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影评人的评分平均下来不高,而观众们则用票房表达了喜爱。
艺术与娱乐当真是水火不容的吗?
这种冲突又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呢?
《马戏之王》的影评人与观众口碑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烂番茄上只有55%的媒体给出了好评,但却有90%的关众喜欢;在metacritic上影评人给出了48/100的评分,但用户却给出了7.7/10的评分。
普通观众对《马戏之王》的喜爱造就了一匹本不被人看好的票房黑马。
《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巴纳姆被称为“马戏团鼻祖”,其马戏给众多观众带来欢乐,但也被当年的批评家认为低俗、不入流。
当然,历史上真实的巴纳姆要比电影所表现的更加低俗,欺骗、炒作都是他的常用手段。
《马戏之王》虽然是基于真人真事,但它更像是从真人真事中提炼出自己想用的故事,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掩盖在它华丽的歌舞之下,当然也被掩盖在它苍白的剧本之下。
在说这个想法之前,还是来说说华丽的歌舞和苍白的剧本吧——这是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和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各自观点的落脚点。
客观地讲,两边的人都有道理。
电影的歌舞设计夺人眼球,气氛高潮之时令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震悚起来;而电影的剧本也确实异常简单且套路,尤其是其传记元素压缩严重,传主的几个人生关键点都一带而过。
但歌舞与剧本,都不是今天我想评价的。
我今天想说的,是“评价”本身。
我认为这是这部电影——或许可以称它为歌舞传记片——的一个主题。
电影中巴纳姆所创的表演艺术,是非常具有争议,人们对它的评价两极分化(当然,历史上的巴纳姆还要更受争议)。
比如,巴纳姆深谙人们就喜欢猎奇,于是到处搜集能人异士,利用他们的一些生理缺陷赚钱,很多人为此不齿。
可是,当他叩开拇指将军汤姆紧闭的房门,说他看到了一位将军时,汤姆的脸上并不全然是怀疑,还有憧憬。
这时我又暗自思忖:难道这些人自己在房间中封闭一辈子,就是更好的选择吗?
巴纳姆如是说:他们无论怎样都会笑你,干脆收他们点钱。
这不失为一种底层人的智慧。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评价的差异永远存在。
问题是,你要如何对待它?
《马戏之王》中的巴纳姆,出身卑微,却娶了来自上流社会的妻子。
尽管妻子非常爱他,但阶级的鸿沟(具体而言,就是他与他岳父的矛盾)仍旧影响了巴纳姆的艺术观。
尽管他早年以不入流的马戏表演起家,但他心底里却努力去追求上流社会的认同。
为此,他才不惜担着风险邀请“瑞典夜莺”珍妮·林德来美国并力捧她。
然而,巴纳姆骨子里注定与上流社会无缘,他与林德关系破裂导致破产,这次获得上流社会认同的努力以惨败告终。
在这里,电影做了一次非常大胆的对史实的篡改——历史上,巴纳姆因为“瑞典夜莺”狠赚了一笔,而其破产则是因为投资了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却经营不善。
但电影将两件事合二为一,是为了突出其主题。
这个主题首先是由巴纳姆的妻子查芮蒂点明的,在巴纳姆失败前她就劝说道: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而一直看不惯巴纳姆马戏的批评家詹姆斯则在博物馆烧毁后进一步点拨说:我永远不会将你的马戏称为艺术……但你将这些人聚到一起,或许可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
我们看到,詹姆斯全片唯一一次有节制地鼓掌,是在林德的演唱会上。
由此可见,他确实是一位颇为挑剔的艺术批评家;但同时,它也具备某些自诩上流人士的人所不具备的开明之心。
无论是查芮蒂还是詹姆斯,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主题: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而且更进一步地,即使你的作品没有艺术价值,也不代表它没有存在的意义。
也许它不能世代流传,但它能给当时的人们带去快乐,这便已经足够了。
在电影结尾,巴纳姆正是被这些当初自己以赚钱目的招来的“奇人异士”的快乐所感染,看到了自己那“不入流”的马戏存在的意义。
于是明白了:最崇高的艺术就是使人快乐。
The noblest art is to make others happy.
《马戏之王》用巴纳姆面对的争议,乃至它自己上映后所面对的评价两极分化,在顶级的歌舞之外,还给了我们一些关于艺术评价的小建议。
任何电影——包括那些不被人看作艺术的电影——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有一杆秤来衡量这些优点与缺点。
你喜欢看光影构图,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哲学思辨,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古典大师,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你就喜欢看血腥暴力,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唱歌跳舞,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帅哥美女,也没有问题。
《马戏之王》看上去是一部励志片,因为巴纳姆的妻子一直告诉他:活出自己。
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所以说,活出自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
不散作者 | 谢谢你们的鱼还记得去年的2月14日,《爱乐之城》在大陆掀起了歌舞片罕见的观影热潮,大街小巷的影迷们传唱着City of stars,跳着Another day of sun,仿佛整个城市真的变成了大家的舞台,这也就是极致的音乐和极致的电影艺术集合在一起迸发的巨大魔力。
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再次体会到了歌舞电影带给观众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正是2月1日上映的这部《马戏之王》。
其实在《马戏之王》在北美上映之前,我基本上就没有关注过这部电影,毕竟自己对于传记片不是很感冒,而看到烂番茄54%不高不低的新鲜度之后更是不抱什么期待,但是我恰恰忽视了烂番茄90%的观众好评度,IMDB 8.0的评分以及CINEMASCORE A级的观众评价,而这部评论界冷眼的歌舞片也凭借着强大的观众口碑在北美不断逆跌呈现了十足的票房黑马之势。
观看完电影之后,我很理解影评人对于本片的批评是啥,但是谁管他呢,这就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爽的歌舞片!
在我的印象中,一般的歌舞片不是改编自歌剧就是改编自名著、童话,很少有传记片采用歌舞电影的形式呈现。
感觉上传记片相对保守的类型风格和歌舞片的形式并不是特别搭得上,而《马戏之王》就是这么一部挑战不可能的电影,在个人看来,导演完成得相当出色!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歌舞场面真让人大开眼界,高空杂耍等高空场面也感染力十足,《爱乐之城》比起来只能说“小打小闹”了。
好莱坞要是办春晚,《马戏之王》肯定是压轴节目。
让人意外的是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米歇尔·威廉姆斯等豪华班底,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的竟然是第一次拍摄电影,他还将是2019年美版《火隐忍者》真人版的导演。
休·杰克曼饰演的“马戏团鼻祖”巴纳姆虽说本片讲述的是马戏团之父P.T.巴纳姆的生平故事,但是整部电影的剧本可真是一点传记片的样子也没有。
本片的剧本其实也就是引发评论界非议的“罪魁祸首”。
一般的传记片一旦涉及到巨大的时间跨度几乎都会事无巨细地展现角色的故事,就算是那些叙事上有所设计的电影也会尽量做到面面俱到,以至于大多数的传记片的片长都是两小时起的,上不封顶。
P.T.巴纳姆本人但是《马戏之王》则完全不同,它105分钟的片长简直是轻盈的要命,而编剧仅仅就是找了七八个故事点出来串起了巴纳姆从一无所有到成为马戏大亨的过程,所有的人物奋斗,所有的戏剧冲突都被打碎融入在了贯穿始终的歌舞情节之中。
就比如影片开场没多久的这一首A million dreams,短短4分半的这首歌直接讲述完了男主角从儿童时期和女主角的青梅竹马到成年之后结婚来到大都市生育两个女儿接着失业的情节。
而这一首Come alive也用了极短的时间讲述了男主角招募“奇人”到所有人第一次登台震撼全场的过程。
也许,喜欢研究剧本的大神会说影片一言不合就尬歌舞的剧作过于偷懒,人物塑造太过想当然,整部电影就是一个巨大的MV。
但是大家也可以想想,每一个情节点的情绪,每一个传统传记片的核心瞬间,影片真的一个也没有拉下,而歌舞的形式不但强化的这些感觉,更让整部电影的观赏性大大强于传统的传记片。
《马戏之王》用105分钟的片长串起了大大小小的十场歌舞大秀,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演员们的载歌载舞,与其说剧本被音乐牵着走,不如说本片中唯一表达方式就是音乐,导演想让所有观众注意的不是什么伟人的生平,不是什么时代的印记,而是音乐和影像中包含的创造力和诠释的超越阶级的包容与家庭之爱。
所以,用我的话来说,《马戏之王》就是一部讲述在一个特殊的时代,一群来自不同阶级的人如何在一个冒险家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彼此的家人、收获真爱并且最终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的故事。
而我们作为观众在影片中感受到的也正是《马戏之王》的核心——“将快乐注入别人的生命就是最高贵的艺术。
”
观看《马戏之王》的过程是愉悦的、爽快的,抛弃传统的叙事让影片的节奏犹如行云流水,极富激情和生命力,而所有的歌舞表演,我都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
整部电影的观影过程,我无数次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律动,而影片的几段马戏团大秀更是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尤其是首尾呼应的两段,可谓是畅快淋漓。
除了马戏表演,导演出色的镜头调度和视觉想象力也贡献了极其复杂的视听设计与绝妙的转场方式,让影片中几段人数不多的歌舞场面也精彩纷呈。
个人非常喜欢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在酒吧的对唱情节和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在马戏团的双人高空对唱,前者利用酒杯在吧台上的传递设计出了趣味十足的舞蹈场面,而后者则用高空绳索对于两个角色的缠绕激发出了角色心底的火热的爱情,这两段场面都值得一刷再刷。
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作为好莱坞著名的唱跳演俱佳的演员,两人扎实的舞技和演唱真是没话讲。
休·杰克曼在《悲惨世界》
扎克·埃夫隆在《歌舞青春》当然,当影片这首获得本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提名的This is me响起的时候,力量感十足的集体舞蹈可谓是燃爆全场。
这样带感的歌舞感染下我旁边的妹子一直抖脚我都忍了,没跟着挥手算很有自制力了!
幸好电影院里没有摄影机,不然一定会拍到我全程《我是歌手》观众脸。
《我是歌手》观众脸所以,你准备好迎接这把来自冬日的烈火了吗?
(春晚主持人脸)· THE END· 这是“不散”的 第553期 文章。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 不散(busan-movie)原创首发,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首先说优点,歌炒鸡好听!
每一首都好听!
无限循环主题曲《This is me》其他优点?
不存在的。
男主巴纳姆就是一个大写的凤凰男,斜杠渣男。
他的经历完全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温饱阶段求生存,可以不择手段——拿已经沉入海底的公司货轮做抵押,骗来了银行的贷款。
死气沉沉的博物馆不成,就找来一堆怪胎做马戏才艺秀。
等有了钱,他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更高的需求阶段——谋求社会地位的体面和尊重。
他飞黄腾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白富美老婆娘家的边上买一栋一模一样的大房子,无非是想打脸岳父母,证明自己。
他自卑又自私,这在女高音家首演的庆功宴上展露无疑。
觉得岳父母看不起他,他公然在大庭广众出言讽刺。
觉得马戏团里的怪胎们上不了台面,他让他们站着看表演,还不让他们进宴会厅参加庆功。
至于他跟女高音家的关系,说没有暧昧我是不信的,都要亲上了好吗?!
同样是抛妻弃子去远方追求梦想,在《寻梦环游记》里,埃克托落得被女儿遗忘、差点消失的结局,到了这里,巴纳姆居然轻轻松松就追回了老婆,只能说他的白富美老婆真是太容易哄骗了……姑娘们要是遇到这种特别上进、巧舌如簧的凤凰男,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骗了!
他们分分钟飞黄腾达了,就对着别的女人星星眼了。
至于大团圆的结局,你们看看就好,千万别当真。
怪胎们根本是别无选择。
除了马戏团,哪里都不会接纳他们。
历史上男主的原型,根本是个大烂人。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看过电影有一段时间了,并没有马上发影评,也对市场票房没有多少关注,只零星转发了几条信息。
为啥么尼?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想到了很多,于是写下观影感受。
作为一部类型片,你不得不第一位的把它归类成歌舞片。
美国电影市场好莱坞百老汇对歌舞片是有一定情结的,从巅峰时期的《西区故事》、《雨中曲》、《音乐之声》;个人非常喜欢的《舞出我人生》系列;2017年的《爱乐之城》,有意无意间的都在对歌舞片致敬。
《马戏之王》无疑是2018年的歌舞片之首,做为类型电影,歌舞的部分非常精彩。
大致有几个段落和关键词,巴纳姆团长和妻子的部分为舒适,胡子女士和马戏团成员的部分为激昂,瑞典夜莺珍妮·琳德的部分为优雅,Phillip和Anne的爱情部分为炙热和奔放。
从音乐和舞蹈的角度来说,每一个段落都能让观影者跟着音乐律动,感受着演员们的悲喜。
这也算是歌舞片的魅力和讨巧之处。
就像马戏这个概念。
马戏团这个概念对于稍有些年纪的人来说并不陌生,我6、7几岁的时候,还真的看过国内的野场子马戏团表演,在公园里面演员和观众在一个很大的帐篷里,看一些怪力乱神。
有些记忆都模糊了,但记忆犹新的是侏儒,现在称为袖珍人的表演。
那时候的我们看这些人多半觉得是非常奇异,明明是成年人画着妖冶的状,却有着孩童的面颊和声音,咋就长成这样?
是不是妖怪?
在一个信息和科学普及不够迅捷的时代,马戏团这个概念无非是抓住了人们猎奇的心里。
所以可以想象,在一个没有屏幕传导的时代,马戏团是多么有意思的娱乐方式。
它的成功是一个时代的特性所决定,而它的没落也必然是科技进步的结果。
伴随着人们对于动物虐待的更加关注,马戏团的没落是毫无疑问的,随着有133年历史的Ringling兄弟马戏团的破产(也是它当年收购了巴纳姆的马戏团),我们相信,这部电影终将成为这个时代产物的最后一曲挽歌。
说说电影的一个三观内核吧,电影的创作者抛开了历史的原貌,将巴纳姆的一些行为进行了美化处理,并未提及他本身是个骗子的事实,哈哈。
影片强调了种族歧视的问题,当然在这里并不是指民族问题,而是转化为外貌(主要)与普罗大众不同的一些人。
他们在最初不被人接受,认为是异类,内心自卑、恐惧、忧伤。
马戏团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让他们尽情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从某个角度让他们得到了释放和为之抗争下去的理由。
所以你在看那段団舞部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心情为之激荡很久。
现代人们观影,越来越对电影情节和所谓逻辑有着出发点似的的执着,其实,开放的观点应该是让逻辑的电影有逻辑,让没有逻辑的电影保持本色。
之所以要强调这个问题,是我曾经看过有大量的声音去质疑,为什么这个男的要这样做?
为什么这个女的要做这些?
这些不合逻辑。
比如电影《极盗车神》。
当你陷在这种无休止的个人认知陷阱里时,反而是对电影和创作者的大不敬。
所以,对于这部电影情节和发展的简单粗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好争辩的,一部不到2个小时的电影,穿插着大量的歌舞表演,还要推动情节发展,还要符合逻辑定律,还要照顾观影者的感受,我只能说,我的要求其实没那么多。
文末附《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T. 巴纳姆全名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于1810年7月5日出生在美国康乃狄克州的一个叫做贝塞尔的小镇上,父亲经营着一家小商店。
巴纳姆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过人的营销天赋,年仅12岁就贩卖过彩票,做过报纸编辑。
他在1834年迁居纽约市,曾经以推销帽子、经营寄宿中心为生,后来在杂货店工作时,得知有一名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据传已有161岁高龄,曾为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位总统)的奶妈。
25岁的巴纳姆便瞅准商机,辞去工作,用所有积蓄和借款买下此老妇,成立了一个马戏团,专门展出和表演奇人奇事,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
为了吸引广大观众,他首先在各种“便士报”上刊登了关于黑人老妇海斯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广告。
便士报因为这种报纸极为便宜,售价为最小货币单位一便士,于是被统称为“便士报”,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当时最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一经刊登便不出所料的引起了轰动。
于是巴纳姆趁热打铁带着手下人使用不同笔名向“便士报”频频发去读者来信,以制造更大的轰动,后来竟然也有人主动地参与报纸讨论。
巴纳姆因此大赚一笔,当时每周光参观门票的就能高达1500美元(在19世纪1000美元大概能买25匹马)。
但在展出一年后海斯就不幸病逝了,法医解剖表明她的岁数其实不到80,并非巴纳姆所说的161岁。
骗局被揭穿之后,巴纳姆自己表示十分震惊,一再声称自己也被骗了。
后来到巴纳姆晚年的时候,他承认海斯至少比乔治·华盛顿年轻30岁。
关于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的广告 巴纳姆还曾对外宣传说他的马戏团的大象“江豹”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曾经救了一个被孟加拉虎攻击的小女孩。
一边宣传他还做了国际的巡回演出,为了加强印象,他雇佣了一些残废的小孩免费骑着大象,赚足人们眼球,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来观看“江豹”,巴纳姆则在6个星期内赚了多达数万美金的巨款。
因宣传的巨大益处,巴纳姆组建了自己的“宣传团队”,帮助他编造各种谎言、制造各种嘘头,他本人也经常亲自上阵,发明了很多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宣传方式,尤其擅长于做“标题党”,为他的马戏团争取到了最大的曝光率。
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在巴纳姆的悉心经营下,马戏团得以欣欣向荣。
为安顿和利用这些人赚钱,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了一座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
百老汇大街买下博物馆的第二年,巴纳姆就在康涅狄格州桥港里发现了当时年仅5岁的侏儒史特莱敦(Charles Stratton),将其带回纽约后教导他跳舞、唱歌、讲笑话,并准备多套军服,为他编造了一段神奇的经历,美名其曰“拇指汤姆将军”。
各地的便士报不出所料地都成为了巴纳姆的宣传阵地,在一个星期内,就有3万多来自美国各地的好奇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排队观赏,曾轰动一时。
巴纳姆和拇指汤姆将军
《马戏之王》剧照同年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即上文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博物馆以天花乱坠的广告和怪异离奇的展品而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假斐济美人鱼(FeeJee Mermaid)
斐济美人鱼斐济美人鱼是巴纳姆以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的。
并被巴纳姆博物馆宣传是袒乳海妖的艺术品,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
但可惜的是,斐济美人鱼于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那具斐济美人鱼的复合标本也在火灾中化为了灰烬。
这个有效的骗局,被博物学家们称为:「 An authentic anomaly of science 」,并让著名的心理学家 Paul Meehl 将这种「 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的心理状态,演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巴纳姆效应 (英语: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为表对费尼尔司·泰勒·巴纳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称弗拉效应、Forer effect)。
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拇指汤姆成为了英国贵族的新宠,伦敦报界为之喧腾,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
接着,他又载誉来到巴黎,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立即召见了他。
巴纳姆以拇指汤姆在欧洲和美国巡回演出赚的钱,在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Iranistan) 。
为了摆脱“穿插秀和滑稽小品推广大师”的名声,巴纳姆派人到欧洲邀请珍妮·林德到美国巡回表演。
但林德要求巴纳姆预付18.75万美元,迫使巴纳姆抵押了伊朗尼斯坦、博物馆和其他财产,还跟朋友借钱才做成节目。
当时林德在美国的知名度还不高,但依靠着巴纳姆的宣传,当她抵达纽约的时候,已经有3万人聚集在她的旅馆那里,想要一睹芳容。
巴纳姆精心的安排及林德的金嗓子使演出取得了巨大成功。
“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巡回演出自1850年9月11日于纽约市城堡花园首演,共在19个城市演唱95场,颇获口碑,首场演出票源紧俏到甚至需要举办拍卖会的程度,95场下来共收入71万美元,巴纳姆净赚53万美元。
后来因为林德厌恶巴纳姆其炒作手段,在与巴纳姆签订的合同结束后,便迅速终止了合作。
丽贝卡·弗格森在《马戏之王》中饰演的珍妮·林德1855年的时候,巴纳姆大量投资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因经营不善,随即破产。
各大报纸都嘲笑其有勇无谋。
两年后依旧背负巨债的巴纳姆带着拇指汤姆和9岁天才儿童霍华德(Cordelia Howard,曾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饰演小伊娃)到英国和欧陆演出,大受欢迎,填补了债务的大洞。
次年巴纳姆在巡演的间隙中在伦敦第一次演讲了“赚钱的艺术”,听众数以千计,伦敦一家出版社更开付6千美元,买下将他演讲印成小册子的版权。
回到美国之后,巴纳德买回并整修了他的美国博物馆,收回了许多东桥港的财产。
他展示了新斯科舍外海捕获的白鲸,一只河马,一群印第安酋长,及两位新侏儒——纳特(Commodore Nutt)和拉维尼亚·沃伦小姐(Lavinia Warren)。
沃伦和拇指汤姆的罗曼史以及1863年2月10日举行的婚礼,均轰动一时,就连美国总统林肯也赠送了礼物,而且事后还曾多次邀请夫妇俩到白宫做客。
巴纳姆曾出价1万5千美元,希望两人婚礼延后一个月,让他充分利用这段罗曼史,被两人拒绝。
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拇指汤姆将军和拉维尼亚·沃伦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并陆续地撰写了《世界上的骗子》和《奋斗和胜利》(或《四十年往事》)。
1871年巴纳姆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他将自己的马戏团称做“世界上最棒的表演”(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也就是本片The Greatest Showman(马戏之王)名字的由来,马戏团的表演项目包括街头杂耍和高级文化,是第一批乘火车而非马车演出的马戏团之一。
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安身之所,此地日后成为了美国体育史上的圣地,即麦迪逊广场花园。
麦迪逊广场花园他于1875 ~ 1876年期间担任入桥港市市长。
在1881年那年与竞争对手詹姆士‧贝里(James Bailey)合并形成了巴纳姆贝里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 Circus)。
他俩购买了来自伦敦动物园的两头号称世界最大的大象,但在交易谈成后,维多利亚女王、威尔斯王子、罗斯金和伦敦的泰晤士报等却都联名要求合约作废。
大象到达美国之后在六周内创造了33万6千美元的票房,成为马戏团的“摇钱树”在全美四处巡回演出,在巡演的路上,巴纳姆的小火车总是比他的马戏团早到两个星期,车上悬挂着他的照片。
巴纳姆贝里马戏团中的暹罗双胞胎巴纳姆在1891年逝世,葬于树林山公墓中(Mountain Grove Cemetery)。
据说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
P.T.巴纳姆的山林墓碑他的马戏团于1907年以40万美金转让给玲玲兄弟(Ringling Brothers)。
后因观众人数持续减少,营运成本高昂,以及动物保护团体对于马戏团虐待大象的指控(玲玲马戏团的母公司Feld Entertainment拥有的亚洲象是北美洲数量最多的)。
在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这个有着146年历史的马戏团,在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之后,走入了历史。
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 凡宣传皆好事 ”” 一旦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要让它溜走,如果观众的目光转向其他人,那就是你的损失。
”巴纳姆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世界,以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获得公众的注目。
他经营的“巴纳姆贝里马戏团”是19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马戏团,号称“全球最大的马戏表演团”。
他的观念和行为代表了19世纪中叶“报刊宣传活动”的主要特征。
后世的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巴纳姆时期”,但由于他的宣传并不怎么光彩,还同时冠以“公众受愚弄时期”,甚至“反公共关系时期”,或者“公共关系的黑暗时期”。
巴纳姆虽然一直和噱头相伴,但是人们因为他给大家带来欢乐反而评价他甚高,甚至伦敦《泰晤士报》都撰文肯定过他:“他的去世使我们损失了一个古典人物,而他的名字早已经成为欢乐的代名词,并将一直维持下去,直到人类再也无法从游艺活动经理人的宣传喜剧中得到乐趣——而这是善意欺骗与乐于被骗的无害喜剧”。
因把马戏团的表演手法引入影视节目,轰动了影视界。
在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幕后花絮↓1.休·杰克曼读了30多本关于P.T.巴纳姆的书,为扮演这个角色做准备。
2.丽贝卡·弗格森的声音是由罗琳·阿尔雷德配音的。
虽然弗格森曾学过音乐,并承认她能唱出一首曲子,但由于她的角色珍妮·林德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所以配音将为她的角色服务。
然而,为了扮演好角色,弗格森始终坚持在拍摄时在亲口(而不只是对嘴型)演唱这首歌。
3.赞达亚在电影中做了她自己所有的秋千特技动作。
4.珍妮·林德是以安妮·海瑟薇为模板写的。
5.在巴纳姆(休·杰克曼饰)试图说服卡莱尔(扎克·埃夫隆饰)加入他的马戏团的场景中,巴纳姆说卡莱尔在演艺界有一种天赋。
这场戏最初持续了更长时间,卡莱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演艺圈”,巴纳姆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个节目。
这条线在预告片中很显眼,但电影中却删掉了。
6.这是扎克·埃弗隆参演的第五部歌舞片,此前参演的四部分别为《歌舞青春》三部曲和《发胶》。
7.这部电影是休杰克曼自2009以来的一个梦想项目。
据他本人说,之所以在七年之后才开始拍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片厂不愿意冒险拍原创的歌舞片。
8.影片开头和结尾的马戏团场景中所使用的许多戏服都是从菲尔德娱乐公司那里借用来的,而菲尔德娱乐公司则是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的现任主人。
9.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非常受欢迎,以至于里面的人群会逗留太久,从而削减利润。
为了给更多的付费客户让路,他贴上了标语,上面写着“这条路通往出口(This Way to the Egress).”他不知道“Egress”是“Exit”的另一个词,人们跟着这些标志以为会走到一个他们认为是非常迷人的展览的地方,结果最后他们走到了外面。
10.休·杰克曼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在一次商业拍摄中相遇。
杰克曼告诉格雷西,他想和他一起拍一部电影,格蕾西认为他是在开玩笑。
杰克曼后来打电话给他,说他想让他执导《马戏之王》(2017),在此之前,格雷西担任动画师、数字作曲家和视觉效果总监的工作已有二十年之久。
11.在现实生活中仅有P.T.巴纳姆和汤姆拇指将军见过维多利亚女王,马戏团的其他表演者从未见过。
12.扮演珍妮·林德的女演员丽贝卡·弗格森和真正的珍妮·林德都出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13.在现实生活中P.T.巴纳姆在进入娱乐业之前曾涉足过几个行业,其中就包括彩票业务。
在影片早期的公寓场景中,人们可以看到各种古老的标志贴在墙角上,其中包括用大写字母写着“巴纳姆彩票”的牌子,这是对他在成为最伟大的演艺家之前的做的许多努力的赞许。
14.巴纳姆的妻子的名字是“Hallett。
”这个名字的发音和“Howlett”一样,“Howlett”是休·杰克曼的金刚狼角色(詹姆斯·洛根·豪利特)的姓。
15.22岁的澳大利亚演员萨姆·汉弗莱(Sam Humphrey)在《马戏之王》中饰演汤姆拇指将军。
他身高127厘米,4英尺2英寸,但真正的汤姆拇指从未长过103厘米,因此,萨姆·汉弗莱在电影中不得不跪着走路,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小。
他的小腿和脚都是从照片中数码编辑出来的,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坐着或站着的,连小腿也没被拍到。
16.在马戏团苦苦挣扎的时候,巴纳姆的女儿们建议他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独角兽或美人鱼”。
其中美人鱼可能是指巴纳姆的斐济美人鱼(详见上文)17.迈克尔·格雷西说,这部电影与《西区故事》(1961年)、《欢乐满人间》(1964年)和《音乐之声》(1965年)相似。
18.凯瑞·穆里根和艾伦·佩吉最初被认为是饰演珍妮·林德的最佳人选,但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却想让丽贝卡·弗格森扮演这个角色。
19.詹姆斯·曼高德(《金刚狼3》《致命ID》导演)被电影公司请来监督一周的补拍和后期制作,因为该工作室担心导演迈克尔·格雷西会被制作的规模所压倒,因此曼戈尔德获得了执行制片人的信任。
20.在拍摄《马戏之王》时一些烟火道具的威力有点太过,导致片场烧了起来,但在拍摄那场戏时,演员们还不知道是真着火了。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但休·杰克曼就像他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所饰演的那样,将扎克·埃夫隆从一栋着火的建筑里救了出来。
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
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
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
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
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
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
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
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
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
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
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
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
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
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
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
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
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
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
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
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
And, that makes me happy.
正在影院上映的《马戏之王》是一部歌舞片,主演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都是唱作俱佳的演员。
扎克·埃夫隆本就是《歌舞青春》出道。
休·杰克曼也曾出演歌剧电影《悲惨世界》(2012版)。
而负责全片音乐创作的是百老汇知名音乐人班杰·帕赛克和贾斯汀·保罗。
他们的代表作就是获得奥斯卡原创歌曲奖的《爱乐之城》。
所以《马戏之王》的歌舞部分也确实很好看,让人有想要站起来和他们一起唱跳的冲动。
休·杰克曼演的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马戏之王”P.T. 巴纳姆,扎克·埃夫隆演他的合伙人菲利普·卡里。
一个代表事业,一个诠释爱情。
菲利普·卡里对马戏团里赞达亚饰演的表演高空秋千的姑娘安·惠勒一见钟情。
扎克·埃夫隆少年的时候没觉得他多帅,有段时间甚至非常油腻,但他有那样一双湛蓝澄澈的眼睛就天生适合诠释爱情戏。
他的眼睛在大银幕上太美了!
记得以前看《托斯卡纳艳阳下》,里面那个意大利情人特别会说情话,他对女主角说:“你的眼睛真漂亮,好想在里面徜徉。
”这句话也特别适合送给扎克·埃夫隆。
他漂亮的双眸盯着谁,感觉就是深情,就要跟对方恋爱,于是以至于他和休·杰克曼对唱的那首《The Other Side》,明明是一首关于“要不要合伙?
合伙应该怎样分钱?
三七行不行?
四六行不行?
……成交!
”这样的讨价还价的歌舞,也暧昧得像两个人在恋爱。
休·杰克曼演的P.T. 巴纳姆其实在历史上是个争议很大的人物,他是马戏之王,商业巨子,一个天才,但同时也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骗子。
从贫穷到富有的“美国梦”般的人生,让人很难去“定义”他。
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而这个马戏团的前身就是P.T. 巴纳姆创立的。
和电影中一样,P.T. 巴纳姆一开始就将眼光盯在了人们感兴趣的奇人异事、奇珍异宝、奇禽异兽上。
并且为了为了哗众取宠、骇人听闻、吸引大众,他会让原本已经很胖的人再虚报几公斤,原本已经很高的人虚报几公分……反正只要足够唬人,足够吸引眼球,就好。
他一生曾经做过的展览有:161岁高龄的、曾当过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奶妈的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侏儒拇指汤姆将军、斐济美人鱼、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江豹”……均在当时科技和讯息尚不发达的社会引起了轰动。
轰动的原因中,P.T. 巴纳姆的虚假宣传功不可没。
比如为了让人们来看乔伊斯·海斯,P.T. 巴纳姆在报纸上大肆刊登广告,随之,安排手下给报纸写“读者来信”,结果此举真的激发了很多人给报纸写信询问“乔治·华盛顿奶妈”,当然也让他展出乔伊斯·海斯的门票大赚。
P.T. 巴纳姆曾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那还是报纸的辉煌时期。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P.T. 巴纳姆在第一场轰动的马戏秀后被美国剧评家在报纸上撰文骂低俗,换做别的演出商一定非常生气,但是他开心死了,立刻安排美国所有报纸住转载这篇文章。
他知道:没有人关注才是最惨的,只要有关注,哪怕是丑闻,那可能会吸引更多好奇的目光。
这也是P.T. 巴纳姆饱受争议的原因。
比如乔伊斯·海斯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女黑奴而已。
她在被P.T. 巴纳姆展出后一年就去世了,医生解剖发现她年龄不超过80岁,根本就不是P.T. 巴纳姆宣传的那么老,所以也根本不可能是总统的奶妈。
所谓的斐济美人鱼也是一个著名的谎言:这当然不是从斐济来的美人鱼的标本,而是用猴子的头、躯干和鱼尾巴进行缝合,然后涂抹混泥纸浆制作。
……为此,美国心理学家Paul Meehl专门创造了一个名词:“巴纳姆效应”,即“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主要用来说占卜、人格测试等伪科学。
但正是这样的“蛊惑人心”,让P.T. 巴纳姆大获成功。
1986年,迈克尔·杰克逊就曾给自己的经纪人弗兰克·迪里奥和律师约翰·布兰卡每人一本P.T.巴纳姆的传记《华丽骗局》,并表示:“学习伟人,变得更伟大。
”很多人说迈克尔·杰克逊十分深谙自我宣传,给自己的人生贴上那么多怪诞的标签就是“师承”P.T.巴纳姆。
所以,就算《马戏之王》中P.T.巴纳姆是主角,由高大英俊的休·杰克曼饰演,但许多举动仍旧令人争议,并不是一个用“正面”或者“反面”就可以定义的男主角。
因为另外一方面,P.T. 巴纳姆通过马戏团表演,也给这些被当时人们所歧视的异人提供了走出阴暗角落的舞台,并给予了优厚的待遇。
所以如同电影中那样,当1858年P.T. 巴纳姆遭遇破产,那些被他捧红的异人都愿意借钱帮他度过难关。
P.T.巴纳姆的一生与异人、谎言、富有、贫穷、欺骗……交织。
他在1891年逝世,据说他死前的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还是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中,P.T. 巴纳姆曾带着他马戏团的成员们——长胡子的女士、连体人、巨人、毛脸男、侏儒“指汤姆将军”(这些也都是有原型的)拜见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
而真实的历史上,P.T. 巴纳姆只带了“拇指汤姆将军”见过女王。
1844年P.T. 巴纳姆携“拇指汤姆将军”访英,见过维多利亚女王之后,“拇指汤姆将军”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逗得女王开心。
之后,P.T. 巴纳姆又带着他去到法国,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也召见了“拇指汤姆将军”。
“拇指汤姆将军”成为欧洲王室贵族的“宠物”。
“拇指汤姆将军”原名史特莱敦,是1842年P.T. 巴纳姆在康涅狄格州桥港发现的,那时其实他才5岁。
P.T. 巴纳姆训练了他,并照例为他编造了一番离奇身世,取名“拇指汤姆将军”,并谎称他已经12岁,然后推出展览。
幸好,之后“拇指汤姆将军”并没有再长高。
后来,P.T. 巴纳姆又找到了两个新侏儒:纳特和拉维尼亚·沃伦,其中拉维尼亚·沃伦以前在家乡马萨诸塞的小镇当过教师。
她不久之后就与“拇指汤姆将军”相爱了。
1863年2月10日,两人举行了婚礼,他们的恋爱和结婚都轰动一时。
据说,P.T. 巴纳姆曾出高价希望他俩推迟婚礼,好让自己再消费消费他们的恋爱,但被这对夫妇拒绝了。
拉维尼亚·沃伦和“拇指汤姆将军”结婚时,连美国总统林肯都赠送了礼物。
后来,“拇指汤姆将军”就和P.T. 巴纳姆慢慢失去了联系,P.T. 巴纳姆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对方隐居在了何处。
而另一种说法是:结婚20年后,“拇指汤姆将军”因中风去世了。
两年之后,拉维尼亚·沃伦改嫁,再进行表演时,她和新丈夫的演员表上写着:“大拇指汤姆将军夫人和她的丈夫”。
《马戏之王》中美艳的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瑞典花腔女高音歌唱家珍妮·琳德,她被P.T. 巴纳姆带到美国巡演,场场轰动。
珍妮·琳德被称为“瑞典夜莺”。
维多利亚女王很喜欢看她的表演,女王曾在1846年4月22日日记上写:“在珍妮·琳德登台并顺利表演之后。
她拥有最精致、充满力量,同时真的是最独特的声音,是那样的圆滑、柔软,又灵活。
”她与德国的亨里埃塔·松塔和意大利的阿德琳娜·帕蒂并称十九世纪三大夜莺。
电影中,珍妮·琳德那首《Never Enough》美妙动听得让人心碎,这首歌当然不是演员丽贝卡·弗格森演唱,而是由《美国之声》的选手Loren Allred幕后代唱。
《马戏之王》中珍妮·琳德和P.T. 巴纳姆有着情愫流动的暧昧,后来还因此为情所困而中断巡演……但现实中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清白的。
珍妮·琳德倒是曾被童话作家安徒生追求过。
对的,就是那个我们小时候就很熟悉的安徒生,据说《夜莺》就是他为她写的。
安徒生曾经热烈地爱着珍妮·琳德,两人见面后就总是谈音乐,谈艺术,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然而珍妮·琳德对别人介绍起来,却都是说:“这是我亲爱的弟弟。
”据说有一次,珍妮·琳德托安徒生办一件事,安徒生没能办好。
他十分抱歉地说:“亲爱的,您不会恨我吧?
”结果珍妮·琳德回答:“不会的,我怎么会恨您呢?
要恨,首先得有爱……”安徒生听到这句话伤心欲绝。
但他一直自卑,一直觉得自己出身贫寒、容貌丑陋,无法与高贵的“瑞典夜莺”并肩,据说后来就写出了《丑小鸭》……1852年,珍妮·琳德嫁给了德国钢琴家奥托·戈特斯密特。
安徒生一生都没有得到珍妮·琳德的爱,也没有得到其他女性的爱……他终身未婚。
只有那些动人的文艺作品记录下了他的爱情。
1974年音乐剧《汉斯·安徒生》中,委内瑞拉诗人阿奎勒斯·纳佐阿创作了一首动人的《汉斯和珍妮的情歌》,歌唱“从未有过像汉斯爱珍妮那样的纯洁的爱情”……纯洁的爱情……纯洁……《马戏之王》中还有一首歌《This is me》,由百老汇音乐剧演员、饰演胡子女的Keala Settle演唱,并获得了第75届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大奖,还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胡子女当时唱着这首歌,带着连体人、巨人、毛脸男、侏儒……径直走过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们,走向一直在马戏团外攻击他们的人,像一个女战神:“我很勇敢,我受过伤,我注定要长成自己的模样,这就是我……”《马戏之王》中其实充满了所谓上流社会对贫民的歧视和攻击,所谓正常人类对异人的歧视和攻击……那些人一方面好奇这些异人的表演,一方面在马戏团外举牌子抗议,朝异人扔东西,驱逐他们……现在看来,愚昧又无知。
(图二十五、菲利普·卡里和安·惠勒的爱情也遭到了他所谓上流社会父母的反对,但好在他们还是坚持走到了一起。
真是比现在很多人都要勇敢了。
)也许多年之后,时代进步,也会有一部电影反映今天某些人对性少数群体L(女同性恋)G(男同性恋)B(双性恋)T(跨性别)Q(酷儿)I(间性人或双性人)A(无性恋)+(以上未提及的其他非规范性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偏见和歧视,来展示他们的愚昧无知。
不过,歧视并不会消失的,只要有人,就有歧视链。
只不过风水轮流转,到那个时候,也许就是人工智能歧视人类了吧。
(我们的小小花园,你要不要来转转?
)
无意中在网上看到This is me的歌曲,一下子被击中,这才反过头来翻出这部几年前的歌舞片来一睹为快。
每首唱词都很好听,但印象最深以及最喜欢的也还是这一首。
故事内容的确很简单。
原以为是讲述筑梦大师跨越重重困难建立马戏团的故事,没想到还穿插了一点他被名利和所谓上流社会诱惑,失去本心又找回初衷的情节,还是不错的。
就像电影不止有娱乐这一个属性,电影也不需要每一部都是挖掘深度的。
很少看这种类型的歌舞片,只要唱词好听,舞跳的炫酷振奋,就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好片了。
表演是虚假的,可欢笑是最最真实的。
首先不引战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showman》imdb 8.0,《lalaland》 8.1。
说明大家对这两个电影是喜爱程度是相似的,或者说喜欢这两个电影的人数的是五五开的。
(这边为啥不说豆瓣评分我是觉得,国人似乎对歌舞片的接受程度相对比较低一点,大家可能会更加关注剧情本身而忽略歌舞部分)。
然后声明一下我更喜欢《showman》,可能会带粉丝滤镜,评价会没那么客观。
以下的每个字里行间你都会发现我对《showman》的喜爱。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从下面我比较能感觉到的几方面对比一下这两个电影。
一、音乐。
首先我必须说我觉得单听原声的话,我觉得爱乐之城曲子似乎更胜一筹。
(我必须说这两部电影的每一首歌都是我的菜)(但是我“私下”觉得可能是爱乐之城的音乐风格偏jazz,《showman》更偏pop。
大众会带着某种滤镜觉得jazz高级一点)我也很喜欢爱乐之城的原声,睡前循环了不知道多少遍。
爱乐之城听完会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
马戏之王听完是感觉激情,想跟着跳起来。
似乎前面一种情感更深刻?
不过论主要演员的唱功来说,显然是《showman》更好。
作曲贾斯汀与班奇说这个电影作曲最大的难度是“怎样用流行音乐表现19世纪的故事”。
你刚听这些歌的时候,你只是觉得好听不违和。
当你听了这句话以后再去听这些pop和musical风格结合的歌曲时,你可能会发现作曲在写每一首歌的时候的用心。
(文末我写了我对每一首歌的一句话观感)另外我觉得showman的歌最厉害的是,好多歌我听了都想跳舞!!!
朋友你不想跳舞吗!!!!
二、舞蹈!
我认为一部优秀的歌舞电影,舞蹈、音乐、情绪和镜头的转换必须是一体的。
我最喜欢showman也是这一点。
因为我觉得相对lalaland的舞蹈来说。
《showman》才是我的菜啊!
《lalaland》跳的太“随意”了吧(可能整个电影都是这种风格,比较随意),“软趴趴”的,音乐都响起来了,你居然还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
我觉得不行!!!
我喜欢《showman》每个音符都有动作,喜欢《showman》完整的编舞(此处疯狂表白编舞),喜欢充满力量的舞蹈。
作为一个表演,我喜欢的是每个表演者每次演出都当成是最后一场演出,释放激情,燃烧生命!
这种热情我在lalaland里面感觉不是很到。
这里可能是口味上差异的巨大分水岭。
喜欢lalaland的人可能更喜欢留白的手法,整个几分钟的镜头,全是男主在那边弹钢琴,或者全是酒吧里表演JAZZ MUSIC,你们也觉得alright。
但我更喜欢饱满丰富的电影画面,我喜欢的歌舞电影的音乐必须是叙事性,歌曲的音乐性伴随着故事发展、情感的变化、舞蹈的节奏、画面的剪辑而流动。
(天台那段float大发)《showman》让我觉得我坐在电影院里的一分钟情绪都被这个故事的情节,被这个故事里人物的情感牵动着。
三、电影要传达的意义。
(如果电影的意义可以用一两短评说清楚,film maker就不需要制作电影了)很多人说《lalaland》是一个LA的爱情童话。
我却觉得《showman》虽然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但这才是“童话”啊!
如果大家能用一个童话的角度来看这个电影,就会感觉这个剧里面很多你不喜欢的剧情顺理成章了。
童话就是真善美啊,no bad thing ever。
很多人说《showman》套路,但是我反而觉得《lalaland》更像是奥斯卡的命题作文。
我其实看电影的时候内心也是很阴暗的(成年人之殇),现实情况可能没有影片给我们讲述的那样:男二加入马戏团可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男主可能是真的出轨了但是离婚代价太大、重建马戏团什么的不过是男主逐利而为。
我第一次去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么想。
但是每当歌曲响起,电影里每一个角色踏着坚定的舞步的时候,我内心最柔软美好的东西总是能被唤起。
我想这就是“musical”的魅力。
我甚至不想去查真人实际是怎么样了。
这是一个美好的梦,不是吗?
电影难道不是为了造梦吗?
很多人说电影试图表现深刻,但是他失败了。
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一个好的电影总是能给人心里留下些什么?
《showman》在我心里留下了太多。
还有太多我写不出来的东西。
————————————————————————————————————————————————说几个二刷电影后第一次看没发现的细节:1、男主小时候有个长相奇怪的妇人给了他一个苹果。
后来在男主在博物馆失败后的想办个活的时候,看见了桌上的苹果给了他“启发”。
(这边稍微吐槽一下女二的话对于剧情转折有点硬)2、《from now on》是男主心理转折最重要的一首歌,其实歌里面有很多内容,可以反复听下。
这首歌刚开始比较平缓,男主慢慢的回顾过往,然后那首歌唱到(我直接写网易云的翻译吧)“年复一年,我渴望着他们无畏的欢呼,疯狂而贪婪地渴望获得更多,但现在我停下脚步来见你,因为我仍记得是谁一直在这里守候”。
这里音乐走向高潮,男主看到了那张他们在刚开始办博物馆时候,一家四口的合影!
(这里我泪目一次)这就是所谓的“初心”吧!
男主找到了自己的初心,因此也顺理成章的回去找妻子了。
这段感情我觉得特别顺。
3、还有就是刚开始开博物馆里那些“死物”,在最后一幕的马戏团表演里都变为了现实,特别是大象梗,这边感叹人有多大胆,秀有多精彩。
不要让任何东西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下面我一句话的说一下马戏之王的每一首歌给我的观感。
(love every single song indeed!
)《The Greatest Show》passion,passion,passion,就像是你在看马戏表演时候回感受到那种热情。
《A Million Dream》答应我不要对dream这个词反感。
这是一个童话故事。
《Come Alive》活出你自己,be brave!
强效“鸡血剂”!
《The Other Side》配合编舞,两个字“绝了”。
《Never Enough》厉害的是让你觉得pop music在opera house演出并收获掌声毫无违和,不需要任何剧情渲染,照样让你潸然泪下。
《This Is Me》更强效的“鸡血剂”,因为里面的情感层次更加丰富。
从开始回想伤害,到愤怒,到坚定。
《Rewrite The Stars》这首稍微弱一丢丢,但是配合空中编舞,还是把我带进了情绪。
《Tightrope》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对爱的坚定和温柔。
《From Now On》感情层次丰富,配合编舞和电影叙事,完美地把男主的心态转变呈现出来。
我觉得结合剧情听起来会特别感动。
好莱坞拍歌舞片还是有一套的,歌舞俱佳,简直在影院都想跟着跳起来,或者鼓掌。反而是故事薄弱了些,结尾有点戛然,你说是“动画片《欢乐好声音》的真人版”也无可厚非。而且马戏部分的设计够华丽热闹但不够用心精彩。关于歧视的一些台词还是戳人的。#扎克•埃夫隆的眼睛也太美了!#
把这样的剧本搬上大银幕,真心不如搬去百老汇。一部“好听”远远超过“好看”的片子,每一首歌都在精致的布景下令人陶醉,但仅仅是这份精致的陶醉,是无法让人忽略故事匮乏和简陋的。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加坡首映看的.本来想给四星因为感觉故事有些掉线,Miss Lynn休唱了之后没有交代了.但歌曲和编舞太赞!关于马戏团的剧情不拍成音乐剧就太浪费了, 没有场地限制,舞蹈可以跟杂技结合.Zac那肥脸... 第一次觉得Jackman大叔辣么帅!!Rebecca惊艳到我都认不出了!!被Zendaya圈粉,她有给我傻脸的感觉
歌舞毋庸置疑的好,每首歌都喜欢,然而故事讲得稀烂……就算破罐破摔只想把音乐串起来拍完算了也不至于这么差吧。Zac眼神依旧清澈,但满脸油光青春不在……可能最喜欢还是第一首a million dreams,在天台上转圈,给女儿点亮许愿灯,都是无可救药的浪漫。
老派美国音乐喜剧。美术指导出色,运镜干脆利落,叙事流畅,节奏把握佳,歌舞不尴尬。开篇闪回害我全程提心吊胆。意外理解爸爸,不同于大小姐出身的妈妈,他穷怕了,所以有了钱还想要名声。三处细节触动。一处是烛光灯下的许愿,一处是罗朱式恋人突然松开的手和亮晶晶的眼,一处是最后的妹妹树。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P.T. 巴纳姆(1810年-1891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地区6个州之一,也是新英格兰区域中最偏南的一州。英国移民父亲是裁缝,15岁的时候他辍学回家当店员,17岁就开始经营自己的杂货铺(是祖父的遗产),包括当时火热的彩票生意。19岁就创办了自己的报社,还因为撰写诽谤文章被关了2个月。1835年,巴纳姆25岁,美国为打击犯罪,下令中断了彩票交易,阻断了他的重要收入于是他关掉生意来到纽约。1841年巴纳姆买下了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一座废弃博物馆。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珍妮·林德瑞典夜莺。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
实在是太喜欢歌舞片了!里面所有的歌都超级好听!在电影院就想跟着唱起来跳起来,有让人从头到脚到指尖都微微震颤的感染力,A vision of the one I see,A million dreams is all it's gonna take. 故事讲得不好也确实是硬伤,让这部电影更像是一个被压缩的舞台剧,估计时长再扩展一倍才能把故事展开
可能是我个人不喜欢这种唱的电影吧!但是这部电影的确很适合在电影院看,很好,也很有哲理,因为个人喜好原因打了三星。
根据马戏大亨巴纳姆经历的改编,《马戏之王》却并非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人物传记电影,歌舞剧的华丽惊艳成为了其另辟蹊径的亮点所在,可遗憾的是电影在剧情上不但同原本的真实南辕北辙,一味的迎合好莱坞主流价值,剧情节奏上更是枯燥乏力。
太冷漠太煎熬了。通常而言,我会享受一部歌舞片是因为它的歌舞带动了情绪。这种情绪作用或反作用于人物和情节,才能打动我,而并不是因为它像MV。看到不少“歌舞片就是看歌舞啊要什么剧情”的言论,可以理解,但不认可。歌舞是讲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从来不是捷径。
没有什么事儿不是一首歌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来两首!
劇情單薄,人物乏味,女主好像髮廊老闆娘
像我一个如此爱歌舞片的人,对本片都只能感叹下,剧本跟没有似的。场面调度与运镜倒是可以吊打爱乐之城。
勉强及格。歌和舞都不错,风格上全然不顾19世纪背景,只追求煽动、好看,特效做的背景转换也很好,歌舞加电影嘛,应该有这种视觉尝试。剧情就很匆忙并水了,基本每个角色就背上一两个关键词(情种埃夫隆不服命胡须女什么的),然后用歌舞把这些概念拓展开,所有看点都压在歌舞上,导致后期也有些看腻了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A Million Dreams抄袭为什么我好想告诉他我是谁无误- -
看惯了金钢狼中狂野健硕的狼叔,还真有点不习惯能歌善舞的狼叔呢。电影故事情节算老套吧,但歌舞表演非常养眼。
大失所望!休叔的歌声再好听,舞蹈的场面再华丽也拯救不了该片:支离破碎的剧情线让所有故事都停留在长短不一片段,让人觉得这更像是各种MV的合集,根本没有电影整体的代入感。同样是MV式剪辑叙事,迪士尼随便一部上世纪的动画在不足100分钟时间内无论是故事叙述,还是人物塑造都能完爆该片的呀……