、呼啸而来的红色消防车没有区别。
消防车的到来,与丹尼尔的返乡一样,表明三层意思。
有事情在发生;事情可能比较大;但跟自己没关系。
所以,作家注定只能对着空旷的街头挥手致意。
回应他的,只有零星几人。
更多路人并没停下匆匆脚步。
没有哪怕一个粉丝尖叫着,挥着手,激动地跟着消防车跑。
二无疑,对艾琳来说,丹尼尔的回乡,不完全是坏消息,她幻想这一刻,也许很多年了。
只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她又感到猝不及防。
慌乱无措的心,就像她那辆接二连三抛锚的小汽车。
可作家都差不多把她忘掉了,没有主动找她,甚至都没想过要找她。
这对跨越40年时空的恋人,终于还是在酒店大堂相见了,是艾琳主动的。
可以看出导演对艾琳这个角色的善意。
1954年出生的丹尼尔,导演找了1949年出生的奥斯卡饰演。
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艾琳,导演却找了1961年出生的安德丽娅饰演。
初眼看去,一脸花白胡须的丹尼尔与风韵犹存的艾琳,好像一对老少恋。
天可怜见,无尽岁月并没有摧垮安静度日的艾琳,反倒是获了巨奖的丹尼尔,一直在忙碌与空虚中挣扎,精神状态极为不佳。
自获奖后,他出席全球各种活动,推却的活动则更多。
他已经五年没写文学作品了。
或许是因为迷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才对故乡的邀请,怦然心动。
他不要陪同,不要记者,想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返乡,去寻找记忆、温情和安宁,同时与过去作个了结。
但是,怎么可能?
他一上飞机,飞机里就有恭维他的播音,提醒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
而他才回到故乡,他的经纪人就给当地发了一串关于他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将他与故乡区分开来。
他不知道,潜意识里,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凌驾在故乡之上的大人物,入乡随俗,他头脑中没这个概念了。
他都可以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不顾起码礼仪,大放厥词,还自以为是地等着大家给他鼓掌。
故乡的风俗规矩又算得了什么?
或许这次回来,他就想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来反哺家乡吧?
同时证明当年的自己是对的,而故乡是错的。
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并且毫不妥协。
以致最后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像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差点被一粒愤怒的子弹结束生命。
回到故乡,他没有去打探亲朋师友的下落,也没有急着去拜访他们。
反倒是曾经的小学老师跑来听他演讲。
他也不觉得惊讶,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合影时,他与市长人高马大地往中间一杵,全然不管遮挡了后面多少笑脸。
现在他理所当然成了故乡的中心,其他人都是陪衬和背景。
在作家的意识里,当年自己是被故乡逼走的。
现在自己强大了,单枪匹马,不带任何随从和记者,他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面对故乡。
所以一见面,不是艾琳抱怨他为什么40年音信全无,而是他反问艾琳为什么不来听他的演讲。
他根本没揣测艾琳这份情怯后面,究竟包含多少刻骨铭心、难以释怀的东西。
他回来带给艾琳的惟一礼物,就是把她的女儿睡了。
这样,艾琳情感的不幸,又延伸到了自己女儿身上。
她用作家的书,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故乡厌弃者,想借青春的肉身,跟作家远走高飞。
编剧在这里还算留手了,若换个编法,作家睡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与艾琳的孩子。
艾琳骂他肮脏。
他辩解说,不知道是她女儿。
那么,不是她的女儿就可以随便睡吗?
小镇只有这么大,差不多都是熟人,彼此都沾亲带故的。
不是艾琳的女儿,也可能是他小学老师的孩子,或其他熟人的孩子。
孩子不懂事,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也不懂事吗?
这就是他从欧洲学来的先进思想和理念?
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肆意妄为,颠鸾倒凤?
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
丹尼尔把女孩的投怀送抱,看作是灵魂崇拜。
而女孩的目的却很世俗。
作家接受了女孩的肉体,却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等安东尼奥向他炫耀与艾琳有多恩爱时,作家竟向安东尼奥炫耀女粉丝有多疯狂。
活该他最后被女孩男友的一颗子弹送离故乡。
后来在新书《杰出公民》的发布会上,作家居然还有脸把肩窝边的那块弹痕向观众展现。
鬼知道在书里,他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写成了啥样?
正如他自己所说,世间没有事实,只有解读,真相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解读。
导演在此给的是近镜头,当作家满脸得色、肆无忌惮地说完这话,观众就应该能发现,导演对丹尼尔抱有的善意,并不比萨拉斯人多一分。
换句话说,导演只是冷峻地站在公正立场,来呈现作家的这次故乡之行。
他两不相帮,只客观呈现双方在观念、文化、思想和利益上的对撞。
三丹尼尔的这次返乡,最受伤的,还不是艾琳,而是艾琳的丈夫安东尼奥。
这个可怜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作家的阴影下。
他一见到作家,就说在这场爱情战中,自己赢了。
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当年艾琳、作家和他,应该是三角恋。
可他赢了吗?
作家走后15年,艾琳才嫁给他。
艾琳一生沉溺在作家的书中无法自拔,接着女儿也成了作家的粉丝。
同在一个屋檐,安东尼奥成了心灵上的孤家寡人。
他一边说与艾琳的感情如何好,每晚两人都抵足而眠,并希望艾琳是他共度余生的女人。
一边又厚颜无耻地向作家宣称,小镇妓院里的所有妓女,都与他做过二三十次。
他说男人可以一夜风流,只要每晚记得按时回家,就是对妻子的尊重。
反过来,妻子也可以与别人有婚外情。
最后,他落寞地把头扭到一边,自言自语:“不然,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话,把所有观众的心都弄疼了。
安东尼奥扭曲的情爱观,显然是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情感满足而形成的。
追根溯源,症结就在作家这里。
作家离开故乡40年,可他的影子在这个家仍无处不在。
难怪安东尼奥会放浪形骸,呼酒买醉。
谁知道他曾与艾琳干过多少架,事后又有多少次乞求艾琳原谅呢?
他当着作家的面,狠吻艾琳,然后又摇摇头,说自己就是个混蛋。
内心太纠结了。
很显然,丈夫非常担心妻子与作家旧情复燃,所以处处要秀恩爱。
没想到,这回作家的目标是他女儿。
实在是太操蛋了。
或许是女儿与作家的绯闻被人知道了,或许是妻子与作家的旧情被人传开了,酒吧有人说了伤面子的话,他才大打出手,把对方送进了医院,自己也是一脸的血肉模糊。
最后,安东尼奥又与女儿的男友,一齐开枪,将作家送出了萨拉斯。
是的,作家差点性命不保,但谁知道这起枪击案,萨拉斯的两个倒霉男人最后会判多少年徒刑呢?
萨拉斯视觉艺术协会会长罗梅罗博士扯掉了作家最大的遮羞布。
他直言作家对故乡充满了怨恨与憎恶,他对绘画的欣赏品味,只符合外国人的习惯,却又想像他的文字一样,把自己的感觉和意志,强加在故乡头上。
他在文学作品里,视父老乡亲为无知反常的人,把他们看作垃圾,试图把最肮脏的人类行为归咎于故乡人。
这个百万富翁四十年来所有的工作就是诽谤故乡。
他向欧洲人卑躬屈膝,是欧洲人的奴仆。
靠诋毁故乡在欧洲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是一个小丑,一个叛徒,卑贱下流。
但丁的《神曲》将这类人镇压在地狱最底层,因为背叛是最大的罪恶。
一边出卖故乡,一边还想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喜爱,他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个犹太。
很显然,罗梅罗会长的这番话,充满了夸张和恶毒。
因为作家没让他如愿以偿获奖,他才这么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在这里,导演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公正立场,把一部分故乡人的观点,借这张挟私泄愤、毫无遮拦的嘴巴说出来。
那么,会长的这份评判,究竟有几分真实,又有几分公正?
就留给读者去揣测吧,但作家真实的模样,由此可以管窥一斑。
艾琳说作家不管是天真,还是自恋,都让她觉得震惊。
意思是说,作家不应该选择在故乡与他人起冲突。
罗梅罗会长骂他把一切搞得无法收拾后就跑了。
以前是不是这样,编剧没给答案。
但这一回确实是这样的。
当年故乡是强大的,他是弱小的。
现在故乡依然强大,而他也成了庞然大物,两者对撞,自然比以前更加剧烈。
艾琳恳请丹尼尔一生中就听她一次劝,一定要尽快离开萨拉斯,否则后果难料。
这话透露了作家的固执。
从前,一意孤行的他肯定是很少能听进别人的话。
这次,他算是听进去了。
可惜晚了,他已无法摆脱被枪击的命运。
搞笑的是,伤害他的,居然是最不可能伤害他的那家人。
由此可见,他被故乡厌弃到了何种程度。
现在问题来了,作家是对的吗?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整个故乡都错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受其伤。
丹尼尔衣锦还乡,官方给他授予“杰出公民”的荣誉称号,并为他竖立了一尊雕像。
这是多大的荣耀。
随着荣耀而来的,是有人想请他吃一顿饭;希望他捐助一台轮椅;想以采访他的名义打个广告;请他做绘画大赛评委,并稍微照顾一下当地知名人士,这其实都是幸福的小烦恼,他可以委婉拒绝,拒绝不了,也可以随乡入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生于斯,长于斯,故乡的这一套,他又不是不知道。
在这个偏僻小镇,一些人受于见识和思维的局限,做出某些出格的事来。
作为大人物的自己,难道不应该加以理解和同情吗?
这里是萨拉斯,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巴塞罗那市民的品质和素养。
正因为文明化程度不高,才让作家有机会在书中贩卖故乡的落后与愚昧。
他不能喜欢的就收入囊中,比如年轻女粉的献身。
不喜欢的就拒之门外,比如老年男人的请饭。
丹尼尔回到故乡,大谈欧洲“先进”文化,而事实上,文化这东西,互相包容,才能诞生新文化。
互相对抗,只会两败俱伤,或是一方毁掉一方。
再说了,文化的背后绝对是站着利益的。
离开利益谈文化,只会陷在虚无主义的泥潭无法拔足。
就问丹尼尔文学作品的利益出发点,是放在了哪边?
他真的是在为全人类谋取精神利益吗?
也许是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作家才想起要为那个可怜的瘫痪者订购一台轮椅;要去看看童年时与父母居住的房子,以及父母的坟茔。
这其实都是一些最朴素的情感,被痛骂之后,丹尼尔才醒悟过来。
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斗士,偏偏成了作家,而且是著名作家。
这个世界,可真奇怪。
这个诺奖,令人生疑。
难怪作家自己都不以为然,在颁奖典礼上,怪话连篇。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
作家上坟,并没有为父母送去鲜花。
而是在母亲坟前采了一朵黄花,夹在书页之中。
这其实透露了他的处世原则。
对这个世界,他没有付出的想法,只有获取的念头。
这朵黄花带给他的心灵慰藉,要远比他对父母的挂念多。
换句话说,他需要这朵黄花,来抚慰异乡不安的灵魂,而不是靠它来睹物思人。
他不停攫取故乡的人和事,衍生成文学作品,以此来谋生谋名;来证明自己离开糟糕故乡的正确性;通过输出故事、情绪、观念和价值来抚平内心的激荡与焦虑。
至于正确与否,对世界会带来什么,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
他是这么想的:作家就算是一个不道德的怪物,也不会使他的身份贬值。
作家只是创作文学作品,不是写道德伦理宣传册。
书中人物的可耻行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赞同或反对这种行为。
他就喜欢写故乡的黑暗和阴冷,他拒绝写那些所谓美好的东西。
也许美好的东西,他无法审美,也无法艺术化。
批判与揭露才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
四很显然,写作道路上的顺风顺水,让丹尼尔从自信变成了自大。
就像他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大放厥词后,还杵在台上逼着观众给他鼓掌一样,在故乡的最后一堂讲座,即便只有五个听众,他还在幻想成为民族英雄。
他认为自己离民族英雄还差一步,那就是死亡。
意思是说,等他死后,阿根廷必会视他为民族英雄。
尽管这位民族英雄对故乡大多数人来说不知所谓,并且可有可无。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都能成为民族英雄。
在阿根廷,也不需要等到死后,才能成为民族英雄。
市长把他与马拉多纳、教皇、荷兰女王、梅西并列在一起,称为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那只是市长的个人看法,而且有恭维的成分。
马拉多纳与梅西,因足球闻名于世,他们带给了全世界热情、热血、雄性美感和力量,确实能光大阿根廷门楣。
教皇是指阿根廷首都主教贝戈利奥。
他被梵蒂冈选为第266任教皇,这是拉美地区的首位教皇,也是1300年来,第一位不是产生于欧洲的教皇。
确实是阿根廷的巨大荣耀。
荷兰女王是指阿根廷女孩马克西玛。
她嫁入荷兰成为王后,不但是欧洲的政治明星,还多次为家乡阿根廷在国际上站台撑腰,也算得上是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以上四位,现在都还健在。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迄今为止,阿根廷还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丹尼尔只是一个虚构人物。
阿根廷伟大作家博尔赫斯举世闻名,若把他看作阿根廷的民族英雄,一点也不为过。
反倒是类似于丹尼尔这种作家,能不能成为民族英雄,则要打个大大问号。
电影对丹尼尔的塑造,跟中国某位旅法作家很相似。
这位中国作家不要说成为民族英雄,他的作品甚至都不怎么在中国大陆出现。
假设未来阿根廷真有一位旅欧作家靠书写故乡的冷漠、愚昧、落后和残酷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估计阿根廷人也会弃之如破履。
文学究竟要怎么写,并无定法。
丹尼尔说,作家只写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理解到的那一面。
世界没有真相,只有解读。
作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参照,自恋又自负。
虚荣心是作家创作的最大动力。
不能说他错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应该是对的。
不对的是那些评审机构和权威人物,凭什么世界名著就由他们来钦定?
丹尼尔讨厌那些文化机构和文化政策,说文化不需要保护和弘扬,有生命力的文化,能傲立于任何寒冬时代。
可他的所有奖项,都是万里之外的文化机构评推出来的。
他写的是故乡,却在故乡水土不服。
一本书都没有拿回故乡实践检验,这又算什么呢?
网络时代之前,都是用权威复制权威,用权威塑造权威。
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看看国内每年乱哄哄评出来的文学奖项就知道了,社会不买账,人民不买单。
获奖作品只能束之高阁,其传播力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可以不唱政治和文化的高调,可好的文学作品至少不能让人心堕入黑暗,不能让社会产生更大矛盾,不能让文明失去助推力量。
它得给人心温暖,给社会生机,给未来希望。
时代不同了,未来就把文学直接交给人们吧。
请相信人们,他们的判断力不会比所谓的权威差。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放权,人们也已通过网络途径,选择了属于自己的文学。
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学奖项,只是评了个寂寞,包括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不仅仅是文学,所有的艺术门类,在互联网时代,都属于民间,也归于民间。
所有的文艺权威,都将退出社会舞台,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
」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
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
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
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
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
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
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
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
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
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
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
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打开《杰出公民》纯属意外。
在自己的“想看”片单中躺了200多部片子,最后思来想去,想看轻松点的片子,挑了部喜剧片,就是这一部。
于是发现自己再一次被分类骗了。
【从来不看剧透的我挑片子只看类型+口碑】当然,它其实就是讽刺喜剧,只是一点也不轻松,偶尔只是让人觉得可笑。
影片是一部很好的电影,但注定是小众。
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某天做出决定回故乡参加“杰出公民奖”的授予。
纪录体+小说式的展现,故事性不强,所以注定不是“好看”的片子,而是“耐看”的片子。
看完之后,只让人觉得心头一颤,后劲很足。
“我的故乡——萨拉斯,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功成名就的大作家丹尼尔突然决定返乡。
返乡后的各种小事形成了整个影片的核心。
一开始返乡,遭到的是各种与欧洲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冲击。
回去之后,为了配合家乡消防队精心准备的表演,被拉在消防车上游行;走在路上会被围观的路人一路跟拍;被安排参加恶俗的电视节目;还有莫名其妙的老乡来认亲,自觉领走作品中的角色——“我父亲就是你小说中的骑自行车那个男孩的原型……”;小镇的粗鄙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这个作家面前。
当然,故乡里出了个大名人,这些事情对于这个名人来说基本是无法避免的。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众多网友不约而同想到的莫言和高密故乡的关系。
莫言获奖之后,默默无名的高密也开始备受瞩目,莫言也成为了他们家乡的品牌,以往门可罗雀的莫言文学馆在莫言获奖后,参观人数翻了10倍,高密人也从“诺贝尔事件”中看见商机,开始兜售跟莫言有关的照片等。
大家的关注点从来不在于文学,也和那个作家本人没什么关系,他们在意的,只是那个人身上的名利。
然而,这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接下来影片展示的价值观冲撞将小镇人民的闭塞,愚昧,守旧表现得更明显。
有老乡直接到酒店找到丹尼尔,希望他能给钱给自己的儿子买个轮椅。
因为“这点钱对你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典型的“我穷我有理”的思维。
娶了自己前女友的老同学,因为嫉妒而各方面秀恩爱,带丹尼尔去酒吧展现自己的男性吸引力:“这酒吧里每个女人都跟我做过20-30次,我觉得男人就应该出去玩完之后回家还有个女人等着你……”,最后还想通过猎枪来展示自己的威风。
当然,最典型的一个代表是绘画比赛的一个博士。
因为丹尼尔让他在这次比赛中落选,于是恶意中伤丹尼尔。
他谩骂的核心内容是:丹尼尔是个叛徒,离开故乡40年都没有回过。
并且他还打印出丹尼尔作品中的选段来佐证他的观点,说作品中是各种影射,破坏家乡形象等等。
影片中的一个细节是,一开始来听他讲课的人很多,但他问有没有人提问时,只有一个人有问题想问,说明听懂他的人很少。
之后第二节课,第三节课……来听他讲课的人越来越少。
于是在最后,他在画展上说出了他对文化和自由的观点后,老乡们都一致认定这个人是叛徒。
他在画展上的慷慨陈词,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听懂;当他在讲课时,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多写一些美好的作品”时,就注定了他的努力是没有作用的。
就像毒舌电影给这部影片的评论:“知识分子想要唤醒民众,民众却执意装睡。
”老乡们的价值观,跟他离开时并没有任何区别。
愚昧、盲目从众、毫不掩饰的自私和嫉妒心、盲目地否认和他们不一样的价值观、盲目地一致对外,讨伐他是个叛徒……这种闭塞的价值观其实每个大城市,每个国家都有,只是小镇里的这样的人会更集中。
就像一则新闻报道里,一个中国农民参加节目红了之后,回乡后许多人找他借钱,不借就是忘恩负义。
还有最明显的,我们国家的微博村。
一个大V客观地说自己故乡有哪些不足,被来自各地的老乡群起而攻之,说他“地域黑”;还有之前的杨振宁回国事件,互联网上充满了各路评价,甚至还可以给这些恶评分个类了,比如“回国养老说”——杨振宁真是精啊,回来养老了;最好的科研生涯留在国外,老了回来找尊敬来了;快踏进棺材了回来享受老干部待遇……民众们不关心他在物理学上做出了什么贡献,只关心听来的各路八卦和谣言。
对于杨振宁来说,祖国是他的故乡,也可能就是他的萨拉斯——一个充满荒诞舆论的故乡。
影片要表达的还远不止这些。
一个离乡那么多年的作家,为什么会突然想要回乡?
他说过,逃离那里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为什么改变主意想回去看看?
故乡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是灵感之源还是当作素材?
影片中的故事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虚构的?
就像他最后拉开衬衣指着伤口反问记者的那段话。
真真假假重要吗?
没有真相,只有各人的解读而已。
充满荒诞戏谑的黑色喜剧,逐渐酝酿起的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把故事推动到不可控的疯狂边缘,带来强烈的情感冲击。
“我的故乡——萨拉斯,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 功成名就的大作家接受了故乡的邀请,回去接受‘杰出公民’的颁奖仪式,而他的回归,再次介入故乡的生活似乎只是验证他的“无法回去”。
作家的故乡萨拉斯,符合中文语境中‘小镇’的定义。
和大城市相比,‘小镇’除了人口规模,城市建设,更有着价值观的定义标签。
闭塞,因循守旧,没有开放的心态,当然大城市也有很多这样的人,只是在小镇,这样的人群更为集中,价值观更为聚合。
他们是作家的同胞,他‘书中的主人公’。
一开始出场的接机司机就是一个有趣的嘲讽,当作家在野外为了取暖,不得以而撕书点火自嘲后;司机却很从容地当着他的面撕了书来擦屎。
然后是形态各异的故乡人一一登场,不断挑衅作家的原则和价值观。
在这里,作家的名气和他本人被分离开了,人们推崇他的诺贝尔奖作家的头衔,跟拍他,载着他游街、演讲、拍照,立雕像,各种吹捧,极尽夸张、尴尬之能,但对于他本人,他的思想,大家却并不了解。
在公开课上,听众“为什么不多写点美好的东西?
’的疑问彻底否认了他的写作。
在绘画比赛中参赛的博士是小镇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是小镇价值观最坚定的捍卫者,在他和作家的对抗一步步升级中,我们能看到了萨拉斯的人对于艺术的无知和漠然,作家的抗争看上去很徒然,终于放弃离开时,却在童年老友及其伙伴的疯狂的枪下体会到了‘死亡’带给作家的平整有序的体验。
这是一部小说创作的过程,作家在诺奖颁奖典礼上说:“这样一致的认可与赞美决定了作家写作生涯的结束。
” 而在他的故乡,在抗争中,被讨伐,驱逐中作家又有了创作的灵感。
电影用了章回体的形式,和作家的小说虚实交错,是小说的创作灵感和过程,至于多少是虚构,多少是真实?
‘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
’
说有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哦,不对不对,那是一个叫萨拉斯的小镇,在阿根廷,这位得主不姓莫,他叫丹尼尔。
阔别已久四十年,做出回乡的决定看似心血来潮,又像深思熟虑,怎么都解释得通:心血来潮是说比起去世界其他的角落或接受荣誉或客座讲学,家乡反而是一个新奇和独到的存在,穷乡僻壤,少了一些虚张声势和繁文缛节,不会是衣锦还乡的考虑,否则不会等到五年,另外至亲都已离开,牵挂的不多,即使近乡情也不会再怯;深思熟虑似乎可以通过剧情的走向和结尾的安排得到验证,作家五年都没有新作品了,回到曾经出发的地方重整记忆,找些灵感采采风对新作的诞生一定会有帮助,或者,自己曾经成功的作品皆依赖于故乡生活提供素材,客观上得感谢那片土地那些人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是否还是旧时模样?
是否依旧虚妄依旧蒙昧?
我的回归会给现在的小镇带去些什么?
他们又会回馈我些什么?
是关心还是漠视?
是抱怨还是骄傲?
是轻淡的涟漪还是爆裂的火花?
可以肯定的是作家很好奇,我们也很好奇。
这部2016年上映的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于我算是偶得,事先未做半点了解,没想到却再应景不过,近期网络上围绕着我们的诺奖得主吵得不可开交,各帮各派的声音居然在片中都能找到回响,真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这部电影,我甚至臆想莫言先生要是看了也会五味杂陈吧?!
恐怕不止五味,影片采用了如小说般的章回体叙事,章节按时间承续递进却各有滋味,我只单挑其中五味一一品咂:第一味:关于写作“所有的作家都会很自我,自我指涉,自恋且爱慕虚荣,我觉得那是写作所必备的方法和手段,纸笔虚荣心,若缺了这些,你什么也写不出来。
”获得诺奖之后,丹尼尔当然有数不尽的场合表达自己对写作这事的看法,他认为写作是很私人的事情,自恋与爱慕虚荣属于作家的基本权利和必备条件,所谓爱慕虚荣显然不是指要通过写作这件事情去获取名利,它是指孤芳自赏的骄傲,是沉浸于独自评判世界的趣味,名利永远是大作家成功的副产品,很难想象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初心就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为了迎合评奖委员会的口味去写作就更是个笑话,丹尼尔在颁奖典礼上的演讲也骄傲的要命,直言不讳地说获得诺奖会导致艺术家创作生涯的结束,诺奖也只代表了自己的作品符合评审们的口味,与创作本身的价值关联不大,可以说一点不给达官显贵们留情面,他自己好像也没那么高兴,那为什么还要去领这个奖?
影片没说,只能解释为人性的矛盾。
作家和作家的作品拼命证明人性的复杂,而人们想要的只是简单。
第二味:关于故人“离开并不意味着终结,曾有许多年,每当冬天来临,我的身体都会感觉到,我故乡的夏日,而那种感觉早已不在,这个故事始于一封来信,一封邀请函,来自我的故乡,萨拉斯,我觉得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值得称道的事情,就是为了逃离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我们的大作家在回到故乡后必然会与故人相遇,这也是整部电影最出彩最富有戏剧性的部分,黑色的幽默一览无余且高潮迭起,与旧爱重逢会是什么感觉?
与旧爱的丈夫从前的发小相处又会是什么体验?
神秘的小女粉敲开小旅馆的房门之后会发生些什么?
我当然不会剧透,我只知道我们的大作家认为当初的离开是勇敢明智的选择,挥一挥衣袖仿佛没有带走一丝云彩,但对于那些留下的人们,与其过从亲密的人们显然另有视角,特别在其享誉海外之后,他们与他之间的联系一定更紧密了,别离的时间不是问题,甚至毫不相干,他若无其事的返乡之举激荡故人们的内心,曾经的暗流涌动如今的滔天巨浪。
人真是不平等啊!
你眼中不屑的鸿毛在别人心中可能重于泰山。
第三味:关于利益这是片中最具现实与讽刺的部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遥远的地球另一面,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照起作用,小镇出了名人,世界级的,自豪一点有错吗?
求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作点贡献不可以吗?
为他颁发一个本地区“杰出公民”的奖项,树一座半身的雕像不应该吗?
三天的行程安排,有典礼,有讲座,有评奖,文化人嘛,主打文化回归之旅,当然,文化的服务对象相对复杂,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毕竟,再小的地方也有政治;另外,家乡依然落后,为家乡的农产品在电视节目中做些推广毫不违和,至于有人要以狂热粉丝的身份邀请名人到家里吃饭,不去就生气,有人直接登门为自己的儿子索捐一台轮椅,那都属个人行为,也是人之常情,何足挂齿。
当然不可能都是些攀龙附凤的乡愿,顺手提携一名文学小青年不是举手之劳吗?
名利名利,你有名就有利,就有力,大家都这么认为。
第四味:关于真实“朋友,这很重要么?
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真相,或我们所谓的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影片的结尾是新书发布会,三天的回乡经历终于为作家提供了灵感和素材,一本新书诞生了,毫无疑问,作家回乡的经历是不愉快的,甚至是可怖的,然而,如果我们偏执地认为他是以真实经历为蓝本写出了新书,那我们一定是掉进了一眼执念的枯井,将文艺作品中的形象在现实世界中对号入座是我们的认知习惯,这不怪我们,谁让艺术来源于生活呢?
文学没有国界,然而文学家有祖国,我们混淆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警句,掉入虚构与真实的混乱中无法自拔。
最后的第五味:关于距离你听:“艺术创作独立于伦理和道德之外。
”“看看他的书是怎么抹黑咱们的,把咱们当牲口当变态一样看待。。。
他才是真正的垃圾。
”“这位富豪的所有作品都是在中伤诋毁他国家的人民,如果这都不算叛徒,那什么才算,你就是一个欧洲有钱人的狗腿子,是他们眼中的小丑,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属于哪里。
”“一个连亲爹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你还能相信他什么?
”“我作品中的一些悲剧性人物值得商榷的行为和举止正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构成部分,并不是说,我一定会赞成和否认我作品角色的所作所为。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人和事物?
”“我认输,我认输,您的问题是一种对一生致力于文学创作的质疑。
”“说实话,遭到如此这般的诽谤和中伤,我并没有觉得很沮丧,虽然这些行为令人憎恨,但我依然觉得很满足,因为我能感受到大家对于既有状况的反抗,作为一个多年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过来人,我觉得我有责任,让这个世界,多几分光明,少一分黑暗,我知道这是一场充满危险的战争,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会投降,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继续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若你们身处虚伪而不自省,无视自己的无知与愚昧,反而为其拍手叫好,那么我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了麻烦,从此你们可以继续舒适的生活,让萨拉斯成为安逸的天堂。
”“又一次,现实完胜虚构。
”是的,一次又一次。
这个有思想的野猪,《杰出公民》的男作家主角,在影片开始就以惊世骇俗的方式闪现了出来。
当他发表自己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的时候,我感到一阵尴尬,倒不是为他批评的那些人,而是为这个作家的表现感到尴尬。
尴尬,这也是在接下来的观影过程中涌现最多的一种情绪。
看黑色幽默当然不能期待那种浪呀么浪打浪的大笑情绪。
但是,《杰出公民》的问题是,压抑大于荒诞,即使漠不关心,甚至会为那些刻意安排的笑料而尴尬。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
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
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
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
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
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
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
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
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
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
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
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
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
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
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
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
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
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如果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的话,那么他回家乡的可能动机应该是,获得写作素材,再次以他的家乡印象为素材进行写作。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
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
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
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
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
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
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
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
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
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
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
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
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
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
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
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
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
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
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
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
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
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
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
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
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
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
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
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
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
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
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
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
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
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
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
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
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
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
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
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
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
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
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
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
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
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
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
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
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
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
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
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
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
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
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
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
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
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
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
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相当高级的荒诞喜剧,把故事放到中国来完全可以无缝对接
我被豆瓣高分骗了。本以为是部情节特紧凑的drama片,结果这么的细水流长,闷啊.........虽然立意很好,但我又不是莫言,很难感同身受。闷啊!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太抓马就没法抓人
整部电影好像都是用手持镜头拍的,一直抖啊抖的好难受,似乎想要营造出一种纪录片的真实感觉,我并不喜欢。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衣锦荣归故里后和一群愚昧的老乡们发生的故事。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书中的主人公永远无法离开故乡,而他却永远也回不去。
外国人的幽默看不懂系列,一个表情看下来的系列
虽然有一种微妙的张力,却抵不住挡电影的混乱,,故事又是冗长又枯燥,节奏慢得要死,沉闷得真的该死,剧情拖沓更死,演员演技都太烂,演技真的烂到可以,十分无聊的一部电影。这电影制作成本多少?几万块够了吧?
6.6/10
哈哈有条热评提到了莫言 确实可以无缝对接到天朝啊
说教感过重
男主是黄总的化身,一套一套的生活逻辑历练
最近对这种冗长对话的大闷片实在没有耐心
又是一部笑点在云端的片子
作为电影质感欠奉,显得剧本更好了。有笑点,家乡人的PPT;有影像化的心理呈现,去狩猎的路上所见所听;有露点,旧情人女儿。一个写自己写记忆的作者,嵌在这么一个回乡引起连锁撕逼最后时隔五年催生创作欲的故事里,底子用人性和人生衬的很合适。西班牙语电影里第二次出现诺贝尔奖作家,这次表现好多了
阿根廷的乡下人真是精彩。
暂时不喜欢这种节奏缓慢,没有电影美感的片子。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你写的都是真事吗?”“你为什么不写点开心的事?”
不好看,尤其是自动献身的是朋友之女,完全能猜到的狗血剧情。基本快进看完。
78分钟才出现巨大危机,78分钟前都很平,目睹一个本就不讨喜有点故意卖叛逆的角色一点点的自食其果。我以为《红毯先生》更像这部《杰出公民》,但杰出公民里的主角可比刘德华演的那个角色讨厌多了。然而78分钟至结尾,还挺棒的,对我而言,很复杂,有记忆度,讽刺感很强。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