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影评#《林肯律师》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律师,为了金钱和道义可以颠倒是非黑白。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2位男主演帅气性感,但影片叙述时有点混乱,需要认真观看才能明了个中关系。
恶人律师Mick Haller由大帅哥Matthew McConaughey饰演。
他是亦正亦邪的人设,在业界也有不少朋友,不敢说扶风唤雨,但各方面的资源最终还是帮助他完成大逆转,痛击大反派。
饰演Mick前妻Maggie的Marisa Tomei的知性熟女形象也令人深刻。
影片基调有些灰暗,主角逐渐陷入大危机,好搭档调查员也因此送命。
无辜者无罪的伸张正义从来都是绝不容易达到。
但在灰暗之中寻求符合程序的正义,才是影片想反映的吧。
既然以坐骑为名,他的车牌为“NTGUILTY”(即无罪)的林肯大轿车和司机都非常有辨识度。
很有趣的小细节。
最后,在优酷看的版本,翻译完全是以前TVB的明珠930的港式风格,也算是怀旧一把。
为什么起这个标题?
是因为上次写上半篇是在8年前,2012年了,没想到居然等了这么多年自己才有空(或者说有想法)来写续篇。
这些年自己也经历了一些事情,但是Michael Haller和他的作者Michael Connelly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
今天来写这个续篇,并不是要写这个小说和电影的比较,而是拉拉杂杂谈些其它事情,顺便再补两句比较内容,所以如果大家还是因为这个标题被吸引进来的话,那都怪我。
可谁让Connelly是我最喜欢的法律小说作者呢?
林肯律师的第一部是在2005年出版的,之后已经出了4部续集,作者把他另外一部系列小说的主人公Harry Bosch引入到了续集中,因为Bosch是Haller的half brother(忘记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了)。
这个引入也不是强行插入,而是很自然的,于小说情节开展衔接的天衣无缝。
显示了Connelly的功力,毕竟他当年是洛杉矶时报的犯罪新闻方面的专业记者。
写Bosch系列也是从1992年开始,到2019年总共写了22部(这22部我都看过了,不过自己记性不好,所以你如果问我每部小说写的什么内容,还是要查下的。
但大的时间线还是记得起来的)。
在电视电影改编方面,这些年我也一直都关注着,奇怪的是林肯律师电影居然没有拍续集,但好在美剧Bosch从一开始就成了亚马逊的prime video爆款,作者也忙于编写对应的剧本。
我很期待有林肯律师的续集电影出现。
补充下,今天登录了豆瓣电影, 发现2020年会出林肯律师的美剧。
粗粗看来,演员都不熟悉,但相信这部剧也会让大家体会到小说的精髓。
另外需要提下的是,Bosch的岁数已经非常大了(想象下参加过越南战争的老兵应该是什么年纪),在最后的几部小说里面都是出于退休状态但被警察局返聘了,所以作者引入了另外一个新主人公叫做Renée Ballard,一个有着夏威夷血统的女警察,而且喜欢冲浪。
这倒是令我有点吃惊,因为Connelly是个白种男人,虽然各种族聚集在洛杉矶很正常,他自己也写过很多非白人的小说人物(比如Bosch的前搭档之一华裔警察)。
我估计这也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吧,但他怎么描写女主人公都可以看得出这是男人的手笔。
无论如何,她身上也同样延续着Bosch的基因,比如她被前同事性骚扰而被贬到其它团队,就像当年Bosch做侦探的时候也多次被内务部调查。
而Bosch出道时候做了多年街头警察,这个Ballard自然也是从街头开始,只是她是当晚班(这就是书名Late Show的来源)。
具体Bosch和Ballard两个性别,两个种族,两种做事风格怎么碰撞,还请自己去看小说吧。
拉拉杂杂说了那么多,回到这部林肯律师的电影吧。
其中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律师Haller自己,他到底是个怎样一个人?
显而易见的,他不是一个圣人,他是给那些普通人心目中的坏人去辩护的,他只是为了钱,所以他从来不去问那些人是否无辜,因为他认为问了也是白问,只有想办法让别人包括陪审团在内都相信他无辜。
但他又有另外一面,心里面一直在问,会不会遇到一个真正无辜的人。
因为他认为遇到这种人,他会要求多收一笔钱叫做良心费(innocent premium)。
这说明什么?
他还有良知,这良知多半来自于他那个父亲,但他也给歹人Cohen辩护过,Haller家里的枪就是Cohen给父亲后传下来的。
或许来自于他的前妻Maggie McPherson(昵称是McFierce),但McFierce一遇到他就必须因为利益冲突要放弃做Roulet案件的检察官。
所以亦正亦邪,矛盾合体,这才是Connelly刻画的美国法律体系中的真相。
用他书中的话来说,Haller就是体系中的润滑油。
再看看八年前并没有关注的演员阵容,今天重温后才发现了几个有趣的地方。
比扮演Haller的演员McConaughey,看名字就觉得他是爱尔兰裔,很搭配小说中不时飘出的爱尔兰风格,比如圣帕特里克节。
另两部他饰演的电影超时空接触和星际穿越也是我喜欢的类型。
饰演Roulet家庭律师Cecil.C.Dobbs的是在肖申克的救赎里面扮演坏的典狱长。
而扮演被冤枉关在监狱里的犯人Jesus Menendez(想想这个名字Jesus)的Michae Pena也是一个演技不错的拉丁裔演员。
小说和电影还是有些不一样的,书里可以把一些情节都通过铺垫展现出来,这也是体现Connelly的熟练笔法。
比如看似和主要剧情没有联系的Gloria Dayton(昵称Gloria Days)到后来帮了Haller大忙。
另一个一开始花了众多篇幅的Horold Casey也把骑着哈雷摩托车的Road Saints引出来了。
这帮人最后把Roulet教训了一顿。
当然,书里面一些好玩的地方在电影里没有表现出来。
比如Road Saints的帮主Teddy Vogel和Haller讨价还价,但最终还是根据Haller说的把1万元钱给他。
Haller问如果他想要的只是5000元怎么办?
帮主回复,他有两个信封,一个装的是5000元,另一个装的是1万元,根据谈的情况决定。
而Haller开玩笑说,居然还有5000元没拿过去。
所以说,每件事情都是关于生意。
书里面提到的几个有趣的地方和值得回味的话:1. Haller一次性买了四辆林肯车,其中一辆已经用的旧了被卖了。
最终被搜查的是其中的一辆。
而电影里面没有提几辆车。
2. 除了上面提到的Gloria Days还有一些小说中的名字被Connelly玩了下,比如法官姓Fullbright,但由于他量刑很严,所以被叫做Fullbite。
另一个法官叫Leslie Faire,让人联想到Less Fair。
3. Don’t do the crime, if you can’t do the time. 被Haller秘书(他的另一个前妻)改为Don’t do the crime, if you can’t pay for my time.4. The law was not about truth. It was about negotiation, amelioration, manipulation. 5. Reasonable doubt for a reasonable fee.6. Much of society thought of me as the devil but they were wrong. I was a greasy angel…….I was oil in the machine.
由于飞机的晚点,我有时间看了这部片子。
(以下有轻微剧透)这部电影不脱电影的律师片的套路。
一个看似混不吝,自私的律师,但其实内心有强烈的正义感。
接手一个案子之后,他发现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
他受制于律师的职责,要为他的客户辩护。
但又受到良心谴责。
影片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观众会关心他如何能够保护自己,而又两全的解决这个困境。
虽然俗套,但是人性就是会被这样的纠结所打动。
哪怕知道最终主人公会脱险(因为这毕竟是一部好莱坞的主流影片),但是观众仍然会关心他是如何脱钩的。
能够编剧出来让人想看的剧本也不过就那么几个原则。
其中之一就是:“让主人公陷入一个重大的困境,生死攸关,而他非要面对不可的境地”当然,这并不表示任何人能够熟记这几条原则,从而成为一个好编剧。
如何把这些原则运用到一个剧本中,才是困难所在。
此外,这部电影其他一些我所喜欢:- 主人公浓重的(美国南方?
)口音- 主人公的满不在乎的表面,和敏感有正义感的内心,让我想起卡萨布兰卡中的 Rick
关于剧情已经有很多人剖析了,说点题外话。
前不久我建议一个朋友去考司法考试做律师。
该朋友说:我不喜欢律师,律师不都是眼里只认钱,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吗。
恩,这就是很多人眼里的律师。
为了坏人辩护,而坏人往往是有钱的,于是就成了为了钱辩护。
我眼里的律师,也不咋地。
说好听了叫精明,其实也就是市侩狡诈,透着一股子让人防备不得亲近的气质。
可惜我自己也在做这一行,所以有时候想想别人眼中的自己,心里顿生凉意。
有资料显示女律师90%不愿嫁男律师,就是这么一回事。
别说国人对律师不理解,外国人也差不多。
我听到过很多律师下地狱的“笑话”,分享一个:说有个工程师死了上天堂报到,天堂守卫说你走错了,你应该下地狱去。
于是工程师就下地狱了。
一段时间后,上帝想到给撒旦打个电话,说哈喽老兄,最近过得怎么样。
撒旦打了个喷嚏说:嗨我过得好极了,我这边来了个工程师,给我们鼓捣了马桶、热水器、微波炉等等所有现代化的东西,而且你还不知道他能做出什么新鲜花样来太哈皮啦!
上帝听了就非常不爽,说哦那个工程师我知道,他走错了,他应该回到我们天堂来,你快把他放上来。
撒旦说去你妈的,他就在这儿哪都不去。
上帝就愤怒了,说我要告你!
撒旦得意的环顾一周,慢悠悠的说好啊,你去告啊,可是,你上哪儿去找律师呢?
律师是不是邪恶的代名词,不是又为何放过这么多坏人。
影片里米克和妻子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会落得离婚,没耳君如是问我。
我很理解啊,作为一个检察官,兢兢业业的想把坏人绳之于法,而律师老公却不断在钻空子找漏洞把你的辛苦付诸东流,son of the bitch!
在美国这俩行业根本就是相克的,其实这俩走到一起才比较奇怪。
中国就好多了,反正律师也基本做不出让检察官气得半死的事……而且检察官还有法官撑腰。。
那个不肯当律师的朋友说,美国不是有很多著名的案件吗,儿子杀妈妈的,老公杀老婆的,最后都无罪释放了,你不觉得这很可怕吗。
我说中国也有很多著名的案件啊,比如赵作海案,你觉得哪个更可怕。
是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好,还是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好?
对律师而言,是后者,对中国的法律而言,目前倾向的是前者。
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为了完善法律制度、完善侦破手段、维护程序正义。
如果铁证如山,再高明的律师,也无法让嫌疑人脱罪。
所以,请你们公安、检察院,再努努力。
但是也请法院不要再和你们站在一块儿,那让律师形同虚设。
片中提到了一个中国没有的制度:诉辩交易。
这也是外国律师比中国律师牛逼的原因所在。
对老外律师来说,你们想破大案子,我手里有线索,我们做个交易吧,给我当事人一个什么样的判罚,同不同意在你,给不给你线索在我。
或者你想给我定罪,但是你没证据?
OK,我认罪,但是你要给我当事人减刑。
而在中国,这个叫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也就是你可以立功,你也有义务坦白。
但是立功之后给你判什么,坦白之后到底从不从宽,sorry,这个是我说了算,你就等着吧。
结局往往是坦白了,但是罪行重大,我就不给你从宽。
那么劝当事人坦白的律师就傻逼了……妈的写到这里觉得中国的刑事辩护前景一片黑暗。
他潇洒地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外,等着扬言要威胁他家人的凶手上门,再从容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告诉对方休想得逞。
他的自信建立于,曾经帮忙辩护的黑帮混混们很快到场,毫不吝惜力气地把滋事者暴打一顿。
他愉快地起身离开,一边欣赏着背后传来的惨叫,一边用食指转起汽车的钥匙环,一圈又一圈。
仿佛他游刃有余地掌控自己以及他人命运的能力,在这个小动作里凝聚升华。
这种洋洋得意看得我莫名其妙,不明白何以这部《林肯律师》在网上口碑极好。
男主人公此前是人见人骂的混蛋,只要能赚到大钱,就可为凶犯辩护。
他反复强调自己的信条是不让无辜的人入狱,好像因此便可放走有罪的人。
这次他终于惩治了一个凶手,心里充满维护正义的满足感。
当黑帮老大再次找来,请他为自己贩毒又飙车的伙伴辩护,并希望打点友情折扣,他爽快地说:“这次我给你免费。
”回头又告诉司机,“下次收他双倍钱。
”他和司机一起大笑,像一同恶作剧的伙伴。
这实在滑稽,他们以为做过一次符合良心的事就可以自此心安了?
不过浪子回头是永不过时的砝码,不知道这是观众们的真实偏好,还是多年来口味被编剧导演绑架所致。
它已发展出自己固定的套路:先是展示主人公潇洒倜傥、有型有范,除了人品差招人骂之外没有任何缺点;三分之一处他遭到一场信念危机,自此质疑此前的人生,并在既有的价值观与良心之间反复纠结;三分之二处良心终于战胜利益,主人公学会尊敬他人,化身完美形象,观众至此得以欢呼雀跃。
类似故事俯拾皆是,比如前不久的《在云端》,乔治·克鲁尼大半生宣讲自由自在的价值观,却轻易被一场爱情击败,与普通人一样体会到孤独寂寞。
更早的还有《感谢吸烟》里面的香烟销售商、《大话王》里面谎话连篇的成功律师……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此前浪荡不羁游戏人间,一场重大挫折后,总算决心严肃点儿过活。
接下来——有趣的在这里——命运居然也愿意报之以严肃,主人公从此安宁康乐。
这未免太像格林童话了。
相比这些虚伪的想象,我更愿意相信科恩兄弟《严肃的男人》才道出生活的真相:主人公一贯以严肃的态度生活,生活却不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
在经历种种离奇厄运之后,他忍耐、祷告、试图解脱,并向犹太教拉比求解,但始终没有换来令人欣慰的结果。
生活是不可知的,端的不在于你如何应对。
你以善心相待,也未必得来善果,世界的运行另有一套法则。
也许更多的是,“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蒙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看透这点,只求所行所为心安即可,结果如何,已不再掌控之中了。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那些貌似掌控一切的主人公们总是如此受欢迎。
因他帮你做一场大梦,在纸醉金迷的空想世界里,过一把干瘾,嚼一捧爆米花,代入无所不能的畅快感受,如是而已。
那些揭露真相的故事则让人尴尬,就像讲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大人们避之不及。
很可能你花两个小时时间,最大的收获是意识到自身处境的可笑与无力,乃至于一时丧失了面对明天的勇气。
比如看了《玛丽与马克思》之后,至今我仍时不时想起马克思蹲在屋角板凳上瑟瑟发抖的模样,想起就一身冷汗。
不过即便胆战心惊,依然感谢这些洞察人心的电影。
如同好的文学作品,它们告诉你人性的多个侧面、世界的多种可能,也帮你质疑平日习以为常之理、不可变更之事。
通过它们而非永远凭借自己的经验,我们才增多了对扑面而来的生活的应对方法,得以包容那些与自己的期待相迥异的人与事,不至于对某些变故措手不及。
而把以上任何一条作为标准,《林肯律师》这类片子恐怕都达不到——它至多是验证了我们虚妄的乐观罢了。
男主直接让检方撤诉,反败为胜的转折点,就是当庭指出柯林斯是曾经做过伪证的。
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影片本身故意没有说清楚,事实应该是这样的:1. 男主好友被杀,十分气愤,一心要报仇,决定检举Roulet之前的杀人行为。
但他不能自己亲自出马,这样违背了律师的原则,那只能找到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Roulet的狱友柯林斯。
他让女助手调查了这个柯林斯,意外发现三个惊喜:1)这个人曾经多次上庭告发别人;2)他曾经被证明作伪证;(重要!
这点在影片这个时刻故意被隐藏,为的就是庭上拿出报纸的高光时刻,这个其实有点愚弄观众了,不过名侦探柯南里面也经常用这招,明明事实都调查清楚了,为了戏剧性,故意拖到最后才呈现出来。
)3)他在USC一个戒毒中心里面;(因为他碰巧认识一个在里面的女人)2. 于是他跑到戒毒中心,请求女人帮他一个忙,那就是让她告诉柯林斯,骗他,说检方给他们一个offer,能他们俩都出狱,那就是让柯林斯到时候出庭作证。
这里有两个重点,第一,是律师骗柯林斯,骗他是检方让他这样做的;第二,要求他说谎,而且是两个谎言,说Roulet在监狱里告诉他,他揍了瑞吉娜,并且,之前还杀过另一个妓女,那个妓女身上有蛇的纹身。
这些证词,全部是男主编造的,这个可以有两个细节作证,第一,男主第一次去监狱见到柯林斯时,明确警告柯林斯不要再监狱里面讨论任何案件的细节;第二,Roulet在庭审之后,愤怒地跑到男卫生间,质问男主,为什么柯林斯会作证,这些事情是谁告诉他的(意思就是,是不是你告诉他的?
)3. 重点来了,男主之所以是冒充检方身份去怂恿柯林斯作证,原因是男主提前预判到,真正的检方,也会请他去作证,以减刑为条件,让他去做伪证!
(这点在开庭之前,在便利店里,女助手告诉他,柯林斯被传唤了,他们俩都说,太好了,可以证明他们俩是预判好的。
)那么BUG就来了。
时间线:1) 男主派吸毒女在监狱里,假装检方,给出offer,让他去法庭做伪证;2)真正的检方,给出offer,让他去法庭做伪证。
两次要求他做的伪证,是不一样的!!
男主要他检举Roulet犯了两次罪,而检方却只要求他检举本次打人的罪!
这个影片没有说,但以检方律师的出发点(只关心本次他负责的案件),和男主的出发点(既要帮当事人开脱,又要报复当事人),是完全可以合理推断出的。
另外,影片为检方律师塑造的形象,就是一个新手,一个小白,他甚至都没有搜索到柯林斯曾经作伪证的信息,那就更不会察觉到第二层乃至第N层的信息,那就是Roulet之前还栽赃过别人一次杀人罪!
你谈offer的时候,是不是要明确和对方谈,要求对方做什么,说什么?
那么第二次,检方要求他作伪证的时候,说的话,和第一次不一样,柯林斯竟然没有发觉!
也就说,如果柯林斯是个正常人,应该会发现,第一次,吸毒女找他,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因为真正的检方找他时候要他做的伪证,和吸毒女要他做的伪证,完全不一样!
而且第二次找他的人,既然要他作伪证了,我想肯定是有权威的方式,比如检方律师直接真人(或者派人,也一定是检察院的人)和柯林斯见面谈的,这远比一个拖地的女狱友,更加权威,柯林斯应该无脑相信检方律师,因此也应该按照第二次offer的要求,即,只检举Roulet这次揍人的事情,而不是说他之前还杀过人。
这就是本影片最大的BUG,这个BUG逻辑有点复杂,但十分致命,严重影响了本片的逻辑性。
律政的片子大多比较严肃比较鲜明,比如说《永不放弃》里面罗伯茨那种伸张正义的坚韧,还有《律政俏佳人》里面好人坏人当下立见。
律师,大多也是职业信仰高于一切。
这个流氓律师不这样,一开始你甚至觉得他有点坏。
贪财,还耍滑头。
混在黑道里也是一个人物那样的。
慢慢你觉察出来,其实他的痞性里,还透着点儿人味儿,而且从他吊儿郎当的举止里面,越来越显出智慧来。
好人坏人,无辜或者有罪,其实不那么分明,根本也不该表现得那么鲜明。
就如同走在大街上,你能真正看出经过你旁边的,西装革履或者衣衫褴褛的,到底谁好谁坏?
谁看着乱七八糟但是有颗纯洁的心,谁道貌岸然但是一肚子坏水?
而这一切放在法律的体制下,又多了层有意思的味道——放大的,经不住推敲的,暗线,还有机智。
这部片子情节紧凑,而且总出现些让人意外的事情。
最后你不得不佩服编剧,而且你会觉得爽快。
注意: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原著,但有很多剧透,建议你看过电影之后再回来看此文。
我也尽力按照所看原著的内容给大家介绍,如有记错,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本文较长,如果大家反映不错,我将继续写完。
最近正巧看了林肯律师的原著,原著是michael connelly关于林肯律师系列的第一部小说,出版于2005年,随后又有四部续集,我还没看过。
看了书之后大呼过瘾,随后才在豆瓣上知道已经有电影了,找来看了,觉得还不错。
想在此做些对比,也分析下人物,如果朋友们希望知道原著的一些内容也可以问我,我尽力解答。
主要人物背景1. mickey hallerroulet的辩护律师,也就是林肯律师,男主人公,以下简称haller。
2. louis ross roulet haller的委托人,以下简称roulet。
3. cecil dobbs roulet的家庭律师,并不喜欢haller,以下简称dobbs4. raul levin haller聘请的调查人员。
最后被杀。
以下简称levin。
5. earl briggs haller的司机,以下简称briggs。
6. lorna taylor haller的第二个前任妻子,现在是他的助手。
以下简称taylor。
7. fernando valenzuela 把roulet信息提供给haller的人,但haller发现是roulet自己找上他的。
以下简称val。
8. maggie mcfiercehaller的第一个前任妻子,和haller共同生活了8年,育有一女。
以下简称mcfierce9. gloria daytonhaller之前的委托人,也就是她帮助haller传递信息给Corliss。
以下简称dayton。
10. teddy vogel摩托骑士的领导人,haller曾经的委托人。
以下简称vogel。
11. jesus menendezhaller曾经的委托人,被误判入狱,真正的凶手则是roulet,以下简称men。
12. mary alice windsorroulet的母亲,以下简称windsor。
--关于haller--1. 首先haller是个爱财之人。
他直接问委托人(vogel的手下casey)有没有钱,没有钱他就宁愿通过拖延开庭时间来逼迫委托人付钱。
另外,如果你要找haller帮你辩护,你还要首先说服他的助手taylor,你是付得起费用的。
而haller形容那位富裕的roulet为franchise player。
意思是可以把roulet发展成为可以长期需要haller服务而提供稳定收入的委托人。
另一处可以体现haller敛财的是他和roulet的律师dobbs在庭外看到有一位自由摄像师,为了不让此事曝光,haller出钱摆平此事,当然这钱是会从dobbs那里报销的。
但原著里后来提到haller和此摄影师又碰头,并且拿到了1000美元中的400元。
这说明他们是事先串通好的。
对于haller的描述并非局限于他的爱财,相反,作为律师,他还有为委托人无偿提供服务的时候。
我们可以看到haller找了一位在狱中的女犯人dayton联系到了corliss(就是在法庭上帮haller说出roulet犯下另一罪行的告密者)。
而这位女犯人则是haller之前无偿辩护的,至于haller为什么不收钱,他只是说希望她重新开始生活,这也让haller的助手taylor很诧异。
此外haller对付不起钱的客户也很宽容。
briggs之前是他的客户,而现在haller让他担任自己的司机,工资中的一部分被抵扣,作为briggs之前所欠费用的补偿。
所以说haller身上有两种不同的做法。
但是对于富人,比如说roulet,他还是蛮直截了当的伸手要钱。
待续haller还有另外一面,就是感情和亲情的体现。
他有两个前妻。
其中一个成为了女助手,另外一个则是女检察官mcfierce,haller和她共同生活了8年,并有了个女孩。
这两个前妻都帮了他很多。
而由于他和mcfierce的利益冲突识得roulet案子的检察官换成了mington,电影中没有交代的是mington很缺乏刑事案件的起诉经验,被haller玩转于股掌之间,最终因为找来的证人告密者corliss没有可靠背景而被法官fullbright臭骂。
回到haller身上,他通过和前任老婆的联系,知道了mington的一些动作。
haller同时也和她重续旧情,并多次愿意尽父亲的责任,多和女儿亲近。
对于这部小说而言,真正引人入胜之处在于haller的智慧。
这点在很多方面可以看到。
比如他帮助vogel手下casey摆脱控诉是由于警方的证据是来自于飞到casey那里的飞机太低了已经低过规定高度。
帮助dayton的做法是提供一个贩毒者的信息,以换取DEA的合作。
而在roulet的案子上,他知道mington会在最后一刻用到证人corliss,就事先摸清了corliss的底细,但也不张扬,以便在法官面前显得无辜,获得些好处。
haller自己说了,辩护就是谈判。
但是也正是他喜欢的谈判,让他的一个前委托人men入了监狱,罪名是men并未做过的杀人。
而haller太希望谈判以获得减刑,却没想到问men是否真正犯过罪。
待续
洛杉矶刑事辩护律师米奇·豪勒(马修·麦康纳 Matthew McConaughey 饰),绰号“林肯律师”,主要客户群体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人。
但是突然间却有个大房地产商的儿子找上门来让他为自己辩护一起针对应召女郎瑞琪的强奸殴打案件。
对于米奇而言,这无疑于天上掉了个超大号馅饼。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原来这个房地产商的儿子居然是米奇之前代理的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而之前的当事人已经在米奇的劝说下,进行了辩诉交易,已经含冤服刑。
这时,米奇突然明白过来这整起案件实际是馅饼做成的大坑。
他才是那个被请君入瓮的傻子。
美国司法体制中的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依《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为:辩诉交易是指在司法审查的前提下,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和被告双方达成满意的倾向性意见的程序。
它通常包括被告人为得到比可能受到的指控相对较轻的量刑,而作出的承认一个较轻的犯罪或数个指控中的一个或几个的有罪答辩。
在影片中,米奇和检察官做的就是这样的辩诉交易。
现在,美国80%—90%的刑事案件都是以辩诉交易形式结案。
辩诉交易有着鲜明的特征:首先,辩诉交易的主体是检察官和被告人,其次,交易的内容就控方而言是指自由裁量权内的“有利指控”、就辩方而言则是被告人作有罪答辩。
同时,由于交易是双方当事人合议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官不得干涉,最后,辩诉交易的后果是不进入正式审判而是直接进入量刑程序。
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基础是基于美国判例法的渊源,它能够大大节省司法成本和诉讼时间,因此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
同时,辩诉交易是双方对于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这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原则——当事人主义。
你可以做出选择——当事人主义所谓当事人主义,即是强调当事人双方对程序的参与和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它赋予控、辩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以使对抗成为可能。
如同《林肯律师》中,米奇几年前受理的强奸杀人案的当事人在米奇的劝说下选择了有罪答辩来避免正式审判后可能出现的死刑结果。
很多人这里会觉得不解,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律制度让人去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呢?
事实上,这正是当事人主义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被告人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也可以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充分判断证据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选择,从而影响诉讼的结果。
但这并不是在制造冤案,法律关注的是证据,事实上,没有人能百分百还原事情的真相,侦查与诉讼本身就是复杂的过程。
所以,当事人主义反应的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美国刑事司法准则。
一案两凶时美国的司法处理当真凶浮出水面的时候,米奇的感觉可不只是“我好方”那么简单了。
很多人疑惑这时候不应该上演英勇的律师站出来向法庭揭发,然后让真凶牢底坐穿,上演冤案平反皆大欢喜的戏码了吗,为什么米奇反而那么纠结呢?
那是因为如果米奇这样做了,不仅真凶无法揭穿,自己的bar(也就是律师执照)也会被吊销,如果米奇不是律师了,还谈什么平反呢?
因此,米奇选了一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路。
这是由于美国司法制度中的自我纠错体制作为后盾的,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这套纠错程序能够生效,米奇这种选择则可能将自己置于两头落空的境地。
事实上,美国的刑事纠错制度对被告人设置了相对完善的救济程序。
如果被告人不服州法院的裁判,在穷尽了州法院系统的救济途径外,还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调卷令”,引起重新审判程序。
此外,美国的总统和各州的州长也有特赦罪犯的权力。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救济途径可供选择:(1)纠错的公共政策。
一是制定《无辜者保护法》,二是提高对刑事冤案的赔偿力度,增强国家的责任感。
三是实行“刀下留人”政策,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州,由于人们担心会错判案件,因此对于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采用“刀下留人”政策。
目前,美国被判死刑的罪犯的死刑等待期至少为十年,且有延长的趋势。
(2)“无辜者调查委员会”——国家成立的专门纠错机构。
一旦委员会发现案件确属错判,将提交最高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3)“无辜者项目”——民间发起的纠错运动。
这些组织主要依靠当地律师推荐错案和在押犯人主动申请这两种方式获得错案,然后通过签订协议进行调查取证,代理无罪申诉、参与诉讼等一系列活动。
(4)学术研究成果发挥积极作用。
在美国,有关刑事错案的研究是在一种自由的气氛中进行的,广泛而有深度的学术研究被迅速且有效地反馈给司法实务界,从而提高了司法人员防范和救济错案的能力,并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
《林肯律师》虽然有一些戏剧化的处理,但是它将美国司法制度中著名的辩诉交易和刑事纠错制度直观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法律,其实从来不是追逐真相的工具,因为从实质上来说,没有人能还原全部的真相。
我们所能追寻的,是在公正的司法制度之下,最大限度保障程序的正义,从而让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在法律框架之下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
毕竟,正义可能偶尔会缺席,但是它不应迟到太久。
伪内核
中规中矩不过不失,比中间稍好一点,比比较好稍输一点。
剧情很不错,但总觉得缺少点儿吸引人的什么
律师,贵圈真乱,手腕真多。他们都以为自己胜算满满是因为对这套体系了如指掌吗?法官所有的反应都能预料的出来?在我大天朝永远不用这么费劲。
P。美国这什么鬼法律。
“Devil’s Attorney”这款不知所谓的游戏就是根据这个来的吧?剧本扎实,麦克康纳利的手笔真是经典范儿。
无聊
不敢相信结局那么重要的一个情节,铺垫了一整部电影的情节竟然在马修和司机解说性的台词中结束了。这个电影的法庭戏难道不是重中之重吗?要不就是编剧脑袋不够用,要不就是没有做足功课,写出那么弱智的法庭戏。马修这个人物更是混乱,人物塑造和人物真相的转换生硬,每遇到一个不可调节的冲突时就加一个人物进来帮他,全片想一想好像真正他干成的事只有不停的怀疑反省,然后在法庭上说几句让人产生混乱感的话。高潮发生在银幕之外了......
美剧范十足的电影,Mr.White(绝命毒师)和Frank(无耻之徒)都从良了,这是故意的么
感觉硬是把一部关于律师维护正义的80's好莱坞片.90's港产片拍成一部快节奏的现代味儿... 快得都找不到高潮点了...
2.5星,剧本太弱,只有TV律政剧的水平的故事
有缺陷的好人经典写法,结尾要是收得再利索点就好了,另外,白老师和无耻家庭老爸两个美剧扛把子在这部电影里怒打酱油
很老套的故事,音乐和剧情,画面的协调感很差,节奏和氛围掌握的都不好。
爽文剧情。
一般般,有几个地方没看懂,抑或是剧情没有交代得很清楚。有时间再看一遍吧。
Matthew McConaughey的翻身仗
看到了“危险性游戏”里的小帅哥
剧本太耍小聪明了,就这剧本制作也没跟上……
好看
"You've got more balls than a Chinese Ping Pong tourn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