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几个人看懂这片。
不得不上来说几句。
这不是fashion片,这服装明显是黑色幽默啊。
这里的服装是有很强的阶级意识的。
英国佬所谓的class。
金毛无论怎么扮绅士。
还是被人闻出一股廉价剃须水的味道。
杀人时把西服脱下整齐的放一边。
这种分裂。
可以说是对class的崇拜。
衣服就是class。
老大砍人是穿西服的。
而他超越老大的秘诀就是,脱了西服。
这样人可以变成物。
等于是榔头斧头。
就更man更凶狠了。
等到最后老大三十年放回来。
扔下一句。
自己觉得自己是件旧衣服这样也挺好的。
可怜金毛傻了。
追求了三十年了class。
根本没多大意义。
别人一点都不care了。
还摆出一副返璞归真的谱。
真正的class不是一件意大利西服就能塑造的。
可怜的金毛绝望了。
最后穿着背心裤衩在楼顶上狂吼。
自己是金刚自己是超人。
你看还尽是廉价卡通漫画英雄。
人家老大在监狱了自修了艺术历。
出来都是学士了。
你还这么没文化。
class不止是衣服知道吗。
金毛以为自己聪明一辈子。
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搞明白。
还是赶不上趟。
最可怜的是还没了自己。
自己只是把斧子还挺乐的。
别人抱着女人kiss。
金毛还只会磨斧子。
(这里有同志单想思暗涌)。
注意故事的开始是1968年。
有常识的都知道这是什么年代。
老大出场可是仿着老电影里步子的。
那演员也长了张劳伦斯奥利弗般上世纪的脸。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
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
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
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
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
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
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
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
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
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
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
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
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
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
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
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我一直羡慕时尚教父Karl Lagerfeld的优雅与一成不变的修身黑西服白衬衣,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怎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衣橱而不对里面的白与黑感到厌倦?
《Gangster No. 1》(终极流氓)给了我另外一种答案。
但我厌倦了港式黑帮的西瓜刀与邋遢,厌倦了美国黑帮的纹身和夸张装扮,习惯了意大利西西里黑帮的古董级羊毛尼肥大西服后,《Gangster No. 1》告诉了我英国伦敦黑帮的优雅与时尚。
我们不谈老套的剧情,来谈论一下主角的心理独白和贯穿全剧的英式优雅。
本片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个小混混跟随自己的黑帮老大,进而通过自己的欲望与努力取代老大的位置的整个过程,主角的内心独白非常的深刻且自然,赤裸裸地刻画出他的欲望,站在他面前的老大一身意大利西服,永远的白衬衣,举止永远是那么优雅,家里的装饰都是欧洲来的,大气而美观,一个街角混混从走到这个老大身边第一天起,就对这种他所没有接触过但是向往的生活充满了欲望,他内心清醒的知道自己被这种生活倾倒了,被意大利手工皮鞋倾倒了,被笔挺的西服和白色衬衣,甚至一个领带章和一对袖扣,都一一的刻在他的心里。
他迷恋并恨着老大。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态,在大多数时候,在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我们的那种仰慕和争夺心理是并存的。
我非常喜欢剧中的几场追逐戏,他们穿着优雅的西装,大步追着对手的混混,在我看来,这是比好莱坞千篇一律的飞车追逐更有美感,我甚至开始期待和好奇,这么优雅修身的西装,在打斗的时候如何施展得开身手?
一场爱情,让老大迷失了黑道气质,在酒吧中,我可以看出主角的刻意粗鲁,当他了解坐在他对面的美女只是因为错把他当成老大而向他调情时,他那种男人的尊严愤怒了,本来就一直屈居人下,再怎么学会优雅也只是手下,现在,连最好的爱情也是老大的,这一刻,注定了老大的死亡,也注定了主角的百年孤独。
于是,当有人密谋杀害大哥,小弟就顺势参与;毕竟若不能继续获得青睐,直接取而代之岂不更快?
没有人生来就是老大,而人类社会只有生来就有的老大这个位置,坐上去的,就是老大。
主角的杀气在老大快结婚的时候到达顶点,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老大渐渐忽略黑帮事物,陷入温柔乡,这让手下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主角开始嫉妒老大的幸福。
他的一句台词我记得很深刻:“我是一个王子!
”只有对自己极端自恋的人,才会有这种心态,而这种极端自恋的人对自己追求的东西才最执着。
另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镜头是,主角在杀人时,脱掉自己的西服,裤子,衬衣,领带,折叠放好,剩下一身白色的内衣,才开始恶狠狠地杀人。
我们一直在被告诫穿皮鞋不能穿白袜子,衬衣要比外套颜色浅等等绅士着装要点,却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细节。
他们的绅士,永远是白色的内衣,穿衬衣里面一定有白色的背心,脱裤子会顺手按着熨烫的线条折叠成型,而朋友中最时尚最在意外表衣着的我却只会关心身上的衣着搭配而忽略了扔在地上的换洗衣服,这是东西方绅士教育文化的差异。
一个混混都如此优雅,而我们内地的混混只知道看古惑仔学古惑仔,金毛,没有设计感的纹身,恶心的非主流服饰……真的混世魔王总是优雅的坐在会所,点着自己的雪茄烟,我一直这么认为。
影片的最后,已经开始一种人性的升华和探讨,主角在当上老大的几十年间把黑帮打理得更上一层楼,而面对即将出狱的前老大,他依旧会害怕,这种恐惧是内心的,一个你偶像级的人物,即使到你上升到他更高的高度,在他面前你依旧会有压力的,因为是他,带你进了这个世界,无论是纸醉金迷还是血气冲天,他,是你的领路人。
他永远比你早走了一步,原黑帮老大在狱中获得了艺术学位,依旧爱着他所爱的人,出狱后即将举行本来几十年前就该举行的婚礼。
我们的主角慌乱了,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更强,却始终得不到幸福?
自己只是走别人的老路,拷贝别人的生活,而爱情和平实的生活幸福为什么离自己这么遥远?
《Gangster No. 1》可能不是一部最好的黑帮片,但是绝对是一部对好的绅士教育片,无论你在杀人还是在工作还是在玩乐,你都应该有自己的优雅和自己的行头。
影片最后的人性探讨也将本片带到另外一种高度,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的幸福?
这恐怕是每个人在学会打扮自己的外表后,更要思考的内心问题。
作者:马立玄 来源:80关注网 www.80look.com
英国特有的幽默,怪异,简洁,尤其在描写心理的时候,就和日本电影一样不得不让人感叹,和美国电影憨厚直接的英雄情结相比,英国和日本的精神空间好独特。
演技没话说,结局虽显突然,但也还留有回味。
不过回味完,就觉得做作了点还不如憨厚直接的英雄情结来得可爱。
也不如港版来的潇洒。
如果是港武侠版的,很可能是“小混混羡慕老大的生活,为此而努力向上爬,得到一切后却发现曾经羡慕的老大生活也不过如此,老大还是那个老大,只是再也找不到曾经充满向往的心境了,从此看破红尘,归隐山林,整个到另一个精神境界了”可能前面演的太好了太有感觉,保罗同学气场太强大,冷静,有野心,有狠心,有谋略,难以适应那么大气场的人努力一生精神世界仍然那么不堪一击。
用这种反差来产生强烈印象就是做作的地方吧。
画面,演员还是很值得推荐的。
三十年光阴流转,曾经衣衫褴褛的小混混已成为大佬,而昔日的君王也沦为阶下囚。
他从未真正打败过弗莱德,三十年来,弗莱德如恶灵般缠绕着他。
他战胜了弗莱德的肉体,夺走了他的一切物质,但始终,弗莱德的灵是给他永远无法超越的。
弗莱德是翩翩的gentleman, 他优雅,得体,是他心中完美的男人,他想成为他,他想拥有他。
但无论是成为欲望还是拥有欲望,他都失败了。
他无法成为弗莱德,他永远无法拥有弗莱德的所有一切,他也永远无法得到女郎的爱慕,他在杀戮中,扩张中,金钱中,也未找到他的解脱,他始终无法释怀,无法超越。
他也永远得不到弗莱德的服从,弗莱德改变了,看淡了,从维度上彻底抛弃了他。
全片最大的败笔就是男主的角色老年的置换,其他的角色均是同一个人出演,而男主却被替换了,这也许是导演的别有用心,从俊美的金发碧眼,成为了疯疯癫癫,邋遢的老头,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或许这就是导演想体现出的这三十年的折磨吧,那永远无法成为欲望,拥有欲望的漫长折磨。
非常典型的英国黑帮电影,精致格调,英式暴力美学,听着最美的音乐,做出最残忍的杀戮。
男主很像David Bowie,可惜中年没有保养好,失去了清瘦感。
英国人总是这么注意绅士做派,就连黑帮也不例外。
小混混对老大佛莱迪的一切都非常羡慕:得体潇洒的意大利西服,手工皮鞋,袜子,白色衬衫,领带别针。
小混混模仿老大的动作,吹走点燃的烟头的烟灰。
充满时代气息的经典房屋布局,客厅中部是块方形凹陷,方形凹陷的四边是沙发。
小混混闯入另一老大莱尼·泰勒的住处,将莱尼·泰勒干掉。
将工具一件件在桌子上放好,然后一件件脱去自己的衣服--外套、领带、衬衫、腰带、裤子、皮鞋、袜子,只剩下背心和内裤。
啧啧,好一个小鲜肉。
小混混取代了佛莱迪,坐在了佛莱迪常坐的位置上,摆了个佛莱迪常用的坐姿。
发迹史:干掉对手,抢运钞车,赌场,赌马,毒品。
佛莱迪出狱后,内心饱受折磨的小混混终于不堪忍受(其实我没看明白他为啥这么痛苦,地位和金钱都有了啊还有啥不满足的,哎,不明白。
不过要是按照腐女那一套说法这个问题反倒容易解释了),在楼顶怒吼着“我是老大”,然后踏入了空中,伴随他落下的是点燃的纸币。
隔了三十年,物非人非,你以为。
到头来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人还是原来的人,你发现他根本没变,变了的只有你自己。
更糟的是,他是你变成另一个人的原因。
直到最后,脚趾离开天台边缘身体由静止向自由落体运动加速的那一瞬间,一个念头模糊地击中了你:其实人是不会变的。
他不例外,你也一样。
《Gangster No. 1》 把我们对“地下社会”的一切美好想像都打得粉碎。
影片中所有的黑帮分子,几乎全是典型的暴力狂,嗜血份子。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为激进的黑帮电影。
导演秉承着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的原则,以男主演Malcolm McDowel为首,参演的所有演员都戴上了可以称之为“癫狂”的表演状态与风格,让它的观众们直看到热血贲张!
影片的结局部分却是出人意料的带上了了某种宗教救赎的意味,主角Paul最后的结局当然应该是个“死”字,以顺应那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但喝醉了之后莫名其妙的自杀,实在不应该是他的结局,在我看来,在激烈的黑帮火拼之中死于非命才是他的应有下场!
(请原谅,我中电影的毒太深了)。
他们都是什么人?
黑帮,混混,刀口舔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太阳。
你老大穿上了西服,举止优雅,还不是要亲自去吓唬出租车司机,还差点被人反杀,照我看在天朝就一小包工头,带着一帮泥工上工地了自己还得时不时扛个水泥袋什么的。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叫成功?
不就是像金毛一样,上位,发展地盘,洗白成为企业家(我认为还可以踏足政界)。
这还有什么活在别人阴影下的?
这不就是向某强之类吗?
反过来,有这样的智商雄心壮志杀伐果断的人有可能纠结于什么举止优雅、考取学位,娶个美女(这个美女也就是风月场的头牌)??
你跟曾经的老大相提并论,就像向某强跟一个古惑仔比赛谁砍人厉害,就不怕自掉身价吗?
写于2017-01-18《Gangster No.1》吸引的目标人群似乎很明确:黑帮片爱好者和Paul Bettany的迷妹。
于是,作为一个喜欢黑帮片的炮儿迷妹……我服安利的过程相当顺畅。
影片叙事从一个黑帮头目的第一视角出发,由Paul Bettany和Malcolm McDowell分别扮演他的青、老年时期。
按理说,有了这两位来诠释,男主角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存在。
但Bettany一定很清楚——那绝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他曾不以为然地评价自己在《圣战骑士》中的戏份:“只要你肯光屁股、被人打成猪头、再懂得用地道的英国口音骂脏话,观众就会原谅你在其余的时间是多么傻到家……”这句话用到《Gangster No.1》也合适,血浆、枪声和各种灯红酒绿的光彩一晃,人们的眼睛就花了。
故事线很简单:平凡的街头小混混有幸成为黑帮老大Freddie的跟班,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此触手可及。
他开始崇拜Freddie的一切——金钱、名利甚至品位,欲望逐渐膨胀到失去控制,他不禁试图取而代之。
他成功了,陷害老大入狱长达三十年。
起点瞄准了Freddie的笔挺西装、优雅举止和精致的领夹,他却觉得自己可以不止如此,从他的座右铭就可以看出:“爱情使你发胖”。
黑社会要爱情做什么?
在他眼里,那意味着一个人的泯然众人矣。
他只需要保持颀长的身材,这样穿起西装来才好看,才能永远从容英挺地万人之上。
由此摆脱不了对行头的痴迷,连砍人前都要把西装脱下来,毕恭毕敬地叠好。
可怜他把权力和威望全寄托在皮囊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剜了心,甘之如饴地做起了行尸走肉。
而把生命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物上是危险的。
自以为剥离了感情就能无懈可击,却走上另一条歧路,让自己置身于可怕的境地。
身处的世界像一个巨型摄影棚,他在扮演一个几乎被物化了的角色,却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幻梦就这么被严丝合缝地封死了,他看到的变迁不再是真实的。
追逐何其漫长,可悲的是,当你以为自己终于登上巅峰睥睨众生的时候,却发现更远的道路只是被浮云暂时遮掩了,那人永远在顶端,一生也无法企及。
他觉得自己有冷静的自持,厉害的手段,连恨之入骨的大嫂都承认他长得很好(叫Paul Bettany来演真的是太阴险太有迷惑性了!
),简直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但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只是一个机械的杀手,野心仍写在眼里,出狱的老大却自修了艺术学士文凭,爱情也没有死去,连报复都懒得了。
主角当然就崩溃了: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成就在对方眼里是过眼云烟,甚至血海深仇都成了轻描淡写的栽个跟头。
讽刺的主题终于浮出水面,荒诞的哀凉便沉淀到底部。
加缪说,荒诞本质上是一种分裂,产生于比较之中。
存在于他理想中的意图与等待着他的现实是不成比例的,这才造成了悲剧。
两者的差距越大,裂痕也越明显,荒诞从来也不存在于两者中的任意一方。
所以在孤身一人的三十年里,他可以坐井观天,可以自欺欺人。
但当Freddie再出现在他面前时,一切就成了笑话。
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主角竟然没有名字。
这是空心人的宿命,没有爱人,甚至最后连仇人都不想再记得他了。
他根本不存在。
而他绝望高呼“I’m superman”之时,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在展现他和Freddie间的阶级鸿沟:他只知道看超级英雄,Freddie却有良好的修养、鉴赏能力,甚至会在狱中自学。
然而假如引入权力意志的观点,超人的意味倒是更加有意思:“在他心中特殊的生命特征——蛮不讲理、说谎和剥削别人——是最明显的特征。
”他坚信更高的目的应该由自己赋予自己,于是什么都扔掉了。
他已经足够卑劣、凶狠、自命不凡,而这种“强大”却如同肥皂泡般一戳就碎。
丢掉同情心,不顾一切地自我提高,为何最终走上的是死胡同?
荒诞第一次向他演示了生活的无意义。
也在他身上复苏了一丁点理性。
这似乎开始构成了一个通往死亡的逻辑。
人生是否值得过是非常因人而异的,这是自明之理。
其实看到最后很容易想起《鸟人》,一个人与外界不再兼容时,他宁愿与自己取得一致。
对绝对的向往,对统一的渴望,悲剧就潜伏在这里。
片尾曲冷冷地播放起《The Good Life》——拿一个永远高于自己的人当镜子,映照自己的一生,起始和结尾早定局了。
跨度30年,如果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那它就是个用了黑帮做故事背景,不成真的寓言。只有英国人能拍出这种带点拧巴味道的电影。现代艺术形式中,只有电影才能匹敌古代的绘画。
神抽片。。。神经病,脑抽
look at my fxxking eyes
look at my eyes,i am number one,king funking kong !!!
我是来看老贾的(*¯︶¯*)
爱情让你变成死胖子...其实你他妈一直爱着freddie啊!!!!!!!!!!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2020年】【David Thewlis】救命啊,西装革履在伦敦夜火中用戴着尾戒的双手点燃香烟的大卫休里斯太迷人了!小弟再张扬癫狂也不过是聒噪的个人狂欢,弗雷德的型款派头是永远学不来的。(让我再喊一次,大卫休里斯!名字音调里都透着懒散和不经意。)(20210405补充: 1、女主角 Saffron Burrows是双性恋,感觉这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啥戏里她和大卫休里斯的对手戏没啥恋人氛围;2、扮演角色Lennie Taylor的Jamie Foreman,他父亲Freddie Foreman曾经是伦敦南部的黑帮老大(和本片男主角freddie mayer同名……编剧你是故意的吗?),查了一下Freddie的照片,Jamie在片中戴眼镜造型估计就是模仿他老爸的…)
感觉很浮躁
无聊透顶
弑父,再也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偶像“自甘堕落”更让人恨的事,也没有比亲手害死自己偶像更让人悔的事
老二发达史。当弹簧持续维持在弹性极限时,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黑帮的心狠手辣亦如此,当NO.1修炼成了,你也疯了
谁想成为佛瑞迪梅斯?为了想要他所拥有的一切人性也变得凶残了。。PS,伦敦口音真好听~
风格化明显,剧情一般。
这片的意义到底是啥。。。除了舔炮总和卢平教授之外。。。看了影评嗯大家都说得挺有道理的。。。但还是挡不住我生理上恶心了。。。
7分多的电影里最难看的
強撐著看完 演技普遍浮誇沒踩到點 劇情牽強 發瘋但不深刻的感覺
這個沒有眉毛的傢伙怎麼這麼帥啦!不過愛錯人的下場就是慘慘慘,那一句“bitch”里多少年的心碎 XD Paul Bettany神演技,"something really ugly eating away inside of you"的感覺都演出來了。
DT帅得像加特效了。十部黑帮片九部虐恋,十个硬汉九个gay,real man。
PB和American Psycho 里的贝尔一样有一种变态和偏执的眼神和气质…DT总让我觉得不像黑帮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